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要30歲的米德爾頓,31歲的霍勒迪和33歲的洛佩斯:沉默的紮實_風聞
张佳玮-作家-2021-07-05 21:27
克里斯·米德爾頓,是這個時代的喬·約翰遜。
古典、紮實、準確、順滑、沉默。
會用擋拆得分,效率不低,但並不太需要。
因為定點籃子太準了,又毫無死角,所以可以用投籃假動作和體前變向,搶一個身位就突破。
突破了也不拘泥路線:因為隨時隨地可以投籃。
當然沒有喬那麼漂亮的大幅度變向,但有類似的三威脅晃動後強投,以及,和喬一樣:肩膀很好,可以頂着防守壓力,帶後仰高出手點放長射。
以及,高效但低調:打卡上班,高效率贏球,不出風頭。
每個月大概扣三個籃。
我們知道:喬·約翰遜職業生涯的決定性一刻,是他離開太陽,去了亞特蘭大。
他一整個生涯看下來,我們也發現了:他有當老大的能力,但性格上,其實更適合在一支強隊做二當家。
而這個當代喬·約翰遜,現在正做着一個最合格的二當家:
打着漂亮數據,贏着球,做着貢獻。除了有點被低估之外,別的都很順利。
喬·約翰遜是26歲才開始進全明星的。
米德爾頓是27歲。
古典打法、紮實打底的人,容易大器晚成。
但一旦成了,就不太容易變成飛墜流星。
上面這段,去年2月寫的了。
拉開聊兩句。
米德爾頓在大學時,都被認為是大器晚成——大一場均7分,三年級也就場均13分5籃板。2012年二輪秀。
優點是隨處有籃,特別無私;缺點是沒爆發力,缺少力量。
看他現在的體格,“缺少力量”這句話聽着像笑談了,但他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天知道。
米德爾頓本季季後賽命中率不高,43%而已。但籃下71%,短中投46%,中投43%,長中投44%,三分率34%——姑且算是無死角。
最妙的一處:他每場有多達51%的投籃,對手離他4尺以內:俗稱面對干擾強投。
這是他的優點,也是他的缺點。
頂尖擺脱手,不會每場有一半的投籃是強投。掩護啦,走位啦,撤步啦,晃開啦,總能晃乾淨了再投。
米德爾頓的爆發力有限,運球幅度不大,晃不乾淨,他也不在乎了。
肩扛胯頂,搶半步就強投吧:靠投籃手感吧!
今年約基奇以第41位新秀拿了MVP,大家都説好。
但其實米德爾頓以選秀第39位,作為二當家(以及半場攻防實際上的第一強投手)進了總決賽,本身也挺勵志的吧?
與米德爾頓的大器晚成不同,霍勒迪早早地成名。
新秀年他19歲就當了費城首發控衞,二年級20歲就坐穩首發,還進了季後賽:那支費城極均衡,首發都不肯投籃——霍勒迪、伊戈達拉、布蘭德——反而是替補楊的走位和路威的接管,還積極些。
三年級,就打了個黑八:雖然是因為羅斯那次致命的大傷,但到底是黑八。
我還記得那會兒,他是聯盟最早坐穩首發的90後控衞,總覺得他的體格和打法,會成為下一個昌西。之後他去了鵜鶘,長期低調着。
大家都知道他很強,但他厲害得不顯。
畢竟這個時代,亮眼的後衞是能持球威脅提全隊,要不然每場都接管爆分的。霍勒迪在鵜鶘打到後來,都轉2號位去了——倒不是他不能控球了,而是他的打法,更接近第二持球手。他並不喜歡單獨面對整條防線,骨子裏是老派打法:傳球,協調全隊,把內線帶起來。
身為一個後衞,本季命中率50%了——仔細想想還蠻嚇人的。
霍勒迪有兩個有趣的特色:
——大量半轉身。
——喜歡兩腳起跳。
這個時代,大家都喜歡面筐大幅度拉球然後突,霍勒迪突破卻經常是直線滾進去的;半轉身努着,小幅度旋轉,掛着人進去,左右手都能小拋:而且他還會一手中投打板。
幅度不大,動作也不快,擺脱也不乾淨,但總能咕嚕嚕滾進去。他的殺傷不致命,但滑溜溜地很難按死。
兩腳起跳,是源於他上一個習慣。人到籃下或者中距離了,擺脱不乾淨,那就跳步頂一下,出手了。他的進攻,都是奔着“知道我閃不開,儘量頂着上吧”去的。
杜蘭特當年打鵜鶘後,説霍勒迪“狡猾而強壯”,就是這個意思。
他和米德爾頓角色不同:
他管見縫插針,米德爾頓管強投硬卯。但骨子裏,他倆是類似的:不靠跑跳飛翔,靠步伐、靠打、對抗下的小活兒。
終於米德爾頓快30歲,霍勒迪31歲了,總決賽了。
揚尼斯是雄鹿的門面。跑、跳、衝、扣。兩屆常規賽MVP。
但他受傷後的兩場,雄鹿拼贏了:
快30歲選秀39位的米德爾頓、31歲選秀第17位的霍勒迪、36歲選秀第35位的塔克、28歲選秀第41位的康諾頓、26歲選秀第22位的波蒂斯。
主力那幾位,選秀位最高的,是33歲命途跌宕起伏的前第十位新秀布魯克·洛佩斯。
洛佩斯入行那年,我跟人開玩笑:他可以變成個窮人版鄧肯,退役時會是網隊各種記錄保持者。
現在看來,的確:他是網隊史第一得分手,第一封蓋手,投中球最多的人——可惜,一直不紅。
他入行第一年,球隊老大是哈里斯和卡特。二年級,球隊只有12勝70負。在湊齊喬·約翰遜和德隆之前,網常年在輸球。
年輕的洛佩斯,就是這麼一路輸過來的——當時很流行嘲笑他的籃板球。因為他(和希伯特)都是專司護筐,不刷籃板球的那類守門員型中鋒。
他進過一次全明星,那是2013年:打了10分鐘罰進了3個球,倒有3個助攻。很符合他的做派。
他是個好人。很聽話,很紮實,很勤奮,私下裏很好玩——他是個迪士尼瘋狂愛好者。教練都很喜歡他,但他成不了腕兒。
2016-17季前,阿特金森教練讓他練三分。此前八年,他進過3個三分球而已。
他就聽話地,開始練三分了。
——布魯克·洛佩斯不是個天才。他跑不快,爆發力和靈活性都不如他弟弟。但他一向很勤奮。大一他罰球率69%,被一堆評論家指出後,大二就躥升到了79%。
2016-17季常規賽,他開始投三分了:全季387投134中。
他成了能投三分的巨人。
他去湖人待了一年,那本來是他的夢想之地——出生在加州北,高中在加州,大學在斯坦福——但湖人也沒太要他。
到30歲,他都一直不順:打過13場季後賽;單季輸過70場;有過兩次賽季報銷的經歷;進一次全明星但也沒太多人記得。
在雄鹿,他遇到了馬刺過來的布登霍爾澤教練。布登説,馬刺一直保留着能投三分球的長人——我們知道,馬特·邦納嘛。
現代NBA需要這麼個巨人:防守時可以保護籃筐,進攻端可以拉開空間,提供高效率空位攻擊。
於是練會了三分球之後的布魯克·洛佩斯,人生第二春了。
但這好運不是憑空掉下來的:
還是他努力不懈,紮紮實實地,拼下來的。
他會投三分,但禁區意識畢竟在。所以揚尼斯缺陣第一場,他拿下生涯季後賽最高的33分。
古典打法、紮實打底的人,容易大器晚成。
但一旦成了,就不太容易變成飛墜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