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民意就是民主,但民意有多種層次,什麼才是最高的民意?_風聞
波波父-2021-06-22 07:47
【本文由“一花一世界一葉一如來”推薦,來自《朱雲漢:同樣是民主,我們和西方的理解不一樣》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波波父我在某乎上的一個回答節選:
先探討一下什麼是民主?符合民意就是民主,但民意有多種層次,各種意願非常多,比如想讓哪個官員做事、想讓哪個工程開工,想讓哪個工廠停產……這些都是民意,但都是階段性民意,它是隨時可變的、次級的民意,因為它們都有共同一個目標,即提高生活水平讓人民生活幸福,這才是最高民意!其他所謂的民意,都是要服務、服從於這個最高民意。而這個最**高民意是恆定的****、最高級的民意,而且是默認的,**根本就沒必要也不需要確認。所以,那些投票、公投所謂的民意,其實決定的只不過是一些次級民意,所以,西方把這些代替“符合最高民意”,是一種本末倒置。特別是讓人民中沒有判斷能力的人(即沒有相應擔責能力的人)同樣去做決定,就是捨本逐末。
對於一個國家,投票的結果是影響幾千萬幾億人的利益的,所以做決定的人必須要有相應的能力擔責(因為權利的另一面是責任)。所謂不是自己選出來的人去做決定,就是“被代表”,那若是讓每個人不管政治能力高低都去投票,豈不是讓無力擔責的人代表了其他幾億人**?**當然你可以説這個過程中別人也代表了我,但這種相互代表,改變讓能力不足的人去代表的事實了嗎?就如傷害是傷害,相互傷害就不是傷害了??
美國總統是間接選舉,但是它是聯邦制,在邦裏面,州長是直接選舉出來的,這種制度20世紀60年代以後才真正確立,實行了幾十年之後,弊端已盡顯,這種制度是不是真的適合美國自己都有待商榷。如果中國以這種制度代替目前的選賢任能體制,結果會造成一大批只會當演員的庸官,而且也會使一些貪官漂白,使一些腐敗變成“合法行為”。
眾所周知,人類任何領域的人才,沒有一個是一人一票投出來的。比如人民教師人民法官工人民程師人民醫生……,都可以冠之人民,因為他們都是人民選拔出來服務人民的。但是**“人民選”和“人人選”完全是兩個概念**,因為“人民”是羣體概念而不是個體概念。比如説這幾十年來中國人民實現了巨大的科技成就,不等於中國人民每個人都去做科研,做科研的人每個人貢獻大小也不一樣。所以,“人民做主”不等於“人人做主”,“人民選”也不是“人人選"。比如教育是人民做主,難道等於讓人民中的每個人不管識不識字都去制定教育大綱?科研事業也是人民做主,難道等於讓人民中的文盲也去一人一票投教授?而教授工程師醫生……都不是一人一票投出來的,難道他們不能服務人民?難道他們不能被人民監督?難道就等於沒有相應專業能力去選拔他們的那部分人民就“跪了”、“被代表了”、“被奴役”了??
政治是非常專業的事物,管理一個幾百人的公司都要很高的專業管理能力,何況管理幾千萬幾億人?為什麼就要人民中的每個人不管是不是這個專業都去一人一票選拔政治頂級人才?這跟你坐飛機,卻非要讓你一人一票自己投出個飛行員來一樣,這是給你權利嗎?這是人民中的航空專業人士不負責任甩鍋,拿乘客性命開玩笑。
“人人享有權利”,但跟“人人享有權利的大小一模一樣”也不是一個概念。比如人人有受教育權,難道每個人上的學一樣?人人有就業權和報酬權,難道每個人職位和薪水一模一樣?若讓工作能力僅夠搬磚的人去當工程師領高薪,這不是特權嗎?同理,讓政治能力僅夠處理村級事務、只夠投票投村長的人去投省長,這不也是特權?有特權才是真正的不平等,不平等能叫民主嗎??
所以“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而人民作為大羣體,任何權力或權利都要在這個大羣體進行分配,分配的規則是平等而不是平均,真正的平等,是多勞多得、多能多得,不是每個人一模一樣,這是糾正大鍋飯時就已經明白的道理了。
相比之下,中國的投票權分配方式就很合理。中國人年滿18有投票權,可以投村長、社區主任、區代表級的。想投更高的,可以參選各級代表,也可以考公務員、入黨……,憑自己的努力升級投票權,就如受教育權人人有,但也必須從小學上起一步步考,就業權和報酬權也人人有,也得從低職位低薪一步步努力,一樣道理,即保證了人人平等地享有投票權,又保證了專業度的逐級提升。所以,為什麼要去搬一個邏輯上不能成立的制度?
還有一段
所以,什麼是民主?這個問題要從根本上去反思,西方的定義到底是不是正確的?一個連邏輯都不能符合的制度,為什麼就憑藉話語權壟斷宣稱那是“民主”的真身?因此,且不説背後真正的權勢通過把持提名權、把持輿論權(所謂的自由媒體,沒錢能辦的起媒體嗎?)、外行更易被忽悠而左右選舉結果,我們還不止一次地看到,西方定義的所謂的"民主"國家或地區,真的是做到“政績不好,人民(人人)就能用選票懲罰”嗎?面對絕大多數是政治外行、難以真正對政績進行專業判斷的投票者,拼政績哪有拼表演、拼作秀來票快?在這種投票權大鍋飯、外行選內行的制度下,數年辛苦執政的政績,不如一時的作秀,誰還去真正做實事?
另外再説一句,人類任何領域,沒有一個是靠選票來交流人民的意志的,比如一個政客會表演出很多政治理念,你認同其中一個但不認同其它,那你投他就等於被迫接受其他理念,所以選票真的體現人民意志(且不説是低級的意志)了嗎?更何況幾年才投一次,這是刻舟求劍的“人民意志”??
而且投上去的人隨便怎麼幹,哪怕是造成捏造謊言開戰、金融危機、五十多萬條人命等結果,只要程序上沒問題,就不能叫“錯”,遑論去“糾”,這就是西方所謂“程序正義”的本質。即便程序上有失誤,真的叫做“錯”了,啓動彈劾條件也極高,成功的概率更低。
真正能提現人民意志的,是協商民主。就如當年中國第一部憲法的出台,其草案向全國人民宣傳了數月,徵集了130多萬條羣眾意見才最終成文,最後由代表全票通過,因為分歧在前面的協商步驟就已經消除了。
還有剛開過的兩會,為什麼那些提案我們都覺得那麼熟悉?那些不都是我們平時在各種平台經常關心且討論的麼?這就是協商民主的運行事實,即隨時全民討論,各級從政人員和專家經過分析推演凝練議題,並以各種平台交給大眾討論,然後再進行專業分析拿出解決方案,各方案也同樣進行各種層次的討論,並且還往往要進行地方試點,相當於做試驗,使多數分歧在這些階段被化解消除,所以最後上會走程序往往全票通過,這才真正是提現人民意志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