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搜停了,可悲劇還在繼續_風聞
柳飘飘了吗-柳飘飘了吗官方账号-2021-07-16 13:06
作者 | 柳飄飄
本文由公眾號「柳飄飄了嗎」(ID:DSliupiaopiao)原創。
電影《失孤》的原型孩子找到了。
這大概是近幾日的熱搜,與“好消息”最貼邊的話題。
與兒子相認的視頻中,郭家爸媽的聲淚俱下,令人動容。
時隔24年,丟失的孩子得以找回。
是奇蹟,是歡喜。
但過於沉重的過往,以及時間跨度帶來的複雜倫理,讓大眾未能過長地停在欣慰的情緒上。
逐漸的,開始有了一聲聲疑問。
#被拐兒童養父母是否應被追責#
#你怎麼看失孤原型兒子決定留在養父母身邊#
飄也不禁開始思考。
遲到24年的團圓,還是不是真正的團圓?

無論如何,郭剛堂,不必再找孩子了。
回看每條熱搜,都讓人鼻頭髮酸。
讓無數網友感慨:這是電影與現實的一次温暖聯結。
《失孤》算不上一部常規的“好電影”,但一個多小時的時長,卻成為郭爸爸多年艱辛的貼切註腳。
放映機的那束光,不但能照亮一方屏幕,也投射進了現實。

郭剛堂的尋子路走遍大半個中國
從前看,《失孤》的每一細節映襯出的,是現實中更深萬倍的痛苦。
雷澤寬(劉德華 飾)與曾帥(井柏然 飾)一起踏上尋親路。
飯桌上,雷澤寬一面拼命給曾帥夾菜,一面神情落寞到極點。

這也是郭爸爸曾經歷的錐心之痛。
多少回,他以為前來認親的孩子就是郭新振,卻反覆落空。

一次次的失望疊加成絕望。
這種不見盡頭的煎熬,對任何人都不堪忍受。
另一處細節是,雷澤寬沉沉睡去時,會習慣性把腳架在曾帥身上。
理由,是一句“怕你丟了”。
自從大兒子丟失,郭家變得極度謹慎、多疑,甚至神經質。
患得患失的心理和自責,是更隱性的精神摧殘,成為郭家擺脱不去的陰影。
郭爸爸説過這麼一句話——
我和孩子間就隔着一層紙。
的確。
父子倆一個在山東聊城,一個在河南林州,相隔不過229公里。
這一路,郭爸爸卻走得無比艱難——
24年,10輛摩托,50萬公里路,31個省份,數千條真假難辨的信息。
這是大海撈針的難度。
每每覺得即將戳破這層“紙”,又總是撲空。
如今看來,《失孤》的遺憾之處,在於結尾停留在了佛教的因果因緣説上。
虛無縹緲,缺乏力度。
但這也表達出不少人對郭爸爸的真實想法——
與其追逐如此渺茫的希望,倒不如信命認命。
不過正是這些聲音,反襯出郭爸爸的堅韌。
更讓這次重逢更加動人,帶上一重熠熠生輝的希望光芒。
奇蹟之後,《失孤》裏的更多伏筆亦有了續章。
電影中的雷澤寬,習慣在沿途收集別人的尋親告示,力所能及幫助其他失親家庭。

而現實中的郭剛堂,多年來也一直運營着自己的尋親協會,幫助了不少家庭團聚。
更令人動容的是。
他還保證,自己將幫助其他家庭,繼續行走在尋親路上。
電影中還有一羣沒有姓名的好心人。
或是普通的網友,或是其他境遇相似的家庭。
他們團結一致,共同挖掘線索,尋找彼此失落的至親。

而昨天,一位趕了數百公里路,特意來“蹭”郭剛堂熱度的爸爸也上了新聞。
他想借機尋找自己的女兒。
讓飄眼眶泛紅的細節是——
他的三輪車上,和郭爸爸插滿尋親旗幟的摩托車一樣,也印滿了其他走失兒童的告示。

這是一種難以言喻的力量,一份始終相信、永不言棄的動人。
是什麼讓我們淚流滿面?
不只有電影,更有深邃如汪洋的愛與善意。
事件到這裏,是難得的苦盡甘來結局。
因此,事件的轉折才會那麼出人意料——
好不容易尋回的孩子郭新振,最終選擇留在養父母身邊。
來源|《大河網》
網上各種評論的聲音,忽地又喧嚷起來。
但,比之純粹的憤怒,或者為郭家感到不值。
飄感覺這些聲音更多表達出的,是無力。

無力評斷,其實,就是許多網友的掙扎。
一方面,郭新振做出的選擇,有情感因素。
二十多年來,養父母對他不錯——
不過,這種不錯的日子似乎是建立在兩個姐姐(養父母親生)的“呵護”上。
來源|《河北青年報》
而一方面,另一種聲音也難以忽視——
買賣同責。
的確,人口販賣如此惡劣的犯罪中,買家有着難以推脱的責任,且理應得到懲戒。
但,當絕對的道理碰上具體的情境,旁觀者很難以單純的對錯要求一個在最初就被動的“人”。
由於被拐時尚年幼,大概率已經不太記得發生了什麼。
被動成為另一家人的孩子,被動失去親生父母的記憶,被動地感受了一段底色複雜的親情。
選養父母,對不起親生父母的艱辛。
選親生父母,又過不去自己內心的情感羈絆。
怎麼選都是錯。
這就是人口拐賣的後遺陣痛——
在絕對的是非對錯之外,其實還存在着更復雜更隱秘的人情倫理糾葛。
飄想到另一部失親題材的電影,《親愛的》。
李紅琴(趙薇 飾)是一個人販子的老婆,丈夫帶了兩個孩子回家,交給她撫養。
雖然並非親生,李紅琴卻對他們視如己出,傾注了所有的愛。
直到警察的追查,打破了山村生活的寧靜。
李紅琴是個村婦,沒有法律的概念。
她所有的認知,就是吉芳是自己的女兒,她必須搶回她。

這是一條註定不可能成功的路。
其實,李紅琴已經證明吉芳並非被拐,而是被撿的棄嬰。
只是因為丈夫的身份,她失去了繼續撫養孩子的資格。
公安機關千方百計地把孩子
從罪犯手裏奪回來
你讓我還回去
社會輿論怎麼想
丟失孩子的家長怎麼想
但親手養大的“女兒”,又如何能割捨?
深夜,她爬上福利院的高樓,在窗外偷偷與吉芳對視。

為了奪回撫養權,不惜打一場不可能贏的官司,狀告福利院。
甚至,因為缺錢請律師。
不惜犧牲尊嚴。
別誤會。
飄在這裏講李紅琴的悲慘故事,絕不是為了佐證拐賣事件中“買方”的正當性。
而更想説明的是,這類事件除了是罪無可赦的惡行。
往往也帶來無解的人倫悲劇。
李紅琴是真心愛吉芳的。
甚至可以説,在情感維度上,她是最適合撫養、治癒吉芳的人。
畢竟這一系列事件,對不諳世事的少兒而言,已經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傷害。
哥哥
我現在每天都在等她

但,無論從法律還是輿論。
我們都不可能接受一個剛從人販子手裏救回的兒童,再被送回人販子手裏。
法庭上,這是可以根據法條審判的案件。
但回到倫理上,卻可能是沒有答案的永恆疑問。
無論是原生家庭、孩子、還是買方。
從事件一開始,就註定陷入無法逃脱的道德困境、情感悲劇。


回到現實中的郭家,悲劇性也是如此。
一個細節是。
在郭新振與郭父令人破防的相認視頻中。
真正令人破防的,似乎只有郭家爸媽那悲喜交加的情緒。
被環在這個耗盡24年的擁抱中,即便鏡頭未給正臉,郭新振更為冷靜的肢體語言,也透露着他對眼前場景的一些“不融入“。
他的確回抱了媽媽,也替爸爸抹淚。
可相較二老哭至嘶啞地動情,這些舉動,都透着禮貌,生分。
這是一個註定無法做好的選擇題。
但,若按道理,沒有人應該需要去面對這種選擇。
事實上,在尋親的故事中,被拐者與親生父母之間錯位的情感,不是孤例。
紀錄片《中國人的一天》中,幼時被拐的孩子,找到時,正值青春期。
因為一時不知道如何面對突如其來的倫理難題。
便錯把親身父母當成“闖入者”,讓其走人。
孩子的生疏,背後是所有失孤家庭,永遠尋不回來的“團圓”。
如網友那句誅心短評:
被拐走的孩子,幾十年後再找到,也不會再成為自己的孩子了。
情字間,有時沒有衡量是非黑白的天平。
也因此,每一樁人口買賣,都只能是一個覆水難收的悲劇。
飄如此説,並不是贊成人口買賣中的買方,就因此得以隱形。
恰恰相反,正因為拐賣人口事件的傷害不可逆轉,對這條交易鏈上游的買家,法律才更應該施以嚴懲,作為根源處的預防。
別忘了,所有的“酌情考量”,説白了,斟酌的都是一種“特殊性”。
郭新振的案子,在拐賣這宗罪上,其實是具有特殊性的。
特殊在被拐賣的孩子,的確有機會健康地成長。
又或者説,這條黑不見底的產業鏈中,以“買一個孩子做自己孩子養”為目的的買家,是少數。
更多的買方,是何面目?
以真實故事為基礎的電影中,或許可以管窺。
《盲山》裏,買下女大學生白雪梅做“媳婦”的黃家人。
黃爸,在雪梅初次央求時,將她粗暴地攆進屋裏,鎖上門,説了句“喊累了就不喊了”。
行為與態度,都像是對一隻跑出圈中的牲畜。
而黃媽,看似願意與雪梅多説上幾句,道出來的話,卻也一樣是將雪梅視為商品。
至於兒子黃德貴,則更是認為自己花7000塊換一個媳婦,是天經地義。
當雪梅對他説買賣婦女是坐牢的,他卻説“做球牢,誰娶媳婦不花錢,城裏人花錢更多。”
在黃德貴的邏輯裏,他不是犯法,只是貪了個小便宜。
他們漠視法律,視人命如草芥,粗鄙攜着卑劣,殘忍地可怕。
觀眾一眼便能辯出,在這樣的村莊裏,雖稱白雪是買回來的“媳婦”,實際上,不過一個性工具而已。
花錢買回來的泄慾工具想逃,便活該日復一日地接受着監視與凌辱。
發現沒。
買家的控制,窒息在它借地域的隔離,讓你曾奉若聖經的所謂人性、法律、道德、秩序,在偏僻的山坳坳裏,通通失效。
黃家,不過一個縮影。
村莊裏的每一個人,都是這條交易鏈中潛在的“買方”。
而“雪梅”,也不只一個。
所以村民們互相包庇,織成一張密不透風的網,將山外的文明世界死死隔絕。
任憑雪梅一次又一次的求助“他人”,以為自己逃跑有望。
換來的,要麼是貪圖其色相的欺騙。
要麼是一句“你屋裏的事,我管不了”的冷漠。
直至影片的最後,絕望的獵物,只剩對獵人拔刀相向這一條路。
電影已經如此,現實只會更糟。
聯合國發佈的《2018全球人口販運報告》中顯示,一年中大約有800萬人被販賣。
而僅是婦女的佔比,就是49%。
國際人口販賣猖獗,國內也難以獨善其身。
聯合國發佈的人口販運路線圖,東亞是被拐賣的幾大地區之一
這些買家的目的呢?
被拐男性,多充作勞動力。
2016年普利策公共服務獎,報道的便是被販賣至印尼做漁奴的勞工們。
他們每日工作20-22小時,一週無休,被發現逃跑,則會被關進暗無天日的牢籠裏。
緬甸漁工被關在牢籠中
其中一位名為Myint Naing的漁工,在1993年18歲時被緬甸販賣到印尼,40歲時才獲得瞭解救。
為奴22年。
緬甸漁工Myint Naing與母親Khin Than在家中重逢場景
而於女性,更多的則是淪為境遇較白雪梅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性奴。
以及,殘忍不必明説的,販賣器官。
最後,回到孩子。
但不是以做子女為目的而購買的孩子。
一個自乾隆時期,就記載在冊的古老罪行,仍在2021的孩子身上再現。
採生折割。
什麼意思?
採,指的是採取,收集,在販賣人口中,便是買下孩子。
生,指的是生坯,原料,指的便是那些被買下的幼童。
折割,自不必多説,便是將孩子致殘。
為的是什麼?
上街乞討。
這乞討來的錢,便是這羣買家們的生意經。
許多人不知道的是,就在上個月,一位來自山東臨沂的龐爸爸,也尋到了他丟失16年的孩子磊磊。
可與想象中重逢畫面不同的是。
16歲的磊磊,卻仍只有7、8歲孩童的身高。
更殘酷的是,龐光明發現,磊磊的舌頭被割斷了。
頭上,也有好幾處重器擊打後的凹陷。
磊磊失蹤的這幾年遭遇了什麼,他自己再也無法説出。
但僅是這個熟練的乞討姿勢,便足以道盡他所遭受的非人苦楚。
最讓飄揪心的,是龐爸爸的一句反問:
“我拿什麼來養(一級殘疾的)孩子?”
對呀,拿什麼呢?
人販在逃,買家更是不見蹤影。
尋到了孩子,卻尋不到正義。
更殘酷的事實是,即便買家成功被抓捕,在“買人”這個行為上,龐爸爸也未必可以得到與傷害相匹配的公平。
一個小普法——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人口販賣中,買家對於“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這一行為,所需要擔負的刑事責任。
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買一個、兩個、十個、一百個,都一樣。
因為同種罪,不用數罪併罰。
多諷刺。
買一隻珍稀品種的鸚鵡,都比買一個活生生的人,判的重。
看盡這些便明白,民眾所呼籲的“買賣同責”,是向無法挽回的疾苦,討要最後一絲正義。
是理所應當,是天經地義。
只不過,飄還有一句警醒。
如羅翔老師所言,樸素的正義感,有時會容易推向客觀的惡果。
所以在對拐賣法的具體呼籲上,飄建議大家可以去B站看看羅翔老師這個完整的視頻(搜索“買一個女人判多少年?”)。
於當前“買賣同罪”“人販死刑”的輿論,飄總結了視頻裏的三個要點:
1.刑法在進步,對人口買賣的買方,在出罪(減免罪責)上的條款有所嚴苛。(由“免責”改至“從寬”)
2.考慮到被拐者的人身安全,不建議人販子一律死刑。
3.應加重對買方的刑罰。
而,法條的解釋下,還有一句,飄覺得尤為重要:
法律雖然不能激進的改變社會現實
但法律一定要有所作為
我們承認法理中的人情。
但呼籲對買家加重刑罰,並且,對於造成不同人身傷害程度的,也應有相應處罰。
不求激進的改變社會現實。
只求最終能看到。
法律,真的可以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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