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評,放大宣,榮譽表彰不可“小眾化”_風聞
极目-2021-06-18 08:34
榮譽表彰一方面是對個人集體所獲成績的一種肯定,另一方面則代表了一種價值引領,樹立了榜樣和楷模。獲獎的個人團體或在企事業單位取得了業績,或在文藝商業等領域取得了成功,他們或是黨員幹部,亦或是普通羣眾,但各行各業每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正是得益於先進的作用和榜樣的力量,得益於楷模的貢獻,社會也因此繁榮和發展。故而,對先進個人和集體不僅要合理評選,更要擴大宣傳的廣度和深度,把他們的事蹟廣泛宣傳,才能引導奮鬥者更加奮發有為,讓其他人迎頭趕上,真正成為價值引領。
評選和表彰先進的過程中,出現了榮譽表彰向“少數人”集中甚至是部分人“輪流坐莊”的現象,不僅起不到樹立榜樣、引領隊伍的作用,反而會產生消極影響。首先,較為明顯的問題就是大家會普遍認為,工作再積極,成績再突出,榮譽表彰卻依然被少數人把持,導致大多數人的積極性會被極大挫傷,若是獎項輪流坐莊,則“躺平”更為有理。其次,榮譽評選的公平合理是權威性的基礎,表彰若是形成“小眾化”,那麼實際上是將先進應有的標準、典型該有的分量放在了次要位置,更多的考慮工作成果之外的因素,導致榮譽表彰“空有其表”。
另外,榮譽表彰還要避免只在圈子裏“自娛自樂”,應該擴大宣傳的廣度深度,使其走向大眾,起到立典型、樹榜樣的作用。如去年黨中央決定在共和國成立70週年之際開展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集中評選頒授,隆重表彰了一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意義極其重大、影響非常深遠,更在全國範圍內興起了一陣向功勳模範學習的浪潮。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偉大時代呼喚偉大精神,崇高事業需要榜樣引領”,榮譽表彰的主要作用即是引領作用,通過樹立標杆、立起旗幟,小處着眼能激發工作團體的拼勁幹勁,,從大處着眼,更能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凝聚力和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