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跳槽是可以量化利益的,而戀愛“劈腿”所帶來的利益,是不能被簡單量化的_風聞
咫尺之隔却是天涯-2021-07-14 16:39
【本文來自《戀愛後碰到更好的男生要分手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小神怕怕一個人要找到一份合適且穩定的工作,除了要讀十幾年書,還得有好幾年的社會實踐和閲歷,即便如此,依然有人選擇跳槽。 既然工作可以找更好的,談戀愛為什麼不可以? 有人説,工作不可以拿來和談戀愛進行比較。 可,現實就是這樣。 首先,中國的婚戀教育本來就落後,甚至一片空白,大學前家長和老師嚴防死守,剛畢業才幾年就要求成家立業,傳宗接代,社會上除了心靈雞湯,年輕人全要靠自己試錯,所以成本極高。 談戀愛是婚姻的開始,在領證之前,任何人都有選擇權,千萬不要道德綁架,跟一個人過一輩子,是幾十年朝夕相處,等不合適了再離婚,雙方受到的傷害更大。 既然這時候感覺有更好的選擇,就表示這段感情已經有問題,早點分手,對大家都是好事。
其次,中國傳統婚姻觀念和現代婚姻制度,存在明顯的矛盾,相信即便國家出台了離婚冷靜期,以後的離婚率也會很高。 而離婚的本質,就是追求更好生活,無論精神還是物質層面的結果,在我看來沒有對錯之分。
最後,隨着社會壓力增大,壽命延長,如果真的考慮結婚,那麼四十歲之前結婚,風險都很高,還不如多談幾個對象,讓自己變得成熟了,有了經驗,知道找什麼樣的另一半能白頭偕老更加靠譜。 所以,這跟找工作一個道理,第一份工作,鬼知道老闆是不是騙子,鬼知道適不適合自己,不試試,哪裏知道?不行就跳槽,沒那麼多為什麼。 分手,就是不喜歡了,還需要什麼理由?
你先認清一個簡單的問題再説,工作跳槽是可以量化利益的,而戀愛是所帶來的利益是不能被簡單量化的。
其次從心理學角度來看,一個與你相處時間長的人你是瞭解優缺點的,有固定的相處方式;而一個新接觸的人在你眼裏容易把優點放大缺點忽略,這種時候如果你認為新的這個人優點更多更好事實上是心理錯覺。
戀愛不是不能分手,分手的前提是你認真評估過兩個人不合適,而不是你單純地覺得遇到了“更好”的,並且這與長情和專一也不衝突,不是説強調長情專一就成了什麼沒有戀愛教育還封建傳統,搞得非要來個二極管才正確。
再也説了,浮躁的社會下有時候有些地方傳統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