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婚內遺囑的女人們:不關心林生斌挖的井,只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朱小貞”_風聞
显微故事-显微故事官方账号-大时代下,每一个小人物都不普通。2021-07-08 16:59
在中華遺囑庫裏,有25萬人立下的19萬份遺囑。
遺囑裏有80歲的暮年老人害怕自己過世後,孩子們為了遺產傷和氣;
也有90後身患重病的女孩子將自己的遺產指定全部留給母親,以報母親多年養育之恩;
也有中年喪女的母親,撫養孫子,擔心前女婿再娶後孫子無依無靠,而提前做好遺囑信託的。
這些遺囑,是成年人對生活上的“保險”。
本期顯微故事聚焦的一羣提前立遺囑的年輕女性:
她們中有人是年輕的非訴訟律師,身邊有許多女生害怕踏不過生育的“鬼門關”,為了給孩子保障進產房前立遺囑;
有人40歲還沒結婚,父母年事也已高,擔心未來自己成為“殺豬盤”的目標,或者年老之後無人養老,於是指定了繼承人,做了遺囑公正。
也有人是護士,看盡了醫院的冷暖故事、接到要去一線支援疫情的命令後,親筆寫下遺囑,將財產留給父母和幼子。
以下是她們的真實故事:
文 | 常寧寧
編輯 | 卓然
每發生一起惡性刑事案件,
諮詢立遺囑的女生就多一倍
吳菲 律師 上海
我是一名非訴訟律師。
所謂非訴訟律師事務,是指律師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在其職權範圍內為當事人處理不與法院、仲裁委員會發生關聯的律師事務。
這幾年,我發現找我來諮詢遺囑的女性客户越來越多。
通俗點説,我最經常和“錢"打交道,是通過出具文書的方式,儘量事先規定好財產歸屬問題避免對簿公堂,如果一定要對簿公堂,也不會出現爛賬的情況。
只要涉及錢,我都會“醜話説在前面”。
我經常建議身邊未婚女孩子,尤其是獨生女,看完《婚姻法》之後再決定結婚、買房的問題,並且耳提面命告訴人家,“如果女方家庭條件特別好的,一定要記得簽署婚前財產公證”。
身邊女孩子但凡遇到經濟問題的時候,也會向我請教。
第一次被諮詢"遺囑"是發生在2017年10月底,那年發生了一個轟動全國的“榆林產婦”跳樓事件:
陝西榆林市某醫院婦產科裏,一名家屬拒絕剖腹產的孕婦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死亡後,許多人才發現:原來決定自己能否剖腹產的選擇權在配偶手上。
圖 | 當時的新聞
我的高中同學當時也面臨着在外地結婚、懷孕生子的情況,她當時第一時間問我如何立遺囑。
她怕自己出現什麼意外之後,掏空自己父母一輩子積蓄買的房子和自己省吃儉用的積蓄,絕大部分會成為丈夫的財富。
我告訴她,根據目前法律規定,遺產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孩子、父母。也就是説,如果她出現意外,她和丈夫的財產會被一分為二。
若孩子出生,屬於她的那份則將被平均分成三份,丈夫、孩子、父母各一份,由於孩子還未成年,將由丈夫代為監管。
也就是説,丈夫將佔至少三分之二的財富,算上代持孩子的,可能佔到六分之五。
若是最壞的情況,自己和孩子都沒保住,丈夫則將佔有四分之三的財產。
**無論怎麼算,承受損失的都是她們家。**但她還沒來得及立遺囑,就生產了,順利產下了女兒。
可能是夫家待她不怎麼樣,也可能是產後情緒狀況比較波動,她又開始擔心自己未來發生意外,萬一老公再婚,孩子成了倍受欺負的“灰姑娘”咋辦?
最終我給她介紹了一個行業裏資深的前輩,簽署了關於夫妻雙方財產處理的文件後,她的焦慮才稍有緩解。
我原本以為這只是自己職業生涯中的一個小插曲,或者説像她這麼操心的女孩子不會太多,但沒想到這之後,身邊諮詢“遺產”歸屬,並計劃立遺囑的年輕女孩子越來越多了。
尤其是惡性刑事案件,受害人是女方時,身邊高收入、適婚年齡的女孩子都會陷入“焦慮”,擔心自己奮鬥的錢,最後落入別人手中。
畢竟“吃絕户”(原指無兒無女的家庭在離世後,生前遺留的土地財產被鄉親變賣,現在也存在獨生子女婚後去世,生前財產被另一半瓜分的情況)在歷史上也不少見。
每當這時候,我都會想起自己大學時,在法院實習時,法官的精闢名言:所有問題,都是經濟問題、利益問題。
既然都是經濟問題了,那就用經濟的辦法解決。
40歲未婚,
我立遺囑防止居心不良的人盯上我
絲絲 大學老師 廣州
我今年40歲,正在面臨一個現實問題:我有很大概率這輩子都不會結婚了。
畢竟,女性年長以後,對另一半的要求越來越高,但可供選擇的伴侶也十分少了,我也不願意和離異的人結婚,大概率是要一個人一直過下去。
我父母從一開始催婚,到現在已不再提這件事,對我的的操心也升級為擔心我晚年養老問題。
“總不能讓你的貓繼承遺產了,給你養老吧?”他們總擔心我會學時尚教主老佛爺,一輩子無子無女,去世後將遺產留給寵物。
實際上,我不太擔心養老的經濟問題。我是大學老師,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父母以前經商,也拼下了一些家產,靠着這些家產我能體面的過完下半生。
但是我確實也有自己的顧慮,我擔心去世以後,這些財產會引來居心不良的人的算計。
按照《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我沒有配偶、子女,父母也可能走在我前面;同樣沒有兄弟姐妹、祖父、外祖母也早已過世。
若我去世時候,沒有繼承人,遺產歸國有,這算是比較好的結果。
我最擔心的是,有人盯上我“無依無靠",結婚後再遇上一些“意外”,財產可全部都變成了對方的了。
新聞中針對經濟條件尚可的大齡單身女性的殺豬盤不少,尤其是“杭州殺妻案”給了我很大觸動:萬一我父母去世了,我又遇上精心設計的殺豬盤,身邊能有人勸阻我、救我嗎?
圖 | 網上流傳的這則圖,讓我尤其擔心
萬一不結婚,患上阿茲海默,沒了行為能力,又被別有用心的人盯上怎麼辦?
想到這些,我決定決定立個遺囑,杜絕一些可能,避免自己成為獵物。
幸運的是,我父親和母親都不是獨生子女,出生在大家庭內,我擁有關係不錯的表親姐妹,可以指定他們的子女為繼承人。
父母思索了一段時間後也就答應了,和表姐商定後,我將她的女兒指定為繼承人。
一來是表姐和我年齡差異不大,從小一起長大,尤其她的女兒也和我親近,二來我們住的也近,互相有個照應,加上表姐和表姐夫家庭條件也不錯,擁有穩定工作,不會出現侵佔財產的問題。
我們找了律師擬定遺囑。律師考慮到我才40歲,未來可能結婚,律師也在文書中標註了“如果結婚或生子,將增加條款另行約定”。
還記得做完公證的時候,父母臉上喜憂參半的表情——這份遺囑似乎為我下半生畫上了孤獨終老的句號,他們還是希望我能夠結婚的。
15歲的表外甥女聽説這件事後,大概也明白“遺囑”意味着什麼。
後來,她給我發了一條信息説,“小姨,你有自己的生活,未來如果你選擇不結婚,一個人酷一輩子,你老了後我會照顧你的"。
去武漢抗疫之前,
我瞞着父母給自己立了遺囑
張琳 護士 武漢
2020年2月,武漢疫情最嚴重的時候,醫院通知我們,“做好上前線的準備”。
接到通知後,我第一反應是,萬一犧牲了,我兒子、爸媽怎麼辦?尤其我是獨生女,誰來給他們養老?
我決定寫一份遺囑,安排好父母、和孩子後續問題。
那時我剛結婚3年,在雙方父母掏空積蓄下購買了學區房,還有個1歲多的兒子。我擔心自己遇到不幸、老公再婚後,兒子成了“沒媽的孩子”,被繼母欺負,也擔心父母操勞一輩子,掏空了積蓄買的房子成了他人的嫁衣。
畢竟在醫院工作5年裏,我見慣了生離死別,也看慣了無數夫妻因為“錢”撕破臉皮。
有丈夫心疼錢,不願意讓妻子繼續治療,反覆問醫生“能不能換便宜藥”的;
也有丈夫工傷躺卧在牀,妻子拿了賠償款不付完醫療費就走的;
還有妻子做完重大手術躺在牀上還沒脱離危險期,丈夫就開始計劃離婚的。
相反願意守在重病患者身邊,不放棄治療,砸鍋賣鐵支付費用的多是父母。
夫妻關係續存期間尚且這麼多變故,人走茶涼後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後,指望另一半幫忙贍養父母更是無稽之談。
這也是我們這行默認的潛規則:父母之愛,比夫妻之愛更純粹,更堅固。
如果患者身邊陪伴的是配偶和孩子,做治療方案的時候,要多考慮費用問題,害怕不能堅持治療到最後;如果身邊陪伴的是父母,患者的費用問題就不用太擔心,也更容易堅持到臨牀痊癒。
所以我更害怕自己遭遇不幸之後,父母無人贍養。捋順想法之後,我就開始查詢寫遺囑的注意事項。
立遺囑有5種方式,分別為公證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
其中公證遺囑需要經公證機關辦理,最具有法律效應;代書遺囑、錄音遺囑都需要有兩個以上無利益關係見證人。但當時武漢封城了,時間也緊急,沒辦法辦理。
口頭遺囑則容易失效,最後只能選自書遺囑。
但自書遺囑需要全部手寫,標註清楚立遺囑人、目的、一條條列舉清楚自己名下財產,並將每項財產按照分額分配給指定繼承人,同時要標註清楚繼承人身份證、姓名、落款、時間。缺一不可,也不能塗改。
據統計,有60%的自書遺書無效,就是因為缺了要素,或者有塗改痕跡,難以辨別真偽。
**在遺囑裏,我將自己名下的財產平分給了父母,沒留給孩子。**我知道他們會好好替我照顧孩子,就像小時候盡心盡力照顧我一,最終會將自己的全部財產贈與我的孩子。
寫完這份遺囑之後,擔心家裏人翻出來多想,我將它鎖在了辦公室抽屜裏。
幸運的是,那份遺囑並沒有派上用場。
抗疫結束回到辦公室後,我拿出遺囑,當作玩笑和同事們分享時,才得知和我做出一樣偷立下遺囑的同事不在少數。
在死亡面前,為愛的人留下保障,是人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