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滅亡的真相_風聞
温伯陵的烟火人间-温伯陵的烟火人间官方账号-读历史、谈世事、阅人物2021-07-20 08:57
作者:温伯陵

伯陵説:
“文章很長,你忍一下。”
1
1534年,44歲的法國探險家雅克·卡蒂埃遊説法王,希望得到法王的資助出海遠航,和西班牙一樣尋找到通往中國的航線,以及大量黃金。
雖然西班牙並沒有找到真正的航線,但在那個年代,遠航和黃金強烈刺激了法王的小心臟,不久便出錢出人,命令雅克·卡蒂埃出海遠航,幫助法國尋找幻想中的財富匯聚之地。
同年4月20日,雅克·卡蒂埃帶領乘坐61人的大船起航,經過3周的時間,順着洋流來到美洲大陸,越過聖勞倫斯灣,便來到如今的加拿大新不倫瑞克省。
當雅克·卡蒂埃和船員登陸探索的時候,發現了一羣印第安人,他們把皮毛綁在數米長的棍子上來回舞動,那意思就是:
“皮毛是我們的土特產,想換一些你們的土特產。”
雅克·卡蒂埃等人初來乍到,擔心被團滅,不敢和印第安人走的太近,便回到船上等待印第安人散去。
結果印第安人划着7條船追來,十分誇張的表達善意,想和遠道而來的陌生人做生意。
東道主都如此熱情了,如果他們再不給面子,那就可能真的團滅了。
最終雅克·卡蒂埃和船員們,用船上的刀子、斧頭、布料等不值錢的小物件,和印第安人交換了大量皮毛,甚至有些印第安人為了換到東西,把身上穿的皮毛衣服都脱下來賣掉,光溜溜的走回去,並且放話:
“只要你們在這裏繼續停留,我們每天都來,等我呦。”
雅克·卡蒂埃當然沒發現黃金,也沒找到通往中國的航路,便以法王的名義佔領這片土地,於9月份返航回到法國。
但新大陸有廉價皮毛的消息,逐漸進入歐洲上層社會。

雅克·卡蒂埃航行圖
皮毛是歐洲的奢侈品,能不能穿得起皮毛,成為歐洲貴族和平民的重要標誌。
英國就明文規定,只有騎士級別以上的男人,才能穿戴裝飾貂皮的絲綢衣服,高級官員可以穿戴次一級皮毛裝飾的長袍,至於普通平民,只能和中國陝北農民一樣,穿粗羊皮做成的皮襖。
隨着航海業的興起,歐洲商業恢復繁榮,無數普通平民崛起的商人階層,逐漸突破了古老的法律規定,為了向貴族階層靠攏,開始脱下羊皮,穿戴貴族階層專用的高等皮毛。
於是在人類社會需求的推動下,皮毛價格一路飆升。
而貴族為了保住體面,開始追求更高級更奢華的皮毛衣服,以便在某些公開場合中,在着裝外表上穩穩的壓住暴發户。
比如法王查理八世結婚的時候,其夫人穿了一件160張黑貂皮做成、並且鑲嵌金絲珠寶的禮服。
英格蘭的亨利四世,有一件用12000張松鼠皮、80張白貂皮做成的禮服。亨利八世的一件禮服用100張黑貂皮、560張松鼠皮做成,價值200英鎊,是英格蘭底層工人月薪的200倍。
類似的禮服,貴族們絕對不只有一件。
巨大的需求催生巨大的市場,皮毛在歐洲成為頂級奢侈品,更是可以橫行歐洲的硬通貨。
雅克·卡蒂埃發現皮毛的消息傳回法國,很快引起一些人的興趣,零星的駕船到北美收購皮毛,運回歐洲賺大錢。
相當於你用瓷杯碗筷等東西,去一個陌生的地方換回相同重量的黃金,回來就能兑換成人民幣買房買車。
這裏面的利潤,可想而知有多大。
不過個人的發財慾望,在歷史洪流面前是渺小的,只有人民的羣體行動,才是推動歷史車輪的偉力。
差不多在雅克·卡蒂埃到北美探險的同時,歐洲漁民就在北美紐芬蘭大淺灘附近,開始大規模捕撈鱈魚。
那地方的鱈魚肥大密集的程度,到了不需要大型的捕魚設備,只要人帶着漁網下水捕撈,就想要多少有多少。
多年後,一名英國船長回憶道:
“海岸有如此厚的魚羣,我們幾乎是在它們之上行船。”

鱈魚分佈圖
鱈魚是經濟價值極高的重要魚類,即便是物質極度豐富的現在,鱈魚最高可以賣到3、400塊/斤,最低100塊左右/斤,更別説幾百年前的歐洲了。
歐洲漁民為了捕撈免費鱈魚,每年都要在固定時間去紐芬蘭,捕到鱈魚再返回歐洲。
北美洲有了穩定的流動人口,印第安人發現機會,就會有意識的收集皮毛,等歐洲漁民來捕鱈魚的時候,一股腦的賣給他們,換來特別稀罕斧頭刀子等東西。
而歐洲漁民去捕鱈魚的時候,也會專門帶一些小玩意,交換印第安人的皮毛。
雙方都認為自己賺了,悄悄罵對方是傻逼。
其實在這項貿易中,他們雙方都是賺錢的,對方也未必是傻逼。
因為物品的稀缺程度決定價值。
對於歐洲漁民來説,刀斧之類的手工業品遍地都是,根本不值錢,卻能在新大陸換來奢侈的皮毛,豈不是大賺一筆?
對於印第安人來説,皮毛是到處都有的廉價貨,隨便出門打一些動物,就能換來從未見過的歐洲手工業品,憑啥不是大賺一筆?
物品對自己有沒有價值,只有自己才知道,別人沒資格指手畫腳。
長期的皮毛貿易,在北美洲東海岸形成一系列固定貿易點,那些歐洲漁民發現皮毛貿易更賺錢,做了一個違背祖宗的決定:
“放棄捕撈鱈魚,專門做印第安人和歐洲的皮毛中間商。”
於是從接受國王資助的探險家,到白手起家的歐洲漁民,上層和下層都發現了北美洲的廉價皮毛。
此後數百年,無數白人奔赴北美洲淘金,皮毛也成為人類歷史上最大移民浪潮的開路先鋒。
這個歷史進程是美利堅帝國輝煌的開端,也讓自以為受益的印第安人,走上滅族的末路。

2
在眾多美洲皮毛裏,歐洲人最喜歡的是河狸皮,因為河狸皮毛做的氈帽,是歐洲人社會地位的象徵。
如果氈帽的成色不佳、樣式老舊,説明戴帽子的人是個破落户,可要是戴一頂成色非常好的河狸氈帽,走在街上別人都要高看兩眼。
不管是社交需求也好,純粹裝逼也罷,歐洲人都以有一頂河狸氈帽為榮。那些歐洲老照片上,貴族們戴的高筒帽子,基本都是河狸皮做成的。
美洲最不缺的就是河狸。
據估算,最初的北美洲分佈着不下於4000萬隻河狸,對於有氈帽需求的歐洲人來説,供應量完全足夠。
而且越往北走,氣候越寒冷,河狸的毛就越厚密,賣到歐洲市場上的價格也高。所以河狸皮毛的收購市場,基本在美國北部和加拿大。
那些地方,河狸也是印第安人生活的必需品。他們吃河狸肉、穿河狸皮衣服、用河狸骨頭做工具、甚至以河狸為部落的圖騰。
他們向歐洲人出售河狸皮毛,甚至不需要專門捕獵,只要在日常謀生的時候,多出一把力而已。
供需雙方完美契合。
河狸對於歐洲人和印第安人,都是一座從未大規模開採的富礦。

河狸氈帽
從探索北美大陸開始,以河狸為中心的皮毛貿易,成為此後幾百年的主旋律,河狸給了印第安人想要的東西,也充實了歐洲國家的國庫。
參與皮毛貿易的印第安人曾説過:
“河狸把我們的一切都打點好了,它會帶來鍋、斧頭、刀劍和珠子,總之,河狸造就了所有的一切。”
馬薩諸塞的英國移民,用6先令買到玉米種子,秋收以後便能用玉米,向印第安人換來327英鎊的河狸皮毛。
荷蘭移民説,我們不費任何力氣,就能收穫可與數噸黃金相等的皮毛。因為河狸皮運到歐洲以後,最高利潤可以達到成本的200倍以上。
歐洲國家裏,皮毛貿易額最大的是法國。
1578年左右,常年往來芬蘭灣—歐洲之間的法國漁船,便達到150艘。
1695年,法國運回國的河狸皮是20萬里弗爾,價值相當於法國貨幣改制後的20萬法郎,比其他歐洲國家的總和都要多5倍。
到了1743年,法國重要港口拉羅謝爾進口12.7萬張河狸皮、3萬張貂皮、11萬張浣熊皮、1.6萬張熊皮。
這只是法國一個港口的貿易額,而法國在北美的皮毛貿易站,從聖勞倫斯河流域為起點,一直沿着密西西比河南下,直達墨西哥灣。
這片地方號稱“新法蘭西”,後來賣給美國的路易斯安那,不過是新法蘭西的一部分。
於是皮毛貿易,成為法國殖民經濟的支柱產業。

新法蘭西
造成法國一家獨大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人口和聯姻。
我們先説人口問題。
法國天主教徒不願意離開故鄉,法國政府又不允許新教徒移民北美,結果便是法國在北美的人口非常少。
直到1763年,新法蘭西境內的法國移民只有6萬,同時期的英國殖民地卻有160萬人口。
相差懸殊的人口對比,導致法國在爭奪北美的戰爭中輸給英國,而在此時,移民人口的數量,讓法國皮毛貿易的體量遠超英國。
因為皮毛是印第安人的土特產,想大量收購皮毛,恰恰需要和印第安人合作。
英國不限制移民,只要想去北美定居,不論清教徒、天主教徒或者貧民,英國政府一律放行,尤其是清教徒,恨不得全部送出去,讓他們自生自滅,別留在國內瞎溜達。
於是越來越多的移民人口,讓英國殖民地有恃無恐,對待印第安人非常不友好,動不動就要搞清洗、種族滅絕、生存空間之類的血腥手段。
印第安人也不傻,英國人對我不好,那我的皮毛不賣給你還不行?有本事自己去捕獵啊,你們那點人能捕多少皮毛?
而且北美是印第安人的地盤,英國移民出門捕獵的時候,只要印第安人願意,隨時可以團滅落單的英國人。
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英國的皮毛貿易始終起色不大。
法國人就不一樣了。
法國的人口不多,便不能和印第安人搞強硬做派,擔心連僅有的人口也保不住。雖然也有小規模的衝突,但法國和印第安人的關係,總體而言保持的不錯。
這種良好的合作關係,印第安人願意把皮毛賣給法國,法國也擁有了特別穩定的貨源。
然後再説聯姻。
法國人為了皮毛貿易,可以放下所謂的“白人種族優勢”,和印第安人通婚,以印第安女婿的身份奔走在部落之間,大量收購當年的皮毛、預定明年的皮毛數量,並且叮囑印第安“自己人”,千萬不要賣給英國人……
新法蘭西的創始人尚普蘭,曾經對印第安人酋長説:“我們的年輕人同你們的女兒結婚,我們就是一家人了。”
然後回頭對法國人説:
“如果想確保皮毛每年都送到貿易站來,沒有比通婚更好的方法了。”
於是“法印聯姻”成為潮流,這種和諧的關係,也推動着法國的皮毛貿易越做越大。
當然了,法國人出門在外做生意,挺孤單寂寞冷的,娶個老婆可以緩解思鄉之苦。
那印第安人願意嗎?
當然願意了。
皮毛貿易改變了印第安人的生活,隨着時間的推移,年輕的印第安人已經不習慣祖先“自力更生”的生活方式,逐漸歐洲化,習慣使用歐洲的布料、刀斧等手工業品。
但印第安人太原始了,他們想要的東西,都不是自己能親手造出來的。
為了保證生活質量甚至是部落生存,印第安人只能依附於法國,那麼最好的方式便是送女兒聯姻。
只有成為“自己人”,印第安人才能得到急需的手工業品。
也就是説,印第安人被歐洲的手工業品綁架了,讓印第安酋長不自覺的“買辦化。”
事實上,當一個民族被迫融入世界經濟的時候,如果不能自主研發生產,民族高層為了和世界經濟接軌,必然向買辦的身份滑落。
印第安人是這樣,我們在清末民國也是這樣。
法國和印第安人的聯姻,誕生了很多混血兒,他們既是印第安化的法國人,也是有白人思維的印第安人。這些能溝通印歐的混血兒,恰恰是皮毛貿易需要的。
法國的皮毛貿易越做越大,也就順理成章了。
而隔壁英國在皮毛貿易中吃了大虧,發現法國人娶印第安老婆的操作非常騷,痛定思痛之後,決定放下所謂的面子,讓英國人也娶印第安老婆,並且降下身段拉攏印第安部落,共同捕殺可憐的動物們。
經過長時間的親自實踐,英國人也感覺效果非常好,皮毛貿易額逐漸上漲。雖然不如法國,卻把其他國家遠遠甩在後面。
英法,成為北美大陸最耀眼的雙子星。
皮毛貿易給印第安人帶來歐洲的手工業品、混血兒,也帶來種族的分裂。
英法和印第安部落結盟,主要目的是獲得穩定的皮毛供貨,然後搶佔歐洲的皮毛市場。
那麼在英法商戰的大背景下,和英法結盟的印第安部落,也不可避免的擦槍走火,經常為了各自老闆的生意,以及自己的榮華富貴而大打出手,甚至爆發屠殺敵對部落的戰爭。
比如法國的忠實盟友是加拿大境內的休倫人,英國的盟友是美國紐約、賓夕法尼亞、俄亥俄州境內的伊洛魁聯盟。
這兩支印第安人在英法的支持下,互相爭戰百年,所爭奪的就是土地、動物資源和皮毛貿易的下游利潤。
是不是特別像中國的民國軍閥?打來打去,無非是為了討好洋人老闆。
買辦化,真的不是説説而已。

3
隨着皮毛貿易的無限擴大,北美洲東海岸的河狸等皮毛,逐漸成為稀缺品。
因為動物是自然繁殖的,相比原材料做成的工業品,動物的生長週期特別長,如果不加以節制的捕獵,那麼動物的生長速度,遠遠比不上英法和印第安聯盟的獵殺速度。
河狸:“只要我死的足夠快,你們就永遠追不上我。”
為了獲得源源不斷的皮毛,英法必須不停開拓新的捕獵場,也就是向遍佈印第安人的北美西部擴張。
正是這種對動物皮毛的強烈追求,成為白人開拓北美大陸的原動力。
那些留在東海岸、逐漸沒有動物可捕殺的印第安人,基本只有兩條出路:
其一是失去動物資源,也就失去和英法談條件的資格,更失去自己賴以維生的基本物質。
為了繼續活下去,印第安人不得不出賣自己的土地,換來暫時的苟且安寧,然後在英法等白人的擠壓下自生自滅。
其次是文明技術落後的印第安人,被越來越多的英法白人視為沒用的種族**,遭到持續性種族屠殺,**人口和土地逐漸凋零。
當然還有一個不能忽視的東西——瘟疫。
早在1620年的時候,“五月花號”抵達普利茅斯,便發現有大批田地和房屋,他們感覺非常奇怪,明明有人類生存的跡象,但為什麼田地荒蕪房屋蒙塵,和很久沒人居住似的。
他們開開心心的在那裏住下,直到很久以後才知道,普利茅斯曾經發生過一場瘟疫,導致幾千名印第安人全部滅絕。
即便是附近的部落,死亡率也達到恐怖的90%,以至於周圍幾十裏的土地上,到處是印第安人的殘肢遺骸。
而那場瘟疫,正是做皮毛貿易的歐洲人帶來的。
歐洲人生活在歐亞大陸,數千年來經歷過無數次病毒襲擊,對於天花、流感、霍亂等病毒已經有了抗體,只要不是大規模的瘟疫流行,些許病毒帶在身上也不會致命。
但印第安人是美洲土著,從來沒有經歷過歐亞大陸的病毒,根本沒有抵抗力。
猶如從小生活在温室中的花朵一樣,突然暴露在充滿惡意的世界,結果便是被世界的惡意暴打致死。
自從印第安人和歐洲人接觸以後,天花、霍亂、傷寒等傳染病,就在北美大陸接連爆發,印第安人也在一次又一次的瘟疫中死傷慘重。
1616年,新英格蘭地區的天花病毒流行3年,印第安人紛紛死去,給“五月花號”的清教徒留下房屋和田地。
1633年,北美洲東北部爆發天花,感染者的死亡率達到95%。
在整個17世紀,新英格蘭地區的印第安人,由最初的7萬人減少到1.2萬人,其中人丁繁盛的阿本乃吉部落,由1萬人減少到不足500人。
據有關學者估算,印第安人的人口減少,有80%是天花霍亂等傳染病毒造成的。
剩下的那部分,則是失去議價權之後被英法等白人屠殺,或者被白人移民浪潮衝的四散飄零。
北美東海岸的皮毛和印第安人都消失了,那麼這片土地,也就成為白人移民的永久性地盤。
而英法在不斷向西推進的過程中,又給印第安人送去兩種致命產品。
第一種是槍。
熟悉民國的朋友都知道,軍閥搜刮轄區裏的物資、並且向洋人大規模借貸,主要目的是向洋人買槍炮武器,以便在軍閥混戰中擴張地盤,然後繼續搜刮借貸買武器,直到成為最大的買辦軍閥為止。
印第安人也逃不過這個套路。
那些和英法結盟的印第安部落,為了保證自己的貿易優先權,必須把自己打造成最強大的部落,才不至於被其他部落後來居上。
於是印第安部落換到足夠的手工業品之後,便用皮毛和英法交換槍支彈藥,在印第安部落中維持武力優勢。
但是槍非常貴,在皮毛貿易剛開始的年代,與槍等高的皮毛才能換到一支槍,後來買槍的印第安人越來越多,造成槍支貶值,也要25張皮毛換一支槍。
英法等歐洲白人用槍換到的皮毛,遠遠比刀斧等小物件換皮毛的利潤要豐厚,不論武裝盟友還是賺取利潤,他們當然願意給印第安人賣槍。
印第安部落也不在乎成本,寧願花費巨大的代價,也要買到足夠的槍。
有了槍,就能擊敗其他部落。
有了槍,可以更有效率的捕殺動物。
而有了武力和皮毛,就有了部落的一切。
這是一環套一環的“種族侵略陷阱”,印第安人身在其中,即便有些酋長髮現不對勁,卻根本無法對抗時代潮流,以及種族文明之間的代差碾壓。
於是在長達數百年的時間裏,從東海岸的紐約和五大湖地區,到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亞,從北方的魁北克到落基山脈的最南端,無不充斥着印第安人的部落戰爭、地盤征服和血腥屠殺。
換句話説,英法出售給印第安人的槍,不僅賺到巨大的利潤,也讓整個印第安人羣體分裂了。
對於一個種族來説,分裂就是滅亡的徵兆。

持槍的印第安人
第二種是酒。
原本印第安人沒有飲酒的習慣,但是隨着皮毛貿易向北美內陸延伸,歐洲白人不可避免的把葡萄酒、白蘭地、朗姆酒帶入北美,並且邀請印第安盟友一起享用。
稍微嘗試之後,印第安人震驚了:“喝醉的感覺真美妙啊。”
於是印第安人一發不可收拾,凡是喝過酒的人,迅速變成徹頭徹尾的酒蒙子。
而且在皮毛交易的時候,貨物裏必須有大量的酒,如果沒有酒的話,印第安人直接拒絕交易。
印第安人的反應,被英法等歐洲白人看在眼裏,也特別願意賣酒給印第安人。
因為印第安人喜歡喝的酒,只有歐洲能生產,只要印第安人喜歡,歐洲就能用酒來捆綁他們,甚至是報復性制裁。
而且和槍支刀斧相比,酒是成癮性快消品,只要印第安人產生酒癮,並且在北美大陸繼續生存,歐洲白人就能源源不斷的賣給他們,用忽略不計的成本,換取印第安人手中珍貴的皮毛。
**歐洲白人賣給印第安人的酒,和後來賣給中國的鴉片,其實是一個套路。**都是用成癮性快消品綁架一個種族的人民。
而被綁架的癮君子,永遠也逃不出歐洲白人的手掌心。
在這樣的背景下,歐洲生產的朗姆酒和白蘭地,不斷向北美大陸運來,送到印第安人的手裏,收割他們的皮毛和種族命運。
比如1799年,每季度有9600加侖的朗姆酒運到北美,4年後便增加到21000加侖,完全是指數級增長。賣給印第安人的時候,還要在酒裏兑4倍的水,反正印第安人喝不出來。
壓縮成本又能多賣錢,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嘛。
到了以後的日子更荒唐,印第安人想喝酒的樣子,和中國的大煙鬼一模一樣,以至於出現明尼蘇達州的蘇族印第安人,用1400條牛舌換了幾加侖威士忌,然後600人分享的奇聞。
如果説皮毛買辦讓印第安人跪下,槍支造成印第安人的分裂,那麼酒精就讓印第安人墮落。
滅族三件套,印第安人已經集齊了。
只差最後合成,就能召喚神龍。

4
1832年,曾經的英法殖民地,大部分成為美國的地盤,而隨着英法在北美大陸的接連退場,皮毛貿易也即將畫上不圓滿的句號。
那年的政府報告裏寫道:“落基山的河狸皮毛交易,已經是一項不可持續發展的產業。”
2年後的《美國科學雜誌》也説:“皮毛交易肯定要衰退了。”
落基山在美國西部,也就是説,經過300年的捕獵和皮毛貿易,整個北美大陸的原生動物,幾乎被捕殺殆盡。
比如讓歐洲白人發家致富、徹底改變印第安人生活的河狸。
1534年河狸在東海岸遍地都是,但到了1640年,哈德遜河流域和馬薩諸塞,便再也看不到一隻河狸。
隨着捕獵地點一路向西推進,1830年代,整個落基山的河狸皮,年產只有區區2000張。
和300年前的皮毛貿易相比,完全不是一個量級。
伴隨河狸走向絕境的是美洲野牛。
美洲野牛是平原印第安人的生活來源,他們以野牛肉為食、用野牛皮做衣服、甚至用牛糞做燃料,總之沒有野牛,平原印第安人就無法生存。
然而美國人開出的價格是一張野牛皮4美元左右,在那個年代,這樣的價格非常有吸引力。
於是印第安部落每年秋冬季外出捕獵,剝下皮來賣給收購野牛皮的美國商人,換一些美國東部生產出來的工業品、槍支和酒精。
此外很多美國獵人為了發財,也穿越北美大陸,到西部捕殺野牛。
據統計,19世紀的大部分時間,美國的野牛皮年產量可達到10萬張。
如果算上捕獵時造成的牛皮破損,那麼想得到10萬張野牛皮,最少需要捕殺50萬頭野牛。
高頻率的捕殺造成野牛數量急劇減少,最初北美大陸有將近3000萬頭野牛,到1870年代僅剩下千萬頭左右。
而隨着70年代野牛皮製革技術的升級,野牛皮成為皮毛市場最搶手的貨,於是野牛也迎來慘烈的命運。
1872—1874年,印第安人和美國獵人,每年獵殺的野牛達到300萬頭,短短几年時間,很多地方的野牛羣便完全消失了。
野牛皮年產量也從最初的10萬張,跌落到1884年的300張。
野牛消失了,持續幾百年的皮毛貿易也走到終點。
那些在皮毛貿易中扮演“中間人”角色的印第安人,不僅失去和美國白人合作的資格,也失去了自己的賴以生存的環境,在工商業橫掃北美大陸的時代,已經沒有一片乾淨的草原和山脈,能讓他們回到祖先“自力更生”的時代了。
北美大陸上的印第安部落接連消失,即便有些殘存的印第安人,也成為北美大陸上的孤魂野鬼。
印第安人就此走向滅亡的深淵。
在這個過程中,瘟疫是不可抗拒因素,買辦、分裂、成癮酒精是不可逆的結構性矛盾,北美大陸的動物消失是最關鍵一錘。

北美野牛
5
我之前一直用清末民國和印第安人做對比,其實這兩者還是有區別的。
印第安人最大的問題是文明程度太低,從來沒有產生“國家”的概念,而是隻認同部落之間的血緣關係。
也就是説,做為北美大陸的原住民,印第安人數千年來與世隔絕,始終都處於原始部落的層次,連中國炎黃部落聯盟的程度都沒有達到。
這樣低級的文明程度,卻拿到清末民國的遊戲副本,面對買辦、分裂和成癮酒精的時候,絲毫沒有反抗的餘地,甚至不知道如何去挽救滅亡的命運。
他們只能依賴北美原生的動物資源,在歐洲白人開拓北美的歷史進程中隨波逐流,當資源耗盡的時候,種族也就走到滅亡的邊緣。
正如一個印第安人説的:
“我們毫不費力的捕殺河狸,現在很富足,但很快就會變窮。”
伊利諾伊州的印第安酋長夏伯尼,也曾坐在夕陽下回憶往事:
“以前草原上有大羣野牛,樹林裏能找到麋鹿,現在這些動物都不見了,他們朝太陽落山的地方去了。過不了幾年,每片林地中都會飄起白人小屋升期的炊煙,所有的草原都會變成他們的農田。”
夕陽照在夏伯尼的身上,渾濁的眼睛裏,盡是窮途末路的蒼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