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我賭“你”的槍裏沒有子彈?_風聞
何鲸洛-文字可以流氓,初心不敢或忘;公众号:一笔封禅2021-07-19 22:51
鄭爽已乘黃鶴去。
滿屏皆是吳亦凡。
4月份。
鄭爽日薪208萬77天入賬1.6億刷新了流量明星的天價片酬。
7月份。
吳亦凡“選妃”風波一出凸顯了流量明星背後的資本有多脆弱。
@柒息小棧有趣的是:
這對難兄難妹曾經還曾同台揶揄對方“不適合談戀愛”。
果不其然。
他們都栽在了“戀愛”這件小事之中。
不同的是:
一個刷新了流量明星的貪慾有多大。
一個刷新了流量明星的底線有多低。
①眼看他“樓塌了”?▽
其實。
從2016到2019。
某吳姓一人就一直有過“加拿大炮王”的稱號。
只是此前不曾實錘。
再加上各路資本的“熱捧”。
從《西遊伏妖》到《大碗寬面》。
同為“歸國四子”的吳亦凡也還算是滋潤。
只是這次。
從都美竹到一甜Elaine、魏雨欣。
從SNH48成員張丹三到前成員於佳怡。
從聊天記錄到轉賬記錄、和解協議。
從與多名女生有染到yj未成年且不做安全措施。
一個兩個還能解釋。
再不濟施壓、刪帖、找公關還能抽身而退。
但劣跡斑斑就不是那麼容易“公關”的。
而且輿情處理中有一個所謂的“黃金4小時”原則,“闢謠”信息發佈的及時與否決定了事件不同的走向?
只是這次吳亦凡團隊的“嚴正聲明”卻姍姍來遲。
當路人緣被消耗殆盡。
當路人粉開始疑神疑鬼。
吳亦凡團隊再説什麼“造謠”“沒碰過”“全盤否認”……
這種絕對性的“措辭”恰恰會激化輿論。
當下的網友雖然不都是“名偵探柯南”。
但只要有那麼一兩個“明顯的漏洞”。
吳團隊的公關無疑是 把自己架在火上“烤”。
這種情況就像:
對方已經架好了機槍大炮。
吳團隊還在賭對方的膛裏有幾顆“炮彈”進一步激化矛盾?
只可惜。
“唐三藏”他不是“燕雙鷹”。
而都美竹已然向吳亦凡喊話:
要求對方在二十四小時內宣佈退出娛樂圈,並且停止國內的一切營銷合作。
吳的回應。
再一次“拉胯”。
只是隨後。
從韓束開始、良品鋪子、雲聽APP、立白、滋源、蘭蔻、華帝、得寶、康師傅冰紅茶、王者榮耀等相繼宣佈解約。
吳的辯解就更加蒼白了。
與此同時。
細心的網友發現:
吳亦凡的表哥吳林旗下的不少公司都在近期註銷。
先不説吳代言的其它品牌會不會“兩肋插刀”。
強姦、迷姦、誘姦這樣的指控很可能不了了之。
但若真涉及未成年人?
吳這事兒很可能還會涉及到法律層面。
不過。
吳最不能忍受的?
大概是都美竹吐槽他和“牙籤”一樣細。
②“頂流”之於資本?▽
為什麼幾年前的“炮王”依舊得到資本青睞?
這幾天的“吳籤”事件被資本拋棄時連一聲招呼都不打?
其實。
這不難理解。
2016年前後的炮王事件還可以説是明星私德問題,他又沒有結婚,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作為旁觀者的我們。
似乎無話可説。
更別説人家還有一大堆顏值即是正義的“梅格妮”。
但是這次不一樣。
真若涉及到爆料中的“未成年”,還有強姦、迷姦、誘姦這樣的劣跡
吳亦凡甚至有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這才是各大品牌忙着撇清關係的原因。
畢竟。
當下的流量明星代言除了明星本人的“鐵粉”以及各種“軍事化”炒作的明星熱度,這種千篇一律的審美和人設包裝出來的明星,對於其他用户購買產品幾乎不會有太大的正面影響。
但最好不要有什麼“深入人心”的負面。
因為對於大多數品牌來説:
它們找代言人是為了“錦上添花”。
沒義務“雪中送炭”。
更何況。
這場“雪”就是他們自找的。
而且。
代言人對於品牌來説:
就像一套衣服、一件包裝那麼簡單。
更別提:
愈是名貴的衣服和包裝,就愈“嬌貴”,需要花更多的成本“餵養”。
作為國內第一個因為“醜聞”被品牌拋棄的頂流。
品牌擁有更多的選擇。
吳的損失卻可能高達上億資產。
這也恰恰説明:
流量明星和網紅品牌之間從來不存在真愛。
即使有。
也不過是一時的幻覺。
當然。
我們此前看過更多的是明星因為大是大非與品牌方主動切割。
只不過這一次。
吳作為國內頂流之一被“拋棄”。
卻是很有可能影響到此後品牌“篩選”代言人的決策。
尤其是在互聯網紅利退潮的當下。
品牌必須把每一分錢花在刀刃上。
重新思索代言人能夠為品牌帶來什麼?
這或許很有必要。
③讓“流量”迴歸理性?▽
近年來。
關於藝人吸毒、嫖娼、出軌等負面事件的新聞層出不窮,明星結婚離婚更像是兒戲。
行業已經通過《明星限薪令》《劣跡藝人》等條款整肅環境。
但即便如此。
還是有源源不斷的藝人被曝出醜聞。
不僅有損自身的形象和聲譽。
更有甚者。
一度波及與藝人有關的投資方、製片方,乃至合作方。
最重要的是。
隨着粉絲經濟的普及,明星和資本合謀盯着粉絲的口袋,越來越多年齡低幼的追星族很容易受到流量明星影響,甚至願意無條件支持、袒護他們。
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不管是鄭爽。
還是吳亦凡。
他們都是因為觸碰到了法律紅線,官方監管之下,輿論戰場才浮現了真實的“抵制”之聲。
否則。
資本在榨乾他們的價值之前,刪帖、炒作,依舊會為他們洗白。
粉絲在移情別戀新的偶像之前,控評、刷榜,依舊會為他們無罪辯護。
2021年2月22日。
《互聯網用户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正式實施。
禁止“操縱利用多個平台賬號,批量發佈雷同低質信息內容,生成虛假流量數據,製造虛假輿論熱點”。
而這。
固然能夠在法律層次嚴防一些平台“控制輿論”。
但若微博、豆瓣等平台“表裏不一”。
這種行為就很難杜絕。
所以。
對於網絡輿論平台。
它們除了要滿足最低的法律底線之外。
還應該對自己有着更高的道德標準。
這樣才能更有價值的為社會服務。
只是。
這些平台若不懂得什麼叫做自律。
就只能讓更多的人、更多的平台參與進來幫助他們“自我革新”。
最後。
我們再聊幾句。
流量若沒有資本支撐就是無根之木。
資本若沒有市場滋養就是無根之水。
在某種程度上來説:
明星是市場的需要。
只是在資本的作用下,流量明星逐漸變成了那種用來“撈快錢”的工具人,一旦無法走出“流量”的舒適圈它們是有生命週期的。
這也是為什麼?
一些流量明星爆紅之後瘋狂“透支”自己流量紅利的緣故。
錢。
太容易賺了。
這也是很多流量墮落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