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映: 讓事實説話, 為什麼就這麼難?| 文化縱橫_風聞
文化纵横-《文化纵横》杂志官方账号-2021-07-03 22:03
陳嘉映 | 首都師範大學哲學系
(本文轉自“愛思想網”)
▍一
我們有時側重從我們的感受和評價説到一件事情,有時側重從事情本身是什麼樣子説。比較一下這兩個句子,即可大致看出這種區別:“這隻手鐲真漂亮,可是太貴了。這隻手鐲是翡翠的,4000元。”
漂亮不漂亮,往往因人而異;貴還是不貴,要看説話人的錢包有多大。這隻手鐲是不是翡翠的,可以用科學方法加以鑑定,它標價4000元,對張三李四都是4000元,無論他們是貧是富。
有些話,差不多只是在評價:她太可愛了,可愛得難以形容。有些話,差不多隻是談自己的感受:昨天晚上的事兒太可怕了,我現在想起來還覺得渾身發抖。有些話,只是在表達意願或態度:你一定給我守住!是,保證完成任務!我寫首詩,“秋天真美,啊,我好愛秋天”,你有把握沒人把我當詩人,這種寫法,技術含量太低,而且失之籠統。評價、感嘆多了,我們難免着急,他説了半天,沒有多少事實內容——“你別老是太貴了太貴了,你就説是多少錢吧!”
不過,評價不一定都用這種幼稚的方式。的確,有些語詞明目張膽進行評價,如無恥、恐怖分子、娼妓、大師,有些語詞則有點兒微妙或相當微妙地進行評價,如殘廢、戰士、講道理。有些小詞兒善於在不經意間包含評價:杯子裏只剩半杯水了,杯子裏還有半杯水呢;連他都會這個,他連這個都會。有些結構也含着評價:曾國藩是“屢戰屢敗”還是“屢敗屢戰”?單單敍事,也可能做了評判:《左傳》裏有一段寫來了彗星,接着星宿在黃昏出現,是火災之兆。裨灶要求子產禳災,子產不從,後來果然發生火災。於是裨灶再次要求子產祈禳,子產仍然拒絕。故事結尾只説了一句“亦不復火”,不著一字評判,卻也裁奪了孰是孰非。
我們平常説話,既不是單純評價,也不是乾巴巴陳述事實,我們説一件事情,同時把我們的態度和評價連同事實一道説出來。“這孩子挺用功的”,“他頭上的癩瘡疤越發亮起來”,“他偷了我的錢”,這些話是描述還是品評呢?單説形容詞吧,慷慨的、節儉的、吝嗇的、驕傲的,乾淨、骯髒、敏捷、明亮,以及成百上千的類似語詞,它們既在描述,也在評價。
我不是説,它們包含一半事實一半評價,而是説事實和評價混在一起。“水汪汪的大眼睛”或“似煙非煙的眼神”並不是眼睛尺寸、亮度等等再加上評價。**在我們的自然態度和自然話語中,事和情直接連在一起,並非先有一事,然後我們尋找它的意義,賦予它意義。**事情連着我們的處境、感受、慾望、目標向我們呈現,我們有所感地瞭解一事、知道一事、言説一事。**不妨説,一件事情不只是個事實,它還有情,我們説“事情”,古人甚至更愛説“情事”。**並非先有一個實實在在的事實世界,人們主觀任意地在事實上塗抹“感情色彩”。杜威話説,“從經驗上講,事物是痛苦的、悲慘的、美麗的、幽默的、安定的、煩擾的、舒適的、惱人的、貧乏的、粗魯的、撫慰的、壯麗的、可怕的。它們本身直接就是這樣。”生活世界中的事情自然地具有意義。
▍二
單純的評價不提供什麼信息,這倒不意味着,評價越少提供的信息越多。“這孩子期末考試的成績差”和“這孩子期末考試得了70分”哪個給出更多信息?“成績差”這話不夠精確,不過,它把成績所連的情境一起説出來了。由於不夠精確,聽者可能問:你就説他得了多少分吧!但你説他得了70分,聽者也可能反過來問:你説在班裏是成績好的還是差的吧!“這隻手鐲太貴”沒告訴我們它到底賣多少錢,反過來,“這隻手鐲4000元”沒告訴我們它算貴還算便宜。你到一個新地方,想知道那裏的情況,你願聽到介紹者只列出事實,還是願他連帶自己的印象、評價來介紹?後一種方式往往使你能夠適當地瞭解“客觀情況”。
有時候,印象和看法甚至比事實更重要。我不記得手鐲的價錢,只記得它很貴;我忘了張三説了些什麼,但還記得那些話讓我做出了那個重要決定;我記得張三是個不誠實的人,但已經忘了我從哪些事例得到這個印象。
**日復一日的印象彙集而成的看法,可以強到合理地與強硬的事實對峙。**1996年,台灣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廁所發現遭姦殺的五歲謝姓女童屍體,調查發現現場的一張衞生紙上面沾有女童血跡及營區士兵江國慶的精液。主要根據這一重要證據,江國慶被判死刑並執行。其父江支安從不認可這一判決,十幾年奔走伸冤。14年後,複查證據確認真兇為許榮洲(現在認定的情節是,江國慶到廁所自慰,精液噴到垃圾桶裏的衞生紙上,而女童血跡也噴到這張衞生紙上。“這一幾乎不可能的巧合,讓江國慶冤死。”)這不是絕無僅有的例子,20年的養育有可能讓父母對兒女瞭解得真真切切,説破大天,兒子絕不可能做出姦殺這樣的事情,這不一定只是感情用事。
麻煩在於,我們的看法多半來自無數彌散細弱的線索,無論挑選出哪些作為理據,都顯得不夠有力。**於是,在需要提供證據的時候,我們多半並不是從自己的經驗中析取事實,而是去搜集、尋找、發現那些更鮮明地支持結論的事實。**如果必要,我們還去設計實驗,專門生產事實。
法庭是個多講事實少講感受的地方,法官要求證人只陳述事實,不做評判,不做推測。同樣,烹調手冊、病歷、考古報告也不必寫得充滿感情。**做科學報告,進行學術討論,浸透着自己的感受來敍述事情不一定是個優點,我們倒需要把自己的感受從事情中分離出來,尤其要避免使用感情色彩評價色彩濃重的語詞。**事實説話方式努力把評價與事實分離開來,從而得以把不同的描述轉變為不同立場都能接受的陳述,以期不同立場之間能夠有效地展開討論。西哲亞里士多德這樣界説哲學-科學:“從事物對我們是怎樣的到事物本身是怎樣的”,理學家邵雍説“以物觀物,性也……性公而明”。
▍三
一般説來,事實説話方式是相對而言的。柳宗元的遊記裏有事實,但大體屬於“美文”,與之相比,徐霞客的遊記更偏於事實的説話方式。法庭是個講究事實的地方,但法官各有各的風格。丹寧勳爵在《家庭故事》裏説到,有的法官態度冷漠地引述乾巴巴的事實,而丹寧法官自己則寧願採用莎士比亞式的有情節的、“讓人一目瞭然”的方式來複述案情,解釋判決。
日常話語帶着感受和評價,一聽就知道它的指向。“貴”和“便宜”攜帶自己的指向,“太貴”和“真便宜”更突出了這種指向——“這隻手鐲太貴了”幾乎就是在説:不買;“這隻手鐲4000元”則對買還是不買沉默不語。
**我們倒也説:讓事實説話。**事實是怎麼開口説話的?事實裏面有什麼精靈嗎?沒有。**事實在情境中説話。生活中每一件事情都與其他事情交織在一起,一件事情的指向和意義多半很明顯,我們很難把事情的意義分離出來,單獨談論事情的意義。**張三考取了北大,這件事的意義是什麼?李四中了頭獎,這件事的意義是什麼?生活有什麼意義?
在有錄音設備之前,裏屋傳出説話聲音,説明裏屋有人,現在也許説明裏屋的電視機開着。從前,確認了他不在現場即可得出他不是兇手的結論,今天有了遙控技術,這個結論就不成立。只有在適當的語境裏,事實才能説出些什麼。孤零零的事實啞然無語。
**在形形色色的專業領域中,蒐集事實、確定事實卻漸漸跟對事實的解釋分離開來。**在法庭上,證人提供事實,不加判斷,反過來,陪審團不得自己去搜集事實,他們只管根據法庭認可的事實做出評判。一位研究者埋頭確定曹雪芹的生卒年月,無論紅學研究怎樣使用和解釋這個事實。實驗物理學和理論物理學成為大致可以分開的工作。**一方面,事實彷彿不再藴含道理,另一方面,理論本身成為一個獨立的系統,彷彿無論事實是什麼樣子理論本身都成立。一門高度專業化發展的學科,不僅理論複雜深奧,它所陳述的事實我們外行不知道是些什麼事實。**生物學家發現甲基轉移酶亞單元具有把目標核糖定位到活性點內的功能,我不僅不知道這個事實有什麼意義,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個什麼事實。
有時候,我們抱怨日常敍事不夠客觀,有時候,我們反過來抱怨事實話語太客觀了,乾巴巴冷冰冰的。的確,事實話語是乾巴巴冷冰冰的。從一種植物中提煉出某種藥劑,那種植物原是有滋有味的,這種藥卻什麼好滋味都沒了,只剩下赤裸裸的苦味。我們本來生活在一個意義和價值的世界裏面,但有時就像需要藥物一樣需要乾巴巴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