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一部”聯合發佈最新意見嚴懲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獲贊_風聞
嘉琪-2021-06-24 08:01
6月22日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繼2016年《意見(一)》以來,再次從嚴全面地提升打擊遏制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活動力度,獲得輿論大力支持。
**一是大力支持新意見依法從嚴,更具針對性地進行遏制打擊。北京大成(寧波)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文表示,**近年來網絡電信詐騙犯罪尤其是境外詐騙活動持續高發,給民眾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此次《意見(二)》針對網絡電信詐騙新特點及涉手機卡、信用卡犯罪等關聯犯罪,提出更加明確具體的適用法律依據,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實行全鏈條、全方位打擊。**北侖小港謝墅社區宋亞珠表示,**支持國家有關部門從重處罰電信網絡詐騙主犯慣犯,必須狠抓嚴懲,讓電信網絡詐騙犯付出慘重代價,阻止他們的犯罪慾望及行為。
**二是認為新意見強調貫徹寬嚴相濟政策,能提升打擊治理效果。寧波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研究中心主任趙微表示,**對網絡電信詐騙中主犯累犯等主觀意識惡劣的犯罪分子與因被騙、被脅迫或初犯人員區別開來,實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既能有力打擊和震懾犯罪,維護法制的嚴肅性,又儘可能減少社會對抗,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能有效提升打擊治理效果。**北侖小港司法所所長鄭浩表示,**目前我們所裏有兩名社區矯正人員涉及網絡電信詐騙犯罪,從他們的案情來看都是情節較輕,非主觀性犯罪,對於這類人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判處緩刑等依法從寬處理,一方面能夠警示挽救他們,另一方也能避免他們“彌足深陷”。
**三是認為預防犯罪最大力度挽回損失更重要。家住江山99的退休職工錢敏表示,**自己有朋友因為網絡刷單被騙了二十多萬,這都是朋友辛苦攢的儲蓄,報案後一直未能挽回損失,朋友也因此鬱鬱寡歡,此次《意見(二)》規定對查扣在案的涉案賬户內資金應當優先返還被害人,如不足以全額返還的,應當按比例返還,以確保盡最大力量挽回被害羣眾的經濟損失,讓受害者寬慰不少。**鎮海招寶山街道派出所民警王賢凱表示,**從以往的網絡電信詐騙案中發現,大量非法交易的手機卡、信用卡為電信網絡詐騙尤其是境外詐騙提供“水源”,也讓公安機關的偵破難度加大,《意見(二)》對手機卡和信用卡犯罪進行了新的規定,能起到預防犯罪,切斷源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