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外企在涉港涉疆等內政問題上出爾反爾,我們可以這麼做_風聞
星际飞航-2021-06-22 21:57
【本文來自《美國運動品牌North Face母公司曾撤下新疆聲明,但後來又繼續抹黑中國》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其實對付這種行為,運用法律的武器是最有效率的批判。
並且不需要立什麼新法,我們國內關於造謠的法律有現成的。
國內找一家法庭,就新疆當地的法院就行,取證查檔都方便。
先由新疆的檢察院提起公訴,XX公司公開傳播關於新疆的謊言,並且基於這個謊言進行商業運作,實質性地損害了新疆棉花企業的合法利益,造成了可以計量的損失。
然後法院受理,查明在XX公司國外母公司的官方網站上,確實存在對於新疆的謊言,例如造謠稱強迫勞動等,判定其公開傳播謊言的違法行為屬實。
並且從其官網發佈謊言開始,XX公司停止採購新疆企業的棉花,此項商業行為與其謊言有實質性的因果關係,判定其造成新疆企業損失的違法行為屬實。
判定XX公司違法後,接着計算新疆企業的實際損失,很簡單,以之前銷售額為參照。
今年3月其發佈謊言後到現在有三個月,對比去年同期3月到6月對新疆企業的採購額,相差多少就是新疆企業損失了多少。
以此金額作為對新疆企業的賠償,並加處N倍罰款收歸國庫。
中國的國內法管不了國外公司?美國的國內法怎麼就制裁到了全世界呢。
我們也不求直接處罰到XX公司的國外母公司,它以前在中國採購,在中國境內總有合法的分公司,辦事處,代理人吧。
判決書送達其國內分公司,通知一定期限內繳納罰款,否則凍結國內分公司的賬户和資產,到期扣罰拍賣。
凍結其國內分公司資產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美國扣押中國公司在國外的賬户貨物資產甚至人員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國際海洋法嗎?
法理很清楚,其中國境內分公司的資產,就是其國外母公司的資產。由國內分公司繳納罰款,也視同於國外母公司繳納。
其母公司如果不執行我們法院的命令,那麼我們在國內扣押的,也是其母公司的資產,而不是對國內分公司的處罰。
所以不用狡辯什麼中國分公司無罪不應當受罰,除非能證明,分公司的資產不歸母公司合法所有。
我們可沒有處罰其國內分公司,而是讓其國內分公司代繳母公司罰款而已,這可是國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