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微博@冰室騎士:吳亦凡成為棄子,是他一個人的錯嗎?_風聞
卡卡缝扣子-2021-07-20 09:28
@冰室騎士:
吳亦凡的事情吃了一天瓜。讓我不可思議的,始終有兩點:
一是吳亦凡的公司極度不專業的藝人經紀方式二是整件事裏種種細節所展示出,介於法律與道德之間那個微妙的『鴻溝』
先説第1條吧。
一個成熟的藝人,會有廣告代言,歌曲,電視劇,電影,綜藝節目等等各種各樣的商業行為,像吳亦凡這樣的頂流,一年賺上億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整件事令我震驚的是,這個團隊似乎完全沒有專業的藝人管理和法務。如果都美竹爆出來的那個合同是真的話,那完全不是一個正常公司的法務能夠做出來的。
不能小看吳亦凡,年收入上億,已經能超過95%的企業了。一個正常年收入上億的公司,法務團隊至少都是百萬年薪級別的,不可能弄出槽點這麼多、漏洞百出的合同。
不光是合同,整件事情都很難想象是頂級明星所做出來的。時至今日走到所有代言都和他解約的地步,這幾乎都是吳亦凡自己給作死坐出來的。
如果吳亦凡是鄭爽那種『特立獨行』的倒還可以理解,畢竟她一貫的風格就是『爽言爽語』,做出有些很出格的事情也不奇怪。
但吳亦凡不一樣,至少整個人都是按照正常小鮮肉明星的風格去營銷的。而且公關團隊一度很厲害。比如大碗寬面就是一個典型案例,把一個全網羣嘲的事情弄得還挺積極陽光正能量的。
而這次為什麼不能複製《大碗寬面》的成功案例?我覺得跟事情本身有很大的關係。
這讓我想起,10多年前我剛剛入行,去當一個明星助理的時候。那時候我什麼都不會,辦完入職手續,我戰戰兢兢地問總監 做藝人的宣傳有什麼要注意的?她的宣傳總監跟我説,就記住一句話就行了:我們要做錦上添花的事,而不是顛倒黑白。
這句話我記憶猶新到現在,之後工作這麼多年一直都拿這個作為準繩,直至今天,偶爾幫一些藝人做做宣傳,聊起策劃方案,都是如此。
回過頭來看吳亦凡的事情,弄到今天這個局面,當然跟他自身的問題有很大的原因,但其中有個不可忽視的原因,就是他缺乏一個真正專業的團隊。
我説缺乏專業團隊,並不意味着説今時今日吳亦凡這一切能夠靠所謂頂級專業的經紀團隊、營銷團隊能夠挽回。這顯然是不可能的。這就是提到了上面的第2條問題。
我們現在來講講這個事情裏面的法律和道德。
首先法律上,對於吳亦凡的指控,主要集中於是性q未成年少女,甚至還涉及到迷、輪J等(不是我不想打全稱,是因為打了要被屏蔽,大家知道意思就好)。
對於很多人説想看吳亦凡進監獄,我覺得這一點上大家一定要理性,因為這是很難的。上面提到這些嚴肅的法律指控,在法律上一定要有非常完整的證據鏈。而目前的情況來看,就連受害者出來指控估計都很難,更別提能落實的那些證據了。
性侵案的證據是很難留存的,因為能涉及到證據的那些東西(具體我不寫了,懂的都懂)稍瞬即逝;再加上涉事當事人雙方情感的複雜關係等種種原因,這個難題,不光是中國,在國外的類似案件裏面,想要在法律上判刑這一點都是很難的,成功勝訴,入獄的案例寥寥無幾。
所以如果想看吳亦凡進監獄的,我可以覺得先不要抱這個希望了。不是替他開罪,更加不是洗白,就是大家要認清現實,這事兒鬧進刑法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現在吳亦凡那邊,和他的所有粉絲大號都在集體説『相信法律』就是衝着這點。必須承認,在這一點上他們還是很有底氣的。
但對於吳亦凡,以及吳亦凡的團隊,背後的資本而言,他們最擔心的肯定不是進不進監獄這個事兒,主要還是『吳亦凡』這個價值上億的IP還能不能繼續盈利。而這一點,目前已經受到了嚴重影響。
僅僅兩三天的時間,幾十個品牌的代言全部解除,電視劇能不能上也是未知數,更重要的是這件事還僅僅只是開始,未來還有沒有更多的女孩子出來指控吳亦凡都是未知數。吳亦凡也許人會沒事兒,但離在事業上的『涼』,目前僅僅是一步之遙,就差某個部門的一紙文件,打成『失德藝人』, 給吳亦凡的事業棺材碰上最後一撮土了。
事到如今,回看整個過程,我們能看到一個人是如何自掘墳墓的。
設想一下,如果只是單純的男明星約炮,其實問題確實不太大,也就是觀感差一點。而且説到底單身男女做這點事情,完全是自願的也沒什麼。頂多是粉絲傷心,哭唧唧幾場 ,外人吃個瓜樂呵樂呵,成為茶餘飯後的談資就算了。
核心的關鍵在於,吳亦凡打着戀愛的旗號約炮,欺騙女孩子的感情,這就是道德問題了。法律制裁不了道德問題,但這極其敗壞個人形象。再加上後面陸續爆出吳亦凡讓工作人員篩選符合心意的漂亮女粉絲,利用自己錄製節目的機會去安排女粉絲看節目,然後開酒店,許諾給廣告代言,演戲等機會,這就是兩碼事了。
我覺得,這些節目對這種惡劣的行為都是唯恐避之而不及的。這些面對上億觀眾的電視節目,他們肯定不會想跟這些事情能扯上關係。尤其是吳亦凡還拿自己代言的東西去送這些女孩子,我覺得那些奢侈品也不願意看見自己的品牌出現在這種新聞裏。這對於一個靠公眾形象吃飯的明星來説是致命傷。
其次整個過程涉及到性剝削,利益輸送,權勢壓迫,利用自身地位對女性的壓榨,在國外明星有類似的行為也是會社會性死亡的,更何況在道德觀念更加保守的國內。
上面説到法律。法律確實不能管這些事兒,但這些法律管不了的事情,人民羣眾的道德觀念會讓他更加寸步難行。法律不能僅憑這個截圖和幾個人的説話,快去判一個人有性侵的罪名;但法律管不了這些截圖裏那個油膩噁心去不停『獵豔』的人,人民羣眾卻同樣不需要更多證據,就能自覺的去厭惡、抵制這個人。
《烈日灼心》裏,段奕宏説過一段話我很喜歡:法律是人性的低保。法律不能教育你做什麼,但是法律能讓你知道不能做什麼。所以在這個事情上,也許最終跟法律沒有關係,但是。你依然做了不對的事情,依然要付出代價。
就像下面吳亦凡説的這段好聽的話那樣。如果他真的如此所想,不要去傷害女孩,好好對待每個女孩子,做個稱職的渣男,而不是為了上牀去説好聽的話,那整件事就不會走到今天這個結果了。
歸根結底,性格決定命運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