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子店將鴨蛋白當垃圾處理:如果不想“浪費”,那又有什麼更好的處理辦法嗎?_風聞
纵想-2021-06-18 07:56
前幾天,一則社會新聞讓網友們吵翻了↓↓
6月10日,一成都市民打來熱線稱,當地一家粽子店在包蛋黃粽時把大量蛋白當垃圾處理,有違反《反食品浪費法》的嫌疑。
據瞭解,該店的粽子每天銷量在2萬個左右,生意十分火爆。該店工作人員介紹,他家蛋黃肉粽都是用每天現煮的鴨蛋,他們員工每天要剝幾千個鹹鴨蛋,蛋黃拿去包粽子,而蛋白全部當作廚餘垃圾扔掉,每天要扔幾千個蛋白。這家店所在的小區已經成為了“粽子一條街”,有很多家類似的粽子店,幾乎每家店每天都會丟棄兩三千個蛋白。
是不是浪費,如何為蛋白找到一條出路引起網友熱議。

對此,大V@技術型吃貨 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以下為全文:
鹹蛋白的利用價值的確不大,而且鹽分太高,吃起來也不健康,店主也很難把這些東西另作他用,因此扔掉是合理的,這種形式的「浪費」很難避免。
如果《反食品浪費法》對這種形式的「浪費」都要打擊,那我覺得是法規設定的缺陷。
目前《反食品浪費法》對於食品浪費定義如下:
本法所稱食品浪費,是指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廢棄、因不合理利用導致食品數量減少或者質量下降等。我覺得,除了基本定義之外,應該還需要定義哪些行為屬於「食品浪費」,再去規定一個閾值,如果「食品浪費」行為超過這個閾值再予以處罰,這樣會更合理一些。否則很容易陷入主觀判斷。
比如,剝橘子剩下的橘子皮,扔掉算不算食品浪費?橘子皮可以加工成食品調料啊。這算不算「未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摘菜時把不好的菜葉摘出來扔掉,算不算食品浪費?菜葉完全可以不扔掉,但賣相會變差,影響顧客的體驗。
應該如何去抉擇?
我覺得,這些行為都需要合理的定義。不然我們會遇到各種匪夷所思的因為所謂的「食品浪費」被處罰的情況,最終反而不利於節約糧食。
有更好的處理方法嗎?也不是説這種情況「完全沒有辦法避免浪費」。
我來提供一個可能的處理方法:直接去採購原料鹹鴨蛋黃。就是類似這種東西,淘寶,阿里巴巴上都有很多,直接搜就好。
這種原料在工廠大規模生產時,在工廠端就會進行蛋清蛋黃的分離。
説到具體工藝,有的是先分離後醃製:分離出來的蛋清可以用於麪條,餅乾加工,還可以作為飼料使用;蛋黃單獨醃製並加工成鹹蛋黃。
也有的是先醃製後分離:液體的鹹蛋清可以用於麪條加工,而鹹蛋黃可以直接包裝,或是蒸成熟鹹蛋黃再包裝。
比起店裏的做法,使用這種工業化產品可以保證鴨蛋各個部分都合理利用,避免了浪費。這也是一個「工業化食品代替手工現做」的典型例子。
評論區很多人提醒我,説這種鹹蛋黃風味跟手工剝出來的有很大差距。其實這種工業化的鹹蛋黃有很多廠家都在做,各家工藝不同,產品風味也不一樣,有的工藝比較好,可能跟手工就接近一些。
從發展的眼光看,對於工業化產品,「風味」和「口感」都是容易用技術手段去改進的。當它們的感官品質跟現做相似,甚至超越現做的時候,我們沒有理由不使用工業化產品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