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再陷僵局!滙豐提供有利證據被拒,背後操控者到底是誰?_風聞
卡卡缝扣子-2021-07-14 17:47
來源:公眾號“金角財經”(ID:F-Jinjiao)
孟晚舟一案再度陷入僵局。
早在6月29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召開一次聽證會,孟晚舟本人也抵達法庭參加,這一輪聽證的主題,是要確定一件重要的事——要將滙豐銀行證據中的哪些內容引入下一階段審理。
此前,孟晚舟的律師遞交了一份新資料,並且希望其中的一些資料可以被法庭引為證據。這些證據的提供方,正是在孟晚舟案件中受到極大輿論壓力的滙豐銀行,而這份證據,也極有可能推動整個案件走向對孟晚舟有利的方向。
更重要的是,這份證據或許可以直接證明,究竟誰才是這場鬧劇的幕後推手。
7月12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時明確指出,孟晚舟近日向加拿大法院提交的滙豐銀行內部文件,再次充分證明美方對孟晚舟所謂欺詐指控純屬無中生有,憑空捏造,這進一步暴露了孟晚舟事件的政治迫害本質。
但是,前幾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的律師要求引入新證據的申訴做出了判決:法官不同意引入從滙豐銀行獲取的新證據。
剛剛出現的轉機再次突然消失。這也令這起拉扯了3年多的案件之走向,變得更加撲朔迷離。同樣深陷麻煩中的除了孟晚舟,還有她背後的華為,以及滙豐銀行,甚至是加拿大政府。
而在紛紜複雜的表象背後,攪動風雲的那隻手,最終都指向同一個地方。
01
2013年8月22日16點左右,香港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孟晚舟和她的幾位同事走了進來。
他們帶着一份名為《Trust,Compliance & Cooperation》(《信任、合規與合作》)的16頁PPT,大步走到商場二層的Le Pain Grille La Loggia意大利牛排館,去赴一場商業會面。
會面的對象,是時任滙豐亞太區全球銀行業務負責人Alan
Thomas,孟晚舟要向他解釋華為與伊朗公司Skycom(星通公司)的關係。在她帶來的那份PPT中,第6頁中承認自己曾是星通公司的董事,但在第7頁中強調,華為早在2009年已經全部售出自己在星通所持的股份,孟晚舟也辭去了在星通的職務。
幾年後,這份PPT作為銀行的備案資料,被美國檢方作為證據,成為孟晚舟欺詐銀行的依據,也是加拿大以“雙重犯罪”推進引渡程序的重要依據。
同時,不僅僅是滙豐銀行、包括英國渣打銀行、美國花旗銀行、法國巴黎銀行也因為與華為的業務關係,被要求向美國司法部提交了相應材料。這些材料成為美國檢方要求加拿大引渡孟晚舟的重要證據,並因為PPT的重要性引出了滙豐構陷論一説。
但滙豐則在去年公開發表聲明否認這一説法。
以如今的消息來看,尚未有公開的證據直接證明滙豐有刻意隱瞞或者勾結美國的嫌疑。而滙豐向華為提供的資料中,存在諸多有利於孟晚舟推翻美方欲加之罪的實錘,此舉讓構陷一説顯得更難以站得住腳。
那到底是誰在做局呢?
事情的脈絡顯示,美國早在2012年甚至之前就已經盯上華為。而孟晚舟向滙豐解釋華為與星通公司關係之時,美國正在找滙豐的麻煩,先是認定滙豐涉嫌幫墨西哥毒販洗錢,罰了滙豐19.2億美元,還派了幾百人進駐滙豐全面監督整改。滙豐此時處於完全向美國執法機構開放、透明的狀態,美國司法部向滙豐調取任何資料易如反掌。
從滙豐和其他三家銀行拿到相關資料後,美國司法部顯然頗有居心地挑出了對孟晚舟不利的所謂證據,並以莫須有的欺詐之罪,指使加拿大在孟晚舟過境時進行扣押。
在孟晚舟律師看來,從滙豐銀行獲得的多個文件可以進一步證明美國向加拿大法庭提交的引渡依據——《案件起訴記錄》,進行了實質性省略和選擇性遺漏,存在誤導性。
這正契合了此前國際律所Arnold&Porter合夥人 John B. Bellinger提供的證言:美國政府提交的《案件起訴記錄》和《補充案件起訴記錄》選擇性省略了孟晚舟在2013年PPT的關鍵陳述。
美方以執法之力可以調取所有想獲得的信息,因此它從滙豐獲得的資料不可能比滙豐配合華為而提供的來得少。事實上,無論向誰提供資料,只要相關要求是依法做出並有強制效力,滙豐都需要依法配合。那麼,對孟晚舟有利的證據為何沒有得到客觀體現呢?
同樣的文件,擁有可以導致兩個不同的結果的力量,這正是整起事件的詭異之處。
02
這份資料交回華為手上的過程,一波三折。
2021年2月13日,孟晚舟的律師將向倫敦高等法院提出申請,以獲取滙豐銀行賬簿等關鍵文件。華為此舉意在證明,美方指控孟晚舟“隱瞞”華為與香港星通技術有限公司關聯,誤導滙豐銀行繼續向華為提供服務的情況不屬實。但倫敦法院做出判決,駁回了華為的訴求,理由是其主訴的在英機構實體和依據的當地法律均不適用。
4月12日,華為改換到香港的法院,再一次提出獲得滙豐文件的訴求,隨後華為和滙豐銀行的律師達成協議。在香港法庭確權的情況下,滙豐為華為提供其所需要的文件資料,包括內部郵件往來,會議紀要等等。
在倫敦給不了的文件,到了香港終於給了出去。
對於普通人來説,私下見個面就能完成的事,放在這場有美國政府直接下場的博弈裏,變得困難重重。
站在華為的角度,其中可能有在不同司法條件和環境下取證策略的考量,但滙豐作為一個金融機構,在沒有法律或法庭支持的前提下,提供信息也不符合國際慣例。
事實上,在以滙豐為幌子,對付華為的全過程裏,滙豐除了闡明自己的鮮明立場之外,一直處於“消音”模式,反而是美國在不斷向華為施壓。
今天來看,越來越多的信息顯示,聲稱華為欺詐滙豐的不是滙豐自己,是美國司法部;而所謂的被欺詐方滙豐自己沒有對華為採取行動。美國司法部倒是為幾家與華為有業務關係的國際銀行“出頭”,起訴孟晚舟。不僅如此,美國還拉着自己的盟友們一起,加入到了這場鬧劇當中。
而被認為構陷華為的滙豐,卻依法向華為提供了重要的關鍵事實,尤其是哪個層級的員工到底知道什麼樣的信息,風險評估和決策的過程和依據等等。華為對這些文件的重視和認可,也説明文件應該是真實、完整的。
孟晚舟PPT第6頁
直到此時,美國此前在滙豐銀行的資料上“斷章取義”之嫌,才終於有了直接證據,進而大白於天下。
可另一邊,與此案並無直接關係的加拿大,卻拒絕華為引入從滙豐獲得的證據。
這一切都令真相變得更令人難以看清。
但由此也更能看出美國的能量之大,別説華為、滙豐這樣的商業機構難以抵擋,就算是加拿大、英國也常常要在步伐上保持一致。
而這些又都和美國的長臂管轄權有關。
03
1945年,一家名為國際鞋業公司起訴了華盛頓州,因為這家公司在華盛頓州設立了辦公室,方便推銷員徵集訂單,但卻沒有在當地繳納失業救濟基金,因此,華盛頓州起訴了國際鞋業。當時的一審判決中,國際鞋業敗訴。
但國際鞋業公司認為自己的營業地不在華盛頓州,而是在密蘇里州,所以沒有必要在華盛頓州交失業救濟基金,華盛頓州法院對此也沒有管轄權,於是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審理時認為,國際鞋業公司雖然不在華盛頓州,但交納義務直接產生於其在華盛頓州的活動,最後判決華盛頓州法院對這一案件具有管轄權。
從此,美國各州開始主張對非居民的管轄權,長臂管轄由此誕生。
後來,長臂管轄不僅適用於美國州際之間訴訟,也擴大到國際上,包括對外國國民的長臂管轄。
世界上不少國家為自己的法院規定了程度不同的長臂管轄,但都沒有美國的長臂長。
滙豐銀行是總部位於倫敦的全球性銀行,華為則是總部在深圳的中國企業,但二者作為全球性企業,無可避免地會在業務上產生和美國的聯繫。
滙豐的金融業務自不必説,做全球性的金融業務不可能不用到美元。環球銀行金融電訊協會(SWIFT)的數據顯示,美元在國際貿易結算中的佔比為86.52%,毫無疑問,美元是所有金融機構重要的“生產資料”。
然而,凡是需要進行美元結算的金融業務,就必須受到美國相關法律監管。這也正是當今世界讓人感到不合理同時也讓人無奈的現實。
為了本國和讓其他國家的大公司乖乖聽話,美國還想出了一個政策,《延期起訴協議》(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簡稱DPA)。
在這一政策下,美國的檢察機關會對企業設置一定的整改考察期,企業在繳納高額罰款後,需要按照美國的要求在整改期內全面“完善”內控機制,並接受美國檢察機關的合規督導。
檢察機關在考驗期結束後,對於那些認真履行協議的涉案企業,可以撤銷起訴,涉案企業由此避免被定罪判刑的後果。
大眾、葛蘭素史克(GSK)、Facebook等均與美國檢察機關簽署過此類協議,從而避免了被起訴。
靠着這一政策,美國司法部從全球大企業中掙了不少錢。2015年至2017年之間,美國司法部與各大公司簽訂了150多個此類協議。僅從法國巴黎、滙豐、渣打三家銀行,就拿到了分別高達89.7億、12.56億、16.7億美元的鉅額罰款。
堪稱是美國司法部的印鈔機。
而企業付出的代價,則是被美國控制。DPA政策下,企業在繳納罰款以外的重要條款就包括:要求大公司同意“在任何調查中配合美國司法部”。
正因如此,滙豐才不得不在美國司法部的要求下,配合執法機構的各種“取證”要求。
可見美國的長臂管轄權,不僅手臂伸得長,力量也很強大。
04
華為也早就進入了美國的目標名單中。
2012年,美國國會以國家安全為由,對華為展開調查,併發出警告,要美國的公司和機構不要使用華為的設備。
根據路透社報道,經過18個月的調查之後,美國國會並沒有發現證據來支撐自己的説法。
2015年,伊朗和當時的美國奧巴馬政府關係逐漸升温,在兩國爭議的焦點——核議題談判上,伊朗和美國達成一些協議。
美國要求伊朗提供與其進行商業往來的“交易名單”,而美國則在核問題談判上予以一些方便。
那份名單中,就有中興和華為的名字。
而美國執法機構隨後從各大金融機構網羅的資料,剛好是其想要的武器。
原本,如果加拿大法庭承認滙豐向華為提供的資料,華為和美國政府之間的角力,則將迎來攻守易勢的關鍵轉折。
正如前文所述,滙豐的資料是無言的,而在不同人的手中會有多種解讀。
換句話説,滙豐這樣一家跨國金融機構,即便是依法依規提供事實性資料,沒有故意或者誤導的意圖,但在有心人手中也能讓其發揮其原本不該有的政治性作用。
因為在美國調查華為的數年時間裏,華為的商業行為在美國眼中已經不僅僅是商業行為,而是成為進行政治攻擊的把柄。
有了美國的預設立場,滙豐也好、華為也罷,都只是用來達成手段的棋子。而兩家公司的商業往來,也淪為政治角逐的犧牲品。
所以在這場華為和滙豐“被對立”的美加訴訟裏,華為沒有將矛頭直指滙豐,滙豐則依然保持着靜默。
因為他們都很清楚,背後真正操縱這一切的大手,究竟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