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根:讓企業社會責任,為數字時代商業長遠發展護航_風聞
陈根-知名科技作家为你解读科技与生活的方方面面。2021-07-20 09:30
文/陳根
在商業史上,企業責任是個古老又不可迴避的命題。
經濟學家米爾頓·弗裏德曼認為,企業最大的社會責任就是增加利潤。在這樣的情況下,企業社會責任就是完全符合企業自身利益支出的副產品,但這一觀念顯然無法説服同時代的美國學者戴維斯**。**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並不是“額外付出”,而是一種必要的管理責任。
進入21世紀,商業的發展讓商界也不斷面臨的越來越多的問題,有聲音開始認為,企業不應僅對股東負責,還應對消費者、員工、合作伙伴、環境資源以及社會和諧負責。為了化解公眾、社會、政府對企業的不滿,企業在創造經濟價值的同時,開始承擔社會責任,參與解決社會問題。
由此,企業的社會責任進入公眾視野,並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發揮作用。數字時代以來,空間的排列組合、市場的競爭邏輯,以及大眾的社會生活發生着前所未有的變化,相對複雜的履責現狀更加凸顯了企業決策者的作用,進一步推動企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發生變化,企業的社會責任機制面臨重塑。
社會責任在發展
20世紀初,工業化和現代技術的發展改變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19世紀盛行的個人主義開始轉向合作意識和社會意識,企業的社會責任也在各種爭論中逐漸清晰起來。
1953年,霍華德·R.鮑恩發表《商人的社會責任》,其對於企業社會責任下了三個方面定義:一是強調了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主體是現代大企業;二是明確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實施者是公司管理者;三****是明晰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原則是自願,這點將企業社會責任與法律約束和政府監管加以區分。
早期的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催生了“企業社會回應”(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 veness,CRS)概念,即企業對社會呼籲或需求的反應,回應社會需求不只是決定做什麼,還有怎麼去做和管理上的問題,強調企業應把注意力集中在對更現實的環境壓力的有效回應上。由此**,企業社會責任也從模糊概念轉向企業如何滿足社會需求及其預期、應對社會壓力以及進行社會問題管理。**
20世紀80年代,企業社會回應開始向企業社會表現(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CSP)發展。**企業社會表現正式確立了企業的社會責任原則,即機構合法性、公共責任和管理決策尺度。**在這三大原則下,企業的社會責任進一步具體和細化。
機構合法性的原則表明,社會授予企業以合法的地位和權利,企業組織必須以對社會負責的方式運用這種權利;公共責任的原則是指企業組織應對其經營所產生的直接的和間接的社會後果負責;管理決策尺度的原則表明經理是道德實踐者,其決策應該盡力為社會負責。
20世紀90年代**,利益相關者理論定義了企業社會行為的規範**。其在企業社會責任中闡明瞭利益相關者是企業社會表現預期的源泉,受到企業社會行為的影響,利益相關者會根據他們的利益、預期、承受程度或評估結果採取行動。
世紀交替之際,廣義的企業社會責任概念之下,又誕生了一個新概念——企業公民(corporate citizenship,CC)。企業公民的核心和本質就是“公民權”****,強調企業承擔對全體利益相關者的義務是企業內在的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此時的企業社會責任道德有所發展,但企業社會責任內涵依然較為含糊,尚未很好地構建起規範基礎,更多地被很多實務界的人士看成和社區關係、非歧視性政策及環境表現等有關。
**但是,隨着利益相關者等理論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觀念逐漸健全,**開始包含着一種更廣泛的、超出法律約束的社會契約。到今天,一系列基於社會原則的標準,例如企業公民、環境社會和企業治理、碳中和等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企業納入長期發展戰略中。
數字時代的責任挑戰
儘管企業社會責任已經由過去的模糊轉為清晰,但當前,隨着數字社會的到來,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廣泛應用,“軟件正吃掉世界”,“雲計算正吃掉世界”,“人工智能正吃掉世界”等話題廣為熱議,**企業開始面臨更加複雜的履責現狀。**企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進一步變化,企業的社會責任機制面臨重塑。
首先,企業社會責任強度在數字化浪潮中進一步加強**。數字技術浪潮之下,從新聞媒體開始,文化娛樂、餐飲旅遊、醫療教育等第三產業率先進入數字時代****,**緊隨其後,製造業、建築業、農業等壁壘較高的傳統產業,在核心場景中也開展數字技術應用和商業模式的探索。
與此同時,社會生活也進入數字時代。不論是遠程學習、工作協同,還是出行規劃、旅遊度假,甚至是最平常的一日三餐、市內交通,都在虛擬和現實世界不停切換——開發在本地,交付在線上;挑選在本地,支付在線上;出行在本地,預訂在線上。線上虛擬世界與線下實際生活逐漸融合。
線上和線下的聯通,使得用户可以在不同的平台或應用中穿梭閃現的同時,讓平台的組織者具備更廣泛的社會影響,也進一步提升了履責方的責任強度——數字時代,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企業本身的責任及其用户企業的責任,責任方更多,涉及利益相關者更廣,影響力更大,更容易引發社會關注。
比如,互聯網平台企業就橫跨傳統和新興行業,深入參與國家戰略和人民日常生活;互聯網平台企業的業務往往涉及某一類企業生態和產業鏈,平台的企業生態呈現出用户企業之間相互競爭和合作,互為利益相關者的狀態,平台企業和用户企業之間更是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的關係。
其次,除了進一步提升了履責方的責任強度外,數字時代企業的社會責任還表現在對公眾價值取向的引導。在數智化時代,算法成為一種全新的技術與應用工具,企業的發展邏輯往往引導着算法邏輯的發展,而算法又反過來影響着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
“困在系統裏的外賣騎手”是互聯網時代企業“隱性”治理的代表性現象,短視頻行業充滿着“娛樂至死”的商業邏輯則消解了人們對深度的理解。短期來看,企業開展的業務將對公眾、對消費行為產生改變;長遠來看,企業構建的商業模式將對公眾心智成長環境的塑造。
最後,企業平台之間的分工開始存在動態分隔,而這則加劇了企業間的競爭,商業逐利的現象也更容易發生。2014年Uber推出Uber Eats,跨界進入外賣領域,在去年二季度疫情嚴重期間,外賣業務的毛收入超過網約車業務的兩倍;2015年蘋果推出Apple Music,進入流媒體領域,截至2019年中已有6千萬付費用户,包括亞馬遜、谷歌等在內的幾乎所有平台型企業都推出各自的雲計算服務。
平台之間雖然商業模式不同、表層的業務不同,但支撐業務的技術能力和工具同質性很高,比如雲計算的能力、支付的能力、算法的能力等。因此,在發展與競爭中難免互串賽道。
如此種種,使得在商業領域,數字化創造出新模式和業態,平台既是企業也是雙邊市場,價格調節機制部分失靈。在社會領域,數字世界中的分散空間、多重身份影響現實世界的公共禮儀、社會氣氛和社會共識的達成。
數字社會提升了企業的社會責任強度****,****影響了企業對公眾價值取向的引導,使得企業間競爭加劇,從前建立的企業社會責任面臨重塑。
承擔數字時代社會責任
面對數字革命的衝擊,人們需要站在企業社會責任的台階上,重新審視企業與社會的關係。近年來湧現的一些新嘗試值得關注,比如,今年騰訊宣佈成立的“可持續社會價值事業部”(SSV.org),就使“科技向善”的使命有了具體的落地策略和執行部門。
從SSV.org的成立中不難發現,頭部科技企業作為數字世界在現實世界中的載體,用户與社會成員重合、場景與日常生活重合、留存與真實世界重合、規則與計算過程重合,是數字社會原則天然的守護者。
**企業的社會責任和擔當也不再是附加在商業利益上的光環或者對外部期待的被動回應,而是企業競爭力的核心組成部分和主動追求的長期目標。**企業社會責任不僅不是“負擔”,還可以作為提高企業多方面成長髮展的核心,從而成為企業在經濟轉型時期持續健康發展的驅動力。
這意味着**,數字時代需要辯證統一地審視企業逐利與履行社會責任之間的關係,不應將企業的利潤與社會責任對立起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未必就是犧牲自我和減少利潤。比如,王老吉在汶川地震期間捐助1億元,企業形象大幅上升,使其短期銷量排名一躍成為同行飲料中的榜首。
此外,企業社會責任不是隨意執行的**,而是要有一條貫穿始終的戰略主線,並圍繞核心使命設計、架構和執行社會責任。**
比如,京東將其企業社會責任戰略投射到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開展各項社會責任工作同減貧、減排、公平等各項目標一一對應。這使企業履行的社會責任同全球最重要的未來發展方向緊密聯繫在一起**,使宏觀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可以落地,也使微觀的企業社會責任得以放大。**
值得一提的是,隨着算法、人工智能、寬帶等基礎能力不斷提升,以數字技術為基礎的創新積極湧現。縱向創新醖釀新突破,如區塊鏈、星鏈等新的組網模式,虛擬現實、腦機接口、全真互聯等新的互動體系,已經開始商用探索。
橫向跨學科的聯合創新也持續推進,生物芯片、計算生物學、數字育種等取得長足進步,數據與算法已經成為新藥和疫苗研發的助力。這些技術突破可能潛藏着破解當前社會難題的密碼,因此需要科技企業持續關注、加大投入。
此外,我們也應知道,數字社會僅僅是現實世界的一個局部,是現實世界在數字空間的投射和縮影。數字世界的規則可能在一定時期超前於現實世界的規則,但最終還是要回到現實世界、服從現實世界中的社會原則。**因此,企業需要正確處理數字世界與現實世界的關係,**不能厚此薄彼。
企業經營和社會責任之間不是“兩張皮”,其存在着強有力的內在聯繫。企業經營賦能社會責任,社會責任才能助力企業經營。企業只有將其核心能力輸出到社會責任,使社會責任帶着專業的光和熱,才能最大化從社會中得到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