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馬麗琅”礦泉水存在致癌物質?官方回應來了!_風聞
食品观察家-食品行业瞭望者2021-07-15 22:43
繼“巴馬麗琅”礦泉水被曝出可能存在致癌物質後,官方回應來了!
此前,食品君曾報道過,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稱,“巴馬麗琅”礦泉水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對此,“巴馬麗琅”礦泉水所屬公司廣西巴馬麗琅飲料有限公司發佈聲明,決定從四個方面作出升級整改。
01
“巴馬麗琅”礦泉水被曝溴酸鹽超標
據瞭解,該樣品在無錫市歐尚超市被抽樣檢出,規格為500ml/瓶,生產日期為2020年12月4日,不合格項目為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天然礦泉水中的溴酸鹽是水源水在經過臭氧消毒後所產生的副產物。《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08)規定天然礦泉水中溴酸鹽含量≤0.01mg/L,而該批次巴馬麗琅礦泉水溴酸鹽含量超過該標準。長期飲用具有較高含量溴酸鹽的天然礦泉水,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有專家介紹,正常情況下水中不含溴酸鹽,但普遍含有溴化物,當用臭氧對水消毒時,溴化物與臭氧反應,氧化後會生成溴酸鹽。
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認為,溴酸鹽對人的致癌作用還不能肯定,為此將溴酸鹽列為對人可能致癌的物質。
02
官方回應:加強質量把關
圖片來源於巴馬麗琅官網
7月13日巴馬麗琅發佈聲明稱,該批次(2020年12月4日生產)礦泉水已經全部召回及再次進行了複檢,複檢結果在廣西和深圳檢查為合格,但江蘇複檢結果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對此,巴馬麗琅為解決問題加強質量把關,在水處理上升級為射氣混合殺菌方式,以降低臭氧攝入量;調整生產管理結構,將水處理車間變更到技術部門管理;加強生產自檢頻次,提高至每半小時抽樣一次;增加第三方權威機構送檢頻次等四個方面做出了整改調整。
據《中國食品安全網》報道,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具體情況,公司還在繼續配合調查中。
據巴馬麗琅飲料公司官網介紹,巴馬麗琅成立於2006年1月,是一家在廣西巴馬從事天然礦泉水開採、生產、銷售的企業,公司建設規模位居廣西飲用水企業前列。其產品定位中高端,主要經營“巴馬麗琅”牌系列天然礦泉水,包括350ml產品、500ml產品,1.38L產品、4.6L產品和相應水卡、水票等。本次抽檢不合格的500ml產品在其淘寶旗艦店的售價為10元/瓶。
03
監管部門:責令企業加強自查自糾
截圖於河池市市場監管局公眾號
7月13日,河池市市場監管局在微信公眾號發文,對此事進行通報。通報稱,“巴馬麗琅”有一批次礦泉水(生產日期/批號:2020-12-04)在江蘇省被抽檢出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問題,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河池市市場監管部門高度重視,立即採取措施,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生產企業進行檢查核實,同時督促企業屬地巴馬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監督核查,做好不合格產品的後續處置工作,堅決杜絕不合格產品在市場上流通。
經查,“巴馬麗琅”確認該批次產品於今年3月23日在江蘇省產品質量抽檢中,被檢出溴酸鹽檢測值高於國家限量標準0.010mg/L的要求。
巴馬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部門收到報告後,已深入當事企業開展調查,當場責成企業召回全部不合格產品,嚴禁問題產品繼續在市場上流通,並於6月8日對企業處以罰款84480.56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責令企業加強自查自糾,制定相關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質量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相關飲用水標準生產合格飲用水,堅決杜絕不合格產品上市。
來源|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河池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