建議《讓子彈飛》申遺之六子你到底吃了幾碗粉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21-06-17 13:24
其實之前我們已經寫過《讓子彈飛》的內容了,不過那會兒野心太大,想用一篇文章把電影裏的所有梗都涵蓋清楚,最後每一條都沒講清。
所以這次我們打算展開來講講,用一系列的文章和視頻,把這部電影裏的梗以及它對照的現實世界的關係一一講清楚。
首先是文章的第一部分,也是《讓子彈飛》裏最經典的梗之一:
“六子你到底吃了幾碗粉”
這篇文章有視頻版,我個人覺得視頻版比文字版要好看,你們可以先看看。
以下是視頻文案:
電影裏,胡萬怒斥老六吃了兩碗粉卻只給一碗的錢,指責他欺行霸市。
年輕氣盛的老六辯駁:“放屁,我就吃了一碗的粉,當然只給他一碗的錢。”
勢單力薄的小販在胡萬、武舉人的威逼下,只能説吃了兩碗。
老六百口莫辯,氣地把身上所有的錢全拿出來,意思是我還差這點錢嗎?
胡萬知道他不差錢,差的是冷靜,他再煽風點火地激怒:“有錢不給,你不是欺負老實人嘛?”

在被眾人包圍的道德絕境下,老六剖開自己的肚子,取出肚中的涼粉證明,是不是隻有一碗啊!
眾人見狀直接走散,只有他端着一碗血淋淋的粉,含着淚,在哀求中冤屈而死。
一句話,他吃了幾碗粉根本不重要,重要的就是他們想剖開你的肚子。
這劇情的現實意義有兩個。
一是謠言永遠比真相容易傳播,畢竟真相要一五一十地寫,總是缺乏想象力,而謠言可以天馬行空,天生有傳播基因。
真相只能説人在騎馬,而謠言可以説馬在騎人。你説你想看哪個?
二是澄清真相比造謠需要付出多得多的努力。
説個故事。
1959年,當時只有18歲的鄉村教師汪康夫,從蓮花中學畢業,被安排到了距離老家吉安市永新縣幾十公里遠的蓮花縣琴水小學,當小學五年級語文教師。沒多久,這個熱愛文學的小夥子就受到了同事和孩子們的歡迎,課講得有趣好聽。
但他心底,還是有一些隱隱的不安。“因為我家庭出身不好,對學生不敢罵,更不敢打。”
工作上的努力與低調,並不能讓汪康夫躲過一場風暴。1966年5月的一天,當地社教工作隊派來工作人員,從學校帶走了汪康夫,他被告知,組織上已經接到了學生的舉報,反映他多次強姦猥褻女學生。
24歲的汪康夫一下就懵了。當時,他已在學校工作了7年。
當晚10時,他被帶到了公安局。
在被逮捕一週後,《關於汪康夫犯罪行為的調查情況》等三份由學生具名畫押的調查材料,擺在了他面前。蓮花縣人民法院在1966年10月,以強姦女學生兩名,猥褻女學生十名的犯罪事實,對汪康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汪康夫表示不服,上訴至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同年年底,吉安地區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從此,汪康夫開始了在鄱陽湖成新農場的10年勞改生活。
在他剛剛被指控的時候,包括他所有朋友,親戚都不相信他是這樣一個人。但十年勞改出來,所有人看他的目光又都變了。
用他的話來説,是:
“在農村生活,大家都認識,信譽比什麼都重要。我身敗名裂了,出獄以後的生活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我把自己關在家裏,也不敢外出,也不敢和別人説話。”
每次下地,都是用一頂大草帽遮住臉,也不敢和村民們説話。
時隔五十年之後,老人講起當年的經歷依然老淚縱橫。
當然,他是被冤枉的。
74歲的汪康夫老人
事情是這樣的。
1966年局勢正緊張,就連小學也不例外,人整人,人鬥人的事情經常發生。50年後,據當時簽名畫押,指控汪康夫強姦她的李蓮欣回憶説:
那天,教師曹靜安在放學後把她叫到一個房間裏,讓她寫出汪康夫對她做了什麼。
“當時不知道該寫什麼,汪老師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老師。我們班一整面牆,全是流動紅旗。學習好,體育好,文藝也好。”
“可是不寫就不讓回家。”
“然後寫的就是什麼硬邦邦的東西,我不知道她在説什麼,是棍子嗎,什麼塞進了你的陰部。”
“當時我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反正寫了一份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簽了字,然後才被放走。”
“後來我才知道是我害了汪老師,但我又想,就算是害也是曹老師害的,就安慰自己過去了。”
很多當時的其它同學,時隔五十年説起這事的時候,基本也都是同樣的説辭。其中尹福珍這樣説:
當時賀恩蓮老師找到我們。她説汪老師有什麼問題,大家都講出來。我説沒有問題。她説‘汪強姦了你們’,我説沒有,她説‘你們不告訴我們,你們就別想畢業’,就這樣誣衊我們,我們沒有那種關係。然後,他們手裏拿着一份材料,讓我摁手印,不摁就不能走。我當時12歲,很緊張,就摁了,然後走了。我不知道這件事竟然會導致汪老師被抓。
**汪老師是個正派人。如果説他強姦我們,當時可以帶我們到醫院去檢查啊,沒有。**你可以看看,當時沒有醫院的體檢報告證明他強姦過我們。所有的證據都是嘴上説的。材料都是他們提前寫好的。
但當汪康夫拿着“被害人”的説辭,整理好材料,準備申訴給法院,讓法院給他平反時,得到的卻是一次又一次被拒絕。
1980年的時候,雖然有疑點,但法院還是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駁回了判決。
1987年的時候,申訴到吉安中院,法院駁回申訴,稱原一、二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是經過反覆查證核實的,並稱汪康夫提供的兩位被害人否認原檢舉的信件是經過串通取得,不能作為證據。
2004年的時候,申訴到萍鄉中院,法院回覆:“本院不是終審法院,無該案的管轄權。為此,本院已將你的申訴材料移送吉安中院處理。”
一直到2016年,在那些“被強姦”的女學生集體表示其實是弄錯了,取證有問題的情況下,加上媒體,律師的多方助力下,事情才有所轉機。
但又有什麼意義呢?
汪康夫老人已經74歲了,他從24歲到74歲,五十年最好的時光都必須頂着一頂強姦犯的帽子度過。末了,還需要去安慰當年那些“被強姦”的女學生。
他説給自己的棺材都準備好了,能在死前還自己一個清白已經足夠了。話語裏帶着滿滿的無奈。
怎麼辦呢。也只能這麼辦了吧。
當然,這個故事還算好的,畢竟故事裏誣告作證的學生是被逼的。
如果這些學生是自願的呢?那想還個清白可能比登天更難了。
再説個故事,這次説得簡單一點。
1962年的時候,符福山從師範學校畢業,分配到文昌縣梅桂山小學任教,負責學校的文藝、思想宣傳,但在1973年,卻被稱姦污三名女生。
而這三名女生的動機很單純,是為了獲得推薦上高中的資格。
後來他們上高中的資格是獲得了,四十年後她們才良心發現,要給曾經誣告過的老師平反,還他一個清白。
而那老師已經八十高齡了。
這都是久遠的事件了,還有最近的一些事。
比如我們熟悉的“清華學姐摸屁股”事件。
去年11月17日,一名清華美院的女生在食堂吃飯的時候,覺得自己屁股被摸了一下,然後她正好看到後面有一位身高不是很高的男生,覺得那男生一定就是摸她屁股的兇手。
男生解釋説自己沒摸,但女生不信,堅持男生絕對摸了。
當天下午,女生在查看監控錄像之前,就把男生的姓名、院系等個人信息都發在了朋友圈。
並且一開口,就是“身高160+”、“小東西”、“不能暴打你”、“社死”等刺眼的評論。
掛了幾個小時之後,當晚九點多,她把這條朋友圈刪了,換上了另一條:
然後在第二天中午12點半左右,學姐看完監控錄像後,把前面發的兩條朋友圈都刪了,又發了一條朋友圈。
表示錄像顯示,那確實不是用手摸的,而是一個黑色的東西擦過去了。所以她和被誣陷的男生和解了,她也不會再傳播這件事情了:
同時她把這條朋友圈截圖發給老師,希望老師能代她轉達被她誣陷的同學。
“另外這事並不是無中生有。”
“希望你也能理解我的反應。”
“我們相互道歉即可。”
一直到11月18日下午,男女雙方進行多次商討之後,學姐終於出了一份聲明,發在學校樹洞裏,在這份聲明中,她才第一次提到了,要向這位男生道歉:
試想,如果當時監控攝像頭沒有拍下那一幕,男生如何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呢?
也許也要一直揹負着“摸學姐屁股”的罵名吧。
還有去年那起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事件。
這位吳女士不過是非常正常地下樓去取了個快遞,卻被樓下的便利店店主偷拍視頻,惡意編排莫須有的對話,造謠其出軌快遞小哥,並大肆傳播。
謠言在網絡上大肆發酵,據統計,在微信羣、公眾號等渠道的閲讀量至少達到6萬多人次,對吳女士造成了直接的影響。
她收到了大量詢問及謾罵的信息,其中包括她在國外的朋友。公司也盲目聽信謠言,擔心影響聲譽,對吳女士進行了勸退。
隨後不久,吳女士被診斷為抑鬱狀態。
對當事人造成如此惡劣的影響,造謠者卻態度曖昧,稱只是想開個玩笑,沒想鬧大,連道歉都頗為敷衍,絲毫沒有反省的意思。
就很可笑。
被造謠的人面臨外界的輿論和壓力,不得不通過各種方式來證明自己的清白,造謠者卻輕輕鬆鬆道歉了事,甚至“下次還敢”。
這也讓吳女士倍感疑惑,她曾經向記者發問:“明明自己什麼都沒有做,(為什麼)這一切的後果都是我一個人在承擔?”
在吳女士事件曝光後,她收到了很多有類似經歷的網友私信和留言。
其中大部分都是女孩,有的剛步入社會,也有還沒有大學畢業的,但常常有各類憑空出現的謠言出現在她們周邊環境中,讓人困擾。
她們需要一次次去解釋、去辯駁、去擺出證據對抗憑空而出的謠言,力圖證明自己的清白。
以及那個在屏幕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淚哭訴自己被騷擾的春秋兩不沾:
15萬條轉發,5000多萬次播放,連上了好幾次熱搜,遠超一般明星的熱度。
當時也有無數大V義憤填膺,他們積極的人肉男子,號召成千上萬的網友一起網絡暴力他,讓他不堪其擾,最後不得不出來解釋這一切。
原來是哭訴的這個女孩子,賣了一條假項鍊給男子,並且拒不退貨。男子在百般無奈之下,只好不停打電話給她維權:
然後他開始一條一條發聊天記錄,一條一條發語音消息證明自己,但還有很多人不信。
還有人就是一副“我不管,她一個女孩子哭得這麼傷心,肯定是你的錯”的態度,繼續辱罵該男子:
直到後來,警方通報情況,證實了該男子的説法。
這時,很多吃瓜羣眾才突然想明白了,原來這女孩子在視頻裏什麼都沒講,就是一直哭,一直説有人騷擾她,想強姦她,警察不管。但對於這人為什麼要騷擾她,對於事情的前因後果一概不提。
最關鍵的是,這女孩子沒拿出一點點證據啊。
受害者,不僅買了假項鍊,還背上了“性騷擾”的臭名。
如果沒有警方通報,上哪説理去?
這所有所有的事情其實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這些事情裏只有單方面信源,只有自稱受害者的人在講述,且拿不出任何證據。
每次都是造謠者熱度居高不下,而被造謠者剖開肚子自證清白後,卻沒什麼人關注了。
一如那個血氣方剛剖開自己肚子的六子,以及圍觀看熱鬧的羣眾。
歸根結底,這些事的本質都是逼人自證清白。
他們指責、詰問,卻不給出證據,或是給出虛假的、編造的證據,再煽動圍觀羣眾的情緒,要求被指責者,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但等人真正把肚子剖開、掏出涼粉,把血淋淋的證明擺出來時,那些被一時情緒裹挾着起鬨的圍觀者早就散了。
他們在乎的似乎本來就不是真相,他們只想滿足心中的正義感而已。
現在有些旁觀者,張口閉口就是”雞蛋高牆相撞,我永遠站在雞蛋那一方“,説得特別大義凜然特別感動自己。然而大部分時候他們根本分不清誰是雞蛋、誰是高牆、誰是偽裝成雞蛋的高牆,最後總是懷着一腔熱血,卻成為了胡萬們的幫兇。
如果無腦支持我們自以為的雞蛋,只會讓事情變成一場又一場的比慘大會,大家爭相往自己頭上貼弱者標籤。
這難道不可笑嗎?
所以要破除六子吃了幾碗粉的問題説容易也容易,説難也難。最重要的還是要堅持用證據説話,堅持**“誰主張,誰舉證”。**
你胡萬説六子吃了兩碗粉只給了一碗的錢,那你應該盡到舉證責任,先證明六子吃了兩碗粉,再證明六子只給了一碗的錢。如果你無法證明,那你就是再扯淡。
而我們圍觀羣眾,每每看到看似“不公”的事情,在義憤填膺也問問自己:
這件事的信源,只來自某人的自述嗎?
這件事的證據,足以證明真的發生了這件事嗎?
如果一件事的信息源,全部來自於某人的自述,肯定是不靠譜的。無論一個人多麼可憐,多麼沒有撒謊的動機,也不能只聽他一個人的敍述,有時候不一定是他有意要騙人,也許他自己掌握的信息本來就是錯的。
然後我們每個人,如果因為一時好心轉發了謠言,冤枉了別人。在真相大白以後記得一定要去把真相也轉發了。
不要做逼六子剖腹的“圍觀羣眾”,也不要讓心懷不軌的胡萬們一次又一次把我們的善良當槍使。
多聽聽不同方面的聲音,多做做符合邏輯的判斷,轉了謠言反轉之後不要怕打臉,去把真相也轉了。
我不敢説這樣能完全杜絕六子剖腹自證的悲劇,但就現實中發生的種種事件來看,至少能讓九成被無端網暴的無辜者逃過一劫。
最後,因為讓子彈飛裏面的梗實在是太多了,我一次性全部做出來大家不一定愛看。所以現在就只做了六子吃了幾碗粉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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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紳的錢如數奉還
百姓的錢三七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