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手機廠各自為戰,沒成立第三方協會統一標準,這才是目前最大的問題_風聞
飞虎233-2021-07-13 07:42
【本文來自《關於鴻蒙,幾個關鍵問題(轉載自我自己的知乎號)》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土豆的燃燒遠征_球吹很高興你的回覆,既然你説 powered by 是編輯錯誤,那在我這就不談了。
説明一下:“鴻蒙能做到變成只有鴻蒙能做到”這句話不是華為説的,是我揣測的,我希望華為能有這種志氣,但申明,是希望他們通過把鴻蒙做到最好來達到目的,而不是通過其他什麼PY交易或虛偽造假來獲得成功。這裏請不要糾結我的説辭。互聯網一開始“有公司想一統江湖,後來他們都失敗了”,也就是説他們競爭過,最後都失敗了。那麼問題來了,假設華為想要做到我揣測的那個理想,現在已經開始站上了跑道。其他的想要參與競爭的公司在哪?這個問題應該歸結於鴻蒙已經開始參與萬物互聯的競爭了,萬物互聯不一定只能使用鴻蒙,但他先站上跑道,我們也不能因此而對華為有所指責。領先別人一步是他的優秀,不是罪過,對嗎?
你説AOSP是手機操作系統、LiteOS才是微內核的物聯網的系統,請問這是華為公司的官方區分還是內部定義?LiteOS是微內核,能實現萬物互聯證明了鴻蒙的實力,AOSP是手機OS,能兼容Android應用,體貼了用户的需求。華為如果這麼做時出於商業上的考慮,統一的註冊了一個鴻蒙OS的商標, 這個我不懂是否合法,但如果合法的話做為我個人表示理解(非法的話支持起訴)。
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歸結於我們的視角不同,我是用户視角,覺得華為LiteOS證明了他們有微內核沒有欺騙我、鴻蒙手機系統用起來也很好用,所以我理解。而你從技術視角來看,一定要區分LiteOS和AOSP(我不敢確定你的區分是不是正確或者合理,這裏需要其他大牛指證)。我可以理解你的較真想法,但你也不要因為這個鄙薄我對華為的支持。如何?
YunOS就不談了,你繼然沒説,我也只是猜,空對空的東西不應該進入我們的談論。
安卓機可以刷桌面OS,這個“可以”不等於“好用”也不等於“能刷國產OS”,也是空對空,也就不談了如何?
另外,希望你尊重我做為華粉的看法,你可以繼續保留你的觀感,但不要宣揚這些空對空的東西。
“互聯網一開始“有公司想一統江湖,後來他們都失敗了”,也就是説他們競爭過,最後都失敗了。”這是你以為的原因。我給你稍微展開講一下。
最開始的網絡模型,是ISO的OSI提出的7層結構,相對來説是很科學的模型。但是這個模型在實踐上有很大問題,在一些網絡系統需求中,可能有幾個層用不上,但是根據模型,這幾個層還要做出來。或者説有幾個層永遠是會做在一起的,分層沒有意義。
這樣一個科學的模型就不符合市場需求。後來TCP/IP模型將系統簡化為4層,每一層都有硬件/軟件接住實現。分配給網絡體系中各廠商的工作都相當明確,且降低了各自的工作量。
這裏是説網絡通信要依靠數據包,數據包從頂層開始,每向下走一層就加一個層的控制信息,如果嚴格按照層數來,那麼將會形成一個套娃7層的大包,傳輸效率不會很好,而且軟件解析的時候要逐層扒開。而4層的TCP/IP協議就只有4層數據包,拆發都很舒服。
現在的互聯網標準,是由一個全球組織進行管理和更新的,他們的工作就是“提出議案”,將議案擺在網上,所有人都可以對其進行評論,投票,也可以提交自己的提案。新標準制定就是將那些被公開認可的議案加入標準(這方面依然不準確,具體可以直接搜相關文章看)。
網頁瀏覽器是1994年網景公司推出的,推出後迅速佔領市場。微軟在這時感受到了網景的威脅(因為這哥們飄了要做操作系統),於是收購另一家瀏覽器公司開發了IE,綁定系統進行推廣。當時微軟系統佔市場絕對優勢,網景公司競爭失利,宣佈開源,成立Mozailla(火狐),此後就是Chrome的崛起。
微軟為了保持自己的瀏覽器地位,在後續的版本中不跟隨潮流走,而是依然使用自己的一套標準,以至於被前端程序員深惡痛絕(一個簡單的代碼,一旦要考慮全平台適配,那麼基本就等於要寫兩遍,其中一遍是寫給IE的)。
反觀Chrome和FireFox等,因為開源+內核兼容(chromium套了能有五六層其他瀏覽器的開源內核了)+支持行業標準(W3C,這組織依然不依附於企業),市場份額越做越大。
物聯網行業不是華為先開始做的,他也沒走在前頭。物聯網包括很多東西,就我找到的“產業全景圖”來看,一個物聯網產業鏈會涉及十幾個領域,華為只是在通信硬件上領先,物聯網操作系統能不能行都是兩説。
而平常所説的“萬物互聯”(再強調一遍協議就能實現),小米在華為前就有自己的“米家”(我是説應用方面,鴻蒙LiteOS在14年就發佈,但是我並沒有看到鴻家),除此以外各家電廠還開放了自己的控制接口,只要有紅外發射功能的手機,下載個軟件就能當遙控器用。
不過紅外線其實也算不上萬物互聯,隨着物聯網技術發展,紅外線控制會變成網絡信號控制,你在公司點一下手機,家裏電飯煲自動啓動,回家時飯就煮好了。
現在國內各廠還是各自為戰,沒有成立第三方協會進行標準的設立,這才是目前最大的問題。我之所以反對推廣HMS到其他手機廠商,可以看一下我舉的第二條例子,以及結合一下谷歌GMS現在在國外安卓機市場的為所欲為。資本壟斷以後的吃相,我們已經領教過很多次了。
你説AOSP是手機操作系統、LiteOS才是微內核的物聯網的系統,請問這是華為公司的官方區分還是內部定義?這個就是華為官方的劃分,而且我不認為統一註冊鴻蒙商標有什麼不對。消費者自己分清楚即可。
1、國內手機廠商因為“客觀原因”沒有提供GMS認證,只要用户不去連接國外的平台,使用國外的APP,那麼其行為是合法的。如果用户通過使用了國外的平台或APP,那麼是用户違法。
國內有一部分用户有GMS需求(比如最簡單的,有人要玩手遊日服,他就得下GMS),而當存在這種需求時,已被GMS認證,只是國內沒裝GMS(或者裝了禁用)的操作系統,相比沒有認證的就方便得多。
不過説實話,能用GMS的都架了梯子,國外也查不出來你實際用的是什麼系統。説到底GMS也就是個軟件,他還是要靠網絡來運轉,有網絡的地方就可以欺騙。
2、華為以前得到了GMS認證,所以華為手機用户以前即便使用了國外的APP,也是合法的。這確實,另外實際上有一些國外軟件也不需要GMS的。比如最簡單的,我自己做個本地文件瀏覽器,apk打包扔論壇裏誰愛下誰下,這完全就是個本地應用,也不走Google Play,就根本用不上GMS。
解釋完1和2,第三點我就不用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