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調整要兼顧發電成本與居民收入水平_風聞
余丰慧教授-华中科大兼职教授,经济学家,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2021-06-30 22:35

近日,中國政府網公開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答網民關於“建議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的留言。發改委在回覆中提到,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下一步要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實際上,今年發改委已明確發文提出,“十四五”時期將持續深化電價改革。平穩推進銷售電價改革,有序推動經營性電力用户進入電力市場,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
經濟資源配置需要市場與政府兩隻手共同發揮作用,才能起到高效、環保和合理、公平的目的。這麼多年,政府在基礎性資源、關係民生的公共品供給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發揮的非常好。居民水電氣價格總體平穩,能夠承受得起水電氣消費成本。受到人民羣眾的稱讚。
我國階梯電價政策形成歷時4年,2008年開始研究,2010年形成了初步指導意見,在2012年7月1日實施。這意味着2012年出台的階梯電價政策已實施近9年。階梯電價在居民用電和商户商業用電中起到了引導節約能源,保障基本生活所需的目的,這個機制發揮的不錯。目前的階梯電價標準各地有一些差異,但總體是夏季(5-10月):第一檔電量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電量,其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度加價0.30元。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長期實行工業電價補貼居民電價的交叉補貼制度。從我國居民電力消費結構看,5%的高收入家庭消費了約24%的電量,這就意味着低電價政策的福利更多地由高收入羣體享受。這既不利於社會公平,無形中也助長了電力資源的浪費。通過劃分一、二、三檔電量,較大幅提高第三檔電量電價水平,在促進社會公平的同時,也可以培養全民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意識,逐步養成節能減排的習慣。
報道稱,江蘇結合省情實際,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居民月用電量分為三個檔次,第一檔為230度及以內,維持現行電價標準;第二檔為231度-400度,在第一檔電價的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為高於400度部分,在第一檔電價的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
進一步完善階梯電價機制需要考慮幾個因素:首先,發電成本。電價要覆蓋成本,並且有盈利才有持久性。必須符合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律。國家發改委答:“長期以來我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於供電成本,是因為工商用户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這裏面提醒一點:在與國際上比較電價的同時,不能忘記與國際上發達國家比較考慮一些居民收入情況。
其次,階梯電價要考慮居民與工商業用電的平衡。目前,工商業商户等用電用水用氣價格確實太高了。降低價格勢在必行,不能再猶豫了。
再次,考慮到環保因素,通過階梯電價的槓桿作用鼓勵冬季取暖使用清潔能源。推進北方煤改電,要發揮階梯電價的槓桿調節作用。使得取暖用電成本不高於燒煤取暖成本。每年一到冬季北方集中供暖,燃燒的煤炭產生的粉塵給空氣帶來了污染,給北方的朋友帶來了很大的困擾。隨着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全國各地清潔供暖呼聲高漲,“煤改電”的政策全面推廣,煤鍋爐將成為過去式,逐漸被清潔能源型的取暖方式所代替,目前主要的清潔型供暖有電採暖和燃氣採暖。如果電價過高,就很難推進清潔能源取暖。要讓地源熱泵、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在煤改電項目中的應用更加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