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根:起底情感挽回服務,當情感成為計算和付費_風聞
陈根-知名科技作家为你解读科技与生活的方方面面。2021-07-14 09:28
文/陳根
人們挽回不了的情感,情感大師也無法挽回。然而,即便無法挽回,江湖的“情感挽回大師們”依舊招搖撞騙着不少需要情感挽回的失意人。
一週前,上海警方偵破一起新型“情感挽回”詐騙案。犯罪團伙打着專業情感諮詢機構的旗號,假扮心理諮詢師,利用話術誘騙感情受挫人羣購買所謂的“情感挽回服務”,從而騙取被害人大量錢財。上海警方共抓獲犯罪嫌疑人69名,初步查實,涉及全國各地的案件500餘起,涉案金額700餘萬元。
情感挽回,一個線上幫人們挽回戀人的新媒體灰色“行業”,終於歸案。情感挽回,分別提供了哪些幫助?情感挽回的鉅額智商税背後,消費的又到底是什麼?
起底情感挽回服務
回到案件中。此次上海警方抓獲69名“情感挽回大師”。團伙皆以“分手後想要挽回”為目標羣體,聲稱“一對一私人定製,百分百挽回愛情”,可以通過包裝人設和學習話術挽回破裂的關係。
根據調查,這些假冒的**“情感分析大師”**會根據主觀認定的被害人情感挽回難易程度,提供所謂量身制定的挽回方案,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
在“情感挽回服務”的過程中,“情感挽回大師”們則要求被害人不得主動聯繫對方,從而利用被害人與對方無法溝通的情況,偽造與對方的聊天記錄截圖、謊稱正在做對方工作,繼而編造對方已有新戀情等虛假信息,藉此來表明該團伙工作“卓有成效”,從而不斷堅定被害人信心,誘騙被害人持續轉賬升級服務項目。
但實際上,****“情感挽回大師”們從未與任何被害人的前任取得聯繫。等被害人交付第一筆錢之後,“情感挽回大師”們就會利用被害人想要止損,或者是“我既然已經投錢了,就把事情繼續做下去”的心理持續下套。
“情感挽回大師”們則會跟被害人約定,一旦交錢,就不允許再跟自己的前任有任何的聯繫,如果有聯繫,那麼他們的合同就可能作廢。如果説起不到情感挽回的作用,這個責任將在被害人這裏。
目前,多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但情感挽回的灰色生意,卻並不一定就此止步**。作為近幾年新興的線上情感服務,這些“情感挽回大師”大多活躍在各大網絡社交平台,宣稱用科學的方法、專業的導師指導、一對一定製方案,讓愛沒有遺憾。
這些情感類業務形成了眾多的“三百六十行”,有的是“小三勸退師”,有的是“婚姻挽回師”,有的是“情感導師”。**而這些生意共同特點,**就是全憑一張嘴向感情受到傷害的當事人誇下海口,但是卻沒有提供可以驗證的服務。
“情感挽回大師”們通常活躍在抖音、小紅書、快手等社交內容平台,用類似“三招教你挽回前女友”等簡單粗暴的文案快速吸引客户;在成功吸引用户後邀請客户添加微信一對一解惑。並且,為了取得客户的信任,這些機構往往還會全方位、無死角地對自己進行包裝。
然而,小三有沒有勸退,婚姻有沒有挽回,工作人員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動用了什麼樣的手段?相關的服務,本身的成本有多高?應該按什麼樣的標準收費?都無法明晰。**於是,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讓公司一方肆意地予取予奪——**只要話術足夠高明,能夠PUA消費者,就可以完成商業閉環。
也正是因為相關情感諮詢服務的這種不透明性,才成為藏污納垢的所在。正如此次案件的曝光中,這些所謂的“情感分析師”都是臨時培訓的員工,他們會按照培訓的話術與被害人進行交流,然後捏造成功挽回案例迎合被害人。令被害人相信在這些工作人員的指導幫助下,有很大可能成功挽回感情,修復戀愛關係。
情感挽回,究竟在消費什麼?
常言道,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事實上,在非失戀狀態下,或者對於沒有情感挽回需求的人來看,這樣的騙局幾乎是顯而易見的,而涉案金額700餘萬元更可以説是鉅額的“智商税”。那麼,對於購買“情感挽回服務”的人們來説,情感挽回,又究竟在消費什麼?
戀愛本質上是一種親密關係的組建,這種親密關係會給雙方帶來情感依賴和情感波動。部分人羣甚至會過度投入情感從而失去自控力,因此愛情總是讓人上頭,而失戀本質上則是一種關係“失去”。研究表明,親密關係中經歷的“失去”,與親人離世等帶來的失去****有類似之處。
高密度的侵入性想法和負面情緒、突然襲來的巨大落差和空虛、徹夜失眠,還有“快感失去”等,才讓很多人會在生理上產生“心都碎了”的體驗。**這種失戀所帶來的心理、生理雙重不適,**才讓“情感挽回服務”有了可趁之機。
有研究指出,墜入愛河的狀態和吸食可卡因並無二致,它們都導致了大量的多巴胺和去甲腎上腺素的分泌。突然中斷的戀愛,在某種程度上和“戒毒”的體驗差不多。“情感挽回大師”們正是利用了其難以戒斷的心理,給客户以****“挽回”****的盼頭。可以説,情感挽回行業,消費的就是這場“失去焦慮”。
大多數客户分手後情緒波動大,心理防線低,在看到“百分之九十”“能挽回”的宣傳後,不自覺地報以期待紛湧而至。此外,情感挽回師還扮演着情感支持的角色,就如大多數購買服務的客户所説,雖然很多時候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但至少得到了點心理安慰和情緒的緩解。
然而**,遺憾的是,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所謂的“專業”**情感挽回機構既不能提供切實有效的挽回方案和結果,還會讓客户對自我認知產生偏差。
要達到“挽回”的結果,那必然要伴隨原因的分析和實際的行動。因此,“情感挽回大師”們往往都是從客户身上找原因,列出客户對待情感和問題的錯誤,給客户一種“是因為我不夠好,所以才會分手”的心理暗示,讓客户去從自身做出改變,來“乞求”對方的回應,而這不過就是換了種形式的情感PUA。
再退一步來講,情感挽回與情感諮詢、心理諮詢也****有本質的不同,後者是用相對科學的方法疏解個人情緒,而前者則一味追求行動和結果。看似是“一對一服務”的模式,提供的策略本質上都是相同的套路,這與“社會支持”的人道主義背道而馳,對消費者產生的支持效用也極其有限。
對於消費者來説,每段情感相的投入程度和情感狀態都有所不同,而這樣一個沒有統一標準的情感卻被統一標準的價格來衡量,甚至在部分情感服務供給商打出來的宣傳口號上,情感程度已經與價格額度掛鈎,而這從情感的本質上已經顯得極為矛盾。
**用金錢來購買情感,那麼情感就會成為一種被衡量對比的商品,****作為一種商品存在“被計算的理性”所掌控,功利化的情感觀也會隨之產生。**如果連情感的維護也需要用消費來取得所謂捷徑,情感的價值也要被市場的價格來衡量,那情感所珍貴的部分也將不復存在。
事實上,分手後想要回歸親密關係的情緒是普遍存在的,但這種迴歸有時候未必是正確而健康的選擇,更不能以完全否定自己的方式來重新獲得他人的情感認可。反而有些時候,正是這種“成癮戒斷”才能使人在親密關係中成長,擁有抵禦消極情緒的能力,提升愛她/他與愛己的能力。
有研究顯示:失戀後存在心理的變化過程, 通常會經歷苦惱、合理歸因、接受現實、重構生活等一系列變化。被失戀者,常需經歷確認期、刨根問底期、再表達期、討價還價期、接受期等心理過程。失戀3個月後攻擊應對方式使用明顯減少, 12個月後各項應對方式指標基本恢復正常,失戀過程逐漸結束。
但是,當拒絕**“失去”成為唯一選擇和絕對意志,自我的完善和成長就永遠不會發生,情感問題帶來的重構生活的機會也被放棄**。終於,情感挽回,還是成了既沒有結果又對自身造成二次傷害的甜蜜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