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斌再婚事件之我見_風聞
冯律师法-以法律为师2021-07-03 00:45
杭州保姆縱火案男主林生斌宣佈再婚有一年有餘,並生育有一女。
好多網友説林先生的人設崩了。但在我這裏沒有引起任何驚奇的成分,因為我深信人性,也深信符合人性是最大的道德。
2017年6月22日,林先生的亡妻和三個子女在保姆故意縱火一案中去世,林先生的悲痛應該是發生內心的。因為這也是人性,我相信這是一種痛徹心扉的痛。
網友説他後來在網上直播帶貨,一邊表達着對亡妻的深情,一邊談着新的戀愛,欺騙了廣大網友。但是林先生是否説過,他今生不再戀愛,不再結婚?網友們不要把對林先生的想象當成真實的林先生。也應該對人性有更深的理解,一個人完全可以深情懷念一個人的時候,在生活中愛上新的人。這也是人性,毫不奇怪。林先生正當壯年,不談戀愛,孤身一人才顯得奇怪。
林先生存在的最大問題,可能是賠償金的處置問題。
《民法典》規定,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林先生與綠城集團之間的案件,最終以調解解決,據説獲得約1億元賠償。如果這1億元賠償是對四位死者的所有賠償,那麼就等於林先生代領了朱女士其他法定繼承人的賠償。
根據《民法典》的上述規定,在6·22杭州小區縱火案中,推定不幸去世的林先生的亡妻朱女士先去世,財產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繼承,然後是三個子女去世,財產由林先生繼承。
所以,1億元的賠償(假設林先生代領了朱女士其他法定繼承人的賠償),如果分成4份,屬於朱女士賠償的2500萬將分成6份,由朱女士的父母、配偶和三個子女繼承,朱女士的父母(如果父母均健在的話)分別獲得約417萬賠償。
如果林先生未將該筆賠償支付朱女士的父母,那將是嚴重的道德和法律問題。如果朱女士父母要求林先生支付而拒不支付,林先生涉嫌觸犯《刑法》上的侵佔罪。
從法律上講,在林先生與綠城集團之間的侵權賠償一案當中,朱女士的所有繼承人應該列為共同原告,調解協議應由朱女士父母或者他們的特別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