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間,孩子溺水身亡_風聞
已注销用户-中国政经第一刊2021-07-17 22:23

作者 | 南風窗記者 何國勝
隨着夏天一同到來的,除了暑假外,還有一起起年年發生的學生溺亡事故。
7月14日,湖南邵陽洞口縣3名孩子下河游泳,1人溺亡,2人失聯。
7月13日,有網友發視頻稱,河南駐馬店人民公園有幾名學生溺水,之後醫院確認6名學生全部遇難。
7月10日,湘潭縣涓水河柳樹灣處發生一起意外溺水事件,5人遇難。
7月9日,山西省永濟市蒲州鎮6名學生在黃河堤壩玩耍時失聯,之後5名學生屍體被打撈上來,1名仍在失聯。
6月12日,河南許昌剛參加完高考的7名學生在河邊喝酒,4人溺亡。
5月22日,河北滄州獻縣5名兒童在村邊坑塘溺水身亡。
5月1日,廣西發生4起溺水事故,8名學生溺亡。
……
這樣的事故清單,每年都可以列很長。
溺亡,年年在預防,年年卻在發生。
1
第一“殺手”
對於溺水的人來説,生死只是幾分鐘的事。而溺水救援更像是個靠運氣的“賭局”——剛好有個會游泳的且體力不差的成年人經過,將溺水之人撈起。但生命不應該成為“賭注”,因為輸的代價太大。
在無數起溺水事故中,被成功救起且身體無礙的人,少之又少。
因為超高的致死率和頻發率,各個方面的數據表明,溺亡已經成為中國青少年兒童意外身亡的第一“殺手”。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全球兒童安全組織於2017年聯合發佈的《中國青少年兒童傷害現狀回顧報告》指出,2010-2015年間,我國0-19歲青少年兒童因傷害而死的人數,每年平均有5.4萬人,其中溺水是1-14歲青少年兒童死亡的首要原因。

根據衞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5.7萬人的溺亡人數中,少年兒童佔了56%,相當於平均每天有88個孩子被溺水奪去生命。
在世界範圍內,溺水也是各地非故意傷害死亡的主要原因。世衞組織統計顯示,2019年的全球總死亡率中,溺亡佔了8%。而在其2014年公佈的全球溺水報告中,參與統計的85個國家裏,有48個國家中,溺水是1-14歲兒童死亡的前五大原因之一。
各種數據和事例都在反覆強調溺水的危險和高發性,但每年進入夏季,尤其是暑假期間,溺亡事故就像高温一樣,必定發生。

甘肅黃河邊野泳的青少年
從事溺亡者打撈工作11年的曹春雨告訴南風窗記者,更嚴重的地方在於,學生等出去戲水時總是呼朋喚伴,三五個人一起去。當一人落水或溺水時,其他人就會試圖施救,這造成的後果是,施救者也一同溺水,導致羣死。“因為他們既無法準確評估水域的危險性,也沒有能救他人的能力。”
但溺水事故不全是發生在遠離家長看管的地方和孩子身上。
在《中國青少年兒童傷害現狀回顧報告》中,1-4歲兒童的溺亡比例佔到0-18歲青少年兒童溺亡總數的近一半。
這類事故的發生一般都是家長或戲水場所工作人員的粗心疏忽而導致。

圖源:圖蟲創意
低齡兒童溺水不像成人可以拼命拍水求救,他們的溺水過程往往是短暫且無聲。
另外,他們溺水時所做出的一些反應(嘴在水平面上下、雙眼緊閉、做出類似攀爬梯子的動作、試圖翻轉身體等),還會讓其他人誤以為在練習憋氣、玩水等,即使人們第一眼看到,也不會完全認為是溺水。
所以針對低齡兒童,只要孩子靠近水邊,家長就必須要提供持續性的“接觸式看管”,自己跟孩子的距離不能超過一臂。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將孩子獨自一人留在水裏或水邊,一秒都不可以。
2
傷害
安徽阜陽中青應急服務隊——藍天救援隊的發起者曹春雨,對救援溺水、溺亡有豐富經驗。這支民間救援隊,專門義務打撈溺亡者屍體。
最初,曹春雨是為了終結商業打撈隊“挾屍要價”的現象,在2010年自費成立了中青應急服務隊。

曹春雨(右)
打撈隊成立11年來,曹春雨見過上千個溺亡者,也見過很多家屬在看到屍體時在地上打滾、痛哭和暈厥的情景。
尤其是青少年兒童的溺亡,對家庭的傷害是巨大的,所以他覺得打撈溺亡者的屍體,不僅是在幫助亡者,更重要的是在救助承受巨大悲痛的家屬。
救援隊剛成立的時候,許多人不解:“為什麼你們叫‘救援隊’,卻一直在打撈死人,而不是救活人?”
曹春雨有自己的理解,“雖然我們打撈的是遺體,但我們不是救他(死者)而是救他的親屬,讓他們感覺自己盡力了,讓他們不再抱怨這個社會,這就是打撈的意義”。曹春雨在一個關於救援隊的微紀錄片中如此講道。
雖然看多了溺水的慘劇,但每一次的打撈,他們幾乎都會跟着家長掉眼淚。
“孩子溺水對家庭的傷害是很難用語言表達的。”他告訴記者,很多家長在打撈現場,只要沒看到孩子,都還抱有一絲希望。但一看到自己孩子屍體被撈起來,瞬間崩潰,拼命往水裏撲。
還有些家長一時間無法接受孩子溺亡的事實,不哭也不喊,只是死死地把孩子抱在懷裏,怎麼也拉不開。
“我們傷心一時,家長要傷心一世”,曹春雨説,孩子的溺亡給家長帶去的除了巨大的悲痛外,還有無止盡的自責。面對突然而至的死亡,家長們都將原因歸於自己的疏忽,那種“是我害死了自己孩子”的心情,帶給他們的壓力和折磨是旁人無法想象的。
而且有的時候,這種無形的壓力會變成“有形的手”,將家長也推至深淵。
比如今年端午節期間,一對夫婦帶着5歲的雙胞胎回江西九江的農村老家過節。當時家裏人忙着包粽子,兩個孩子出於好奇,跑到村裏的水塘玩,發生了溺水,雙雙溺亡。
喪子陰雲籠罩了整個家庭,最終壓垮了孩子的奶奶——在家人不注意時,奶奶投河自盡,因為她覺得是自己的疏忽導致了兩個可愛生命的逝去。

雙胞胎的奶奶隨後趁家人不備投水自盡
為了減少家屬的這種自責壓力,救援隊每次接到電話都會第一時間趕去,同時每次打撈,都會對撈上來的屍體做一番心肺復甦的急救,儘管他們知道,這個孩子早已沒有生命體徵。但因為只有這樣,家屬才覺得自己盡了力,不至於被自責吞噬。
最可惜的還是溺亡者自己的生命。曹春雨至今記得清楚,他曾經打撈過兩個剛拿到高考錄取通知書的準大學生。那天本是個喜慶的日子,因為他們考上了大學,家裏辦了賀喜宴,親戚和同學們都來了。當天喜宴結束後,他們兩個去下河游泳,就再也沒有上來。
其中一具屍體被撈上來時,旁邊的人怕他母親往水裏衝,就拉住她兩個胳膊不讓她靠前。但這位母親並沒有哭鬧,只是一直在重複一句,“讓我再摸一摸我的孩子”。
3
重災區
不管是在新聞報道還是在曹春雨的打撈經驗裏,溺水的事故多數發生在暑假期間的農村。
農村溺亡的高發,是個多方因素造成的後果,其中農村家庭對孩子看護的缺失是首因。
除了農村有更多的留守兒童外,暑期跟農村的莊稼收割期是重合的,要知道,務農的父母幾乎無暇顧及孩子。幾個被家長無暇顧及的孩子在炎熱的夏季湊在一起,戲水或野泳便成了最佳選擇。

這種結伴而行的問題除了上文提及的容易導致羣死羣傷外,還會出現“一人溺水,他人瞞報”的情況。
這種情況多是孩子們出於害怕受到家長或老師的責罰,在同伴發生溺水時,他們會選擇撒謊,不告知真實情況,從而徹底喪失救援可能性。
2014年,商洛市5名小學生一起去學校附近的河邊游泳,過程中,10歲的小豪不幸溺水。但其他4個同學回去後,沒有向老師和家長提及此事,而且把小豪的衣物藏在了草叢中。一直到次日上午,小豪的屍體才被撈起。

《地久天長》劇照
其次,生活方式的變化也是影響農村多發溺水事故的因素。
曹春雨告訴記者,以往的鄉村,每到夏天,為了避暑,大人會主動帶着孩子去河裏或池塘游泳洗澡。在這個過程中,無形地培養了大部分孩子的游泳技能。
但現在,現代化的避暑和洗浴手段讓家長們放棄了下水這種方式,孩子們也失去了安全學習游泳的機會。
所以,跟以往相比,當下農村孩子們大多都成了旱鴨子,自救能力大幅減弱。
此外,農村生活垃圾變多也是一個原因。它導致村內的池塘、坑溝水源受到污染,水質變差,因而孩子們選擇離家更遠、水質較好的水庫、山池等水域。這會使得戲水孩子在發生溺水時,家長或救援人員無法及時發現並趕到。
而溺水的黃金救援時間是事發後4分鐘以內。

另外,現在很多的坑塘都是機械挖成的,深度和坡度都遠超以往人工挖的和自然形成的,這也增加了孩子們溺水時的死亡率,導致他們基本沒有自行爬出來的可能性。
相較於農村,城市發生的溺水事故會少很多。而且發生的都是意外性的溺水事故,要麼是不小心跌入或摔入水中,要麼是在游泳館溺亡,不像農村孩子般主動去野泳而發生溺水。
2020年6月21日,那天是週末,重慶8名小學生相約去了涪江河邊。玩耍過程中,一個學生失足墜入河中,見此情景,其他同學想救他上岸。但他們的施救全部失敗,另外7個學生,一個一個都墜入河中。

其他的案例,發生在游泳或兒童戲水場所。他們的溺亡,跟家長或戲水場所工作人員的一時疏忽有關。
今年7月9日,深圳龍華區一小區游泳池內,一3歲女孩發生溺水,幸被救生員救起。而溺水發生時,原本看護女兒的媽媽在一旁玩手機,並沒有發現女兒溺水。
同樣的事之前也發生在2017年,咸陽一位媽媽帶4歲的兒子去温泉世界玩水,孩子慢慢從淺水區走到深水區,併發生溺水,但媽媽就在離孩子兩三米的地方背對着玩手機。幾分鐘後,孩子溺亡,這位媽媽從始至終一點沒有發覺。

2019年8月3日,萍鄉市7歲的曾姓男孩跟母親和妹妹去水上樂園游泳。起初,他拿着游泳圈在1.2米水深的地方遊玩,母親和妹妹在游泳池的另一邊。之後,他弄丟了自己的游泳圈,溺水發生。他在水裏掙扎了兩分鐘,但沒有人注意到他,儘管掙扎期間救生員也從他身邊走過。很快,他停止了掙扎,又是一個生命消逝。
4
防溺水,既“堵”也要“疏”
做了11年的溺亡者打撈工作,曹春雨覺得預防是比救援更重要的事情。而這件事,他從2012年開始就一直在做。
每年曹春雨都會去到200多所學校,給中小學生做防溺水安全教育,告訴他們野泳的危險性,勸告他們遠離危險水域,也鼓勵適齡學生學習游泳。

官方也在做這個工作,教育部每年暑期前夕都會出相關預警,學校也會進行相關的安全主題教育和採取措施。
湖南一位鄉村小學的教師告訴記者,他們學校規定,在暑假和節假日,學校老師都要去巡河。每個人負責一段河邊巡守,看見玩水的孩子要及時勸離。
有些地方政府想用科技手段提升防溺水的成效,如雲南在去年開始試點兒童防溺水預警系統。
該系統安裝在通往危險水域的必經之路,當有兒童經過時,能自動識別併發出警告。若兒童無視警告,系統會通過人臉識別調出兒童的信息,將危險預警信息發送給家長、學校和村委等,而且系統會優先給孩子家長打電話。當發生溺水事故時,系統會一鍵報警,通知附近的水務部門和公安機關。

全國首套"防溺衞士"在昆明投入使用(圖源:都市條形碼)
有些地方還用物質獎勵,讓民眾參與到防溺水工作中。如廣西博白縣對提供學生玩水線索的人提供最高500元的獎勵。
曹春雨也有自己的想法,他覺得防溺水工作需要各方參與,並將責任細化,就像禁止焚燒秸稈那樣推進。國家出台一個管理辦法,將責任細化到家長、學校、教育部門、政府部門和一些塘溝負責方等各方身上,通過共同參與,形成一個防溺水堡壘。只有每一方身上有了責任的擔子,才會真正重視,“因為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受到處罰”。

曹春雨在學校進行防溺水宣傳
而這些方法,本質上都是在儘可能堵住青少年兒童野外戲水的可能性。
但全靠抑制孩子們戲水天性的“堵”,並非是一勞永逸的辦法。因為總有些孩子會想辦法逃脱看護,滿足自己戲水的好奇心。
所以,除了堵住危險以外,適當的“疏”是必要的——一定程度滿足孩子們戲水的需求,同時讓他們掌握游泳技能,便於自救。
這一需求在城市中比較好解決,比如多建安全的游泳場館、游泳教學納入學校體育教育中。像長沙已經連續11年,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讓全市游泳場所在暑假期間免費向中小學生開放。

2021年3月16日,河南省漯河市實驗小學二年級的學生在教練指導下適應泳池環境。(圖源:人民視覺)
但到鄉村學校中,這一需求便又遭遇困難。
資金,是最大難題,雖然有些地方出現了私人資助修建游泳場所,但這只是個案,無法全面推廣。所以,如何解決鄉村地區建設游泳場所的資金問題,應該成為各地政府應該思考的問題。
在“疏”沒有普及前,提高安全意識和認識到溺水的危險性,是孩子、家長甚至全社會都應關注的。如果懷有僥倖心理,代價便是一條條鮮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