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根:數字時代,“數字遺產”何去何從?_風聞
陈根-知名科技作家为你解读科技与生活的方方面面。2021-07-12 09:16
文/陳根
數字化社會的降臨,讓數字遺產的處理成為了全球的新近難題。當前,各類數字賬户已經深度嵌入人們的生活。對數字世界的“居民”而言,數字賬户早已超越了工具屬性,人一旦離世,包括電子郵件、社交平台賬號、博客或其他可能具有重大經濟、個人價值的數字賬號就將成為個人在虛擬世界的“數字遺產”。
《中華遺囑庫白皮書(2020年)》顯示,2020年度有10.69%的80後在遺囑中提及虛擬財產。90後的遺囑中,這一數字則提高到21.35%,其中不乏微信、QQ等處於模糊地帶的“軟資產”。
並且,第一批成規模的互聯網用户已經普遍在40歲左右,也就是説,即便不考慮早逝的個體,再過20年,數字遺產也將成為擺在社會面前的重要****問題。
無疑,數字遺產涉及人格權和財產權,對公民而言具有重要價值,但是現有的案例中,對數字遺產的保護卻陷入了困境。在這樣的現實之下,數字遺產如何走向,自然成為了社會的聚焦。
數字遺產問題漸上
2020年6月,Raconteur.net公佈了一張名為“數據中的一天”的信息圖,其中,包括了2940億封電子郵件;50億次搜索;4PB數據,包括3.5億張照片以及1億小時視頻,僅僅是Facebook;650億條消息,僅僅是WhatsApp,等等。
並且,根據Raconteur的預測,隨着物聯網技術的全面進化,一輪嶄新的數據量爆發浪潮還在到來。到2025年的時候,全球互聯網用户每天創建的數據量預計將會高達463EB。
《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也顯示,2020年互聯網上網人數為9.89億人,全年移動互聯網用户接入流量1656億GB。有業內人士估量,這些數據能夠裝滿8000萬個2TB硬盤。與此同時,創造這些海量數據的用户羣體,“新陳代謝”的步伐也從來沒有停頓過片刻。
根據BBC的報道,早在2012年的時候,成立僅8年的Facebook就已經承載了大約3000萬名逝世用户。曾有研究人員分析部分頭部平台用户賬號變化情況,認為:到21世紀末或下個世紀初,一些平台生理死亡的數字用户,將超過活着的用户,其數量以十億計。
在這樣的背景下,這些逝者留下的數據,也就是“數字遺產”。這些遺產不可避免地成為了必須對待的技術與倫理問題。作為數字時代新近的概念,數字遺產主要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網絡權益和財產。
數字遺產也可粗略地分為兩類,一類是與物質財產有關的虛擬財產,包括支付寶中的餘額、淘寶網店、遊戲裝備等;另一類是具有人身屬性的網絡遺產,譬如微博這樣的社交平台賬號、儲存在雲端的文件、照片等。
前者與傳統財產更為相近,有明顯的財產屬性,目前已有合規合法的繼承流程,一般只需向平台提交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繼承人身份證件等相關文件便可順利繼承。相較之下,具有人身屬性的數字遺產由於涉及到人格權和網絡技術倫理的問題就比較難以解決。
並且,對於“有明顯的財產屬性”的劃分,爭議也仍未解決,部分人們認為其既有裝備、預存等“硬資產”,也有聊天記錄、社交人脈、會員等級等“軟資產”。尤其是一些擁有大量粉絲的微信公眾號、直播賬號,有許多重要人脈的社交賬號等,都是投入大量金錢、精力積澱的資源,也應該具備一定的財產屬性。
無疑,數字遺產涉及人格權和財產權,對公民而言具有重要價值。從保護用户權益的角度看,討論數字遺產的歸屬和繼承問題,也已成為互聯網時代遲早要面對的問題。
數字遺產,眾口難調
不可否認,數字遺產的繼承有其必要性。
**一方面,**數據已經成為現代社會重要的商業資源,將數據作為一種財產來看待有一定的合理性。大部分普通人的網絡遺產既沒有商業價值,也缺乏人際關係價值,準確地説,只能被稱為“數字遺物”。但財產權概念的內涵與外延始終是在動態變化之中的,更何況對於逝者家屬而言,這些數字遺物或許具有難以衡量的情感價值。
另一方面,按照目前的“遊戲規則”,逝者家屬被排除在賬號管理之外,平台顯然沒有動力管理這些沒有流量的賬號,容易使逝者的數字賬號成為不法分子竊取的目標。近年來,多家頭部互聯網公司都曾發生過用户信息遭泄露的事件,而部分平台還曾發生用户閒置賬號被用於關注營銷號、推廣廣告等竊用現象。
然而,即便數字遺產的繼承有其必要性,但人們對數字遺產的繼承依然存在諸多困惑與擔憂。日本NHK電視台曾經在《close-up 現代+》節目當中公佈過一項調查,55%的日本網民對於“如何處理數字遺產”感到不安。不僅如此,**“全然不曉得該拿數字遺產怎麼辦”**的日本網民比例,更是高達95.2%。
在日劇《人生刪除事務所》中,一家名為dele.LIFE的事務所專門負責替委託人解決死後的後顧之憂——清理不願被人知曉的電子數據。這大概是生於互聯網時代的人們夢寐以求的服務。
**事實上,許多人一想到自己在各個社交平台人格分裂似的發言和自我表演可能在死後曝光,就感到不亞於二次死亡的羞恥。**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死前要一鍵註銷所有賬號”、“掀開棺材板也要把硬盤格式化”的打趣總是能得到網友高讚了。
在文化品牌“未讀”發起的“網上遺產大辯論”中,4683人表示不願意在離世後讓家人查看自己的網上隱私,佔調查參與者的83%。但當被問到“希望你的朋友圈等網上遺產被永久保存還是即刻刪除”這一問題時,許多人開始猶豫。最終,53%的參與者選擇永久保存,47%則希望即刻刪除。
人們對數字化的遺物態度不可謂不矛盾,一方面,人們期待保存在這個世界的痕跡和回憶,另一方面,隱私二字像一根針,時刻攪起人們心中的不安。這種不安不僅是對於逝者的,也是對於繼承人的——打開一扇去世家人的房間門和破解家人的微博密碼,哪一個需要跨越更大的心理障礙?
不可否認,作為互聯網的使用者,任何人都不能確保“數字遺產”中的所有內容都適合向親屬公開,更別説許多內容有着具體的語境,脱離語境的理解勢必發生扭曲。當然,無論是保留還是刪除,對於已經撒手人寰的用户來説,已經沒有選擇的機會。正因如此,數字遺產的繼承討論才更顯得慎重。
數字遺產如何前進?
數字遺產的繼承一直充滿爭議,但各大廠商和平台依然做出了探索“數字遺產”的努力。比如,今年6月,蘋果就在全球開發者大會上嘗試提供一個可能的答案——數字遺產計劃。用户在賬户中添加遺產聯繫人後,若用户意外離世,被設定為遺產聯繫人的用户即可申請訪問 iCloud 上的相關內容。
該功能的推出,也意味着,蘋果將支持用户的**“數字遺產”**得到繼承。該項服務將允許用户在生前指定數字遺產聯繫人,一旦確認離世,該聯繫人可以申請訪問逝者的照片、信息、備忘錄、通訊錄、文檔等數字遺產。
接着,今年7月,騰訊也公開了“數字資產憑證繼承轉移中的信息處理方法和相關裝置”專利。該專利主要包括確定用户的生命週期結束、獲取用户的遺囑、對數字資產統一維護和繼承人資產轉移等內容。
誠然,《民法典》已經將虛擬財產納入了遺產的範圍,但正如小黑在之前的文章中所説,到目前為止,人們對虛擬財產如何繼承甚至能否繼承,都還有一定的疑問。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論是蘋果推出的數字遺產計劃,還是騰訊的相關專利,都不啻對這個問題的解答之一。
**這是一個好的開始,當然,這些計劃,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依然需要面臨諸多障礙。首先,就是屬性障礙。**數字遺產特有的佔有“雙重性”決定了用户一般情況下只有賬户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而且用户不具有所有權往往是用户在接受服務之初與社交媒體平台簽訂的用户條款中明確規定的。
其次,死者和生者存在利益相悖。實現數字遺產繼承有可能違背服務商保護用户——也包括死亡用户個人隱私的協議條款。死亡用户社交媒體中存儲的不僅是死者自己的隱私,也涉及與死者交往密切的其他在世用户的隱私。
再次,成本障礙。實現數字遺產繼承需要服務商保留大量冗餘數據,若要求繼承者過多必然帶來諸多成本問題,這些高昂的成本到底該由誰來承擔也是實現數字遺產繼承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因此,政府方面需要在民事或網絡相關法律法規中完善數字遺產保護與繼承方面的制度。通過制度設定標準的契約,降低數字遺產糾紛解決的成本。相關部門可出台明確的規定要求服務商修改不利於數字遺產繼承的用户條款,要求其設置數字遺產繼承的明確指令,同時保留用户刪除所有私密信息的選項。
此外,國內各大服務商制定的用户條款普遍不支持賬户的轉讓,也並沒有涉及數字遺產繼承的相關規定。因此,服務商或可為在線服務提供主動的選擇,確定和尊重用户意願。
例如,若繼承人不願繼續使用賬户,可允許其拷貝部分內容,同時要求繼承人簽署涉及隱私內容的保密協議或針對網絡公司的免責協議。考慮到成本問題,可允許服務商在服務條款中表明數字遺產繼承服務會收取合理費用。
**用户方面,則應給予老年用户更多提示,請其妥善安排死亡後的社交媒體賬號。**用户自身也應培養數字遺產保護意識,在生前準備好遺囑或資產清單,交代想保留或銷燬的數字遺產,然後把已擬備的資產清單放在容易取得的地方,以協助家人或任何指定的繼承人。
人們總説,一個人的死亡,首先是肉體的消逝,其次是社會關係的結束,最後是漸漸地被人遺忘。在這個意義上,或許,數字遺產的繼承不僅僅是對財產的規劃,也將成為一個人不被這個世界忘記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