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裁定僱主可禁止員工戴宗教頭巾,西式雙標再次上演,他們真正關心什麼?_風聞
西域都护-西域都护官方账号-新疆在地观察家。公众号:西域都护2021-07-20 12:06
一直以來,提起歐盟及其附屬機構,大多數人都會冒出“文山會海”“效率低下”“不務正業”這類印象,見天干一些清談館、碰瓷怪的活兒。不過最近歐洲法院倒是幹了件讓人印象深刻的事兒。
根據德國之聲的報道,歐洲法院最新裁定,**公司管理層有權在“特定條件下”禁止穆斯林女性員工佩戴頭巾。法官闡述的判決理由是“出於對顧客保持中立以及避免社會矛盾的考慮”。媒體對此進一步闡釋,僱主可以禁止“意圖明顯的政治訴求、世界觀及宗教信仰的表達”。**因為缺乏詳細材料,筆者不知道這個“特定條件”到底是什麼條件,禁止的到底是什麼樣的頭巾。但結合針對人羣、判決理由和媒體闡釋,可以推測出被禁止的應該是帶有強烈宗教色彩的頭巾。
事實上,這不是歐洲第一次針對宗教頭巾發出禁令。記憶中十幾年前,筆者還在上中學時,法國就發出過類似禁令。**早在2004年,法國就禁止在公立學校佩戴明顯的宗教飾物。2010年,法國又通過法律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場合佩戴面紗。2014年,一名戴蒙面頭巾的女子在歌劇院看戲遭驅逐的新聞再次讓“頭巾風波”登上頭條。10月初,一名戴蒙面頭巾的女子在巴士底歌劇院看歌劇《茶花女》時被中途“請出去”。這些可不僅僅是針對穆斯林,也不僅僅是僱主對僱員,而是所有的宗教頭巾。**當時引發了不小的抗議和波動,但歐洲多國政府還是強制執行。
如果不考慮背後可能存在的資本壓迫和文化傲慢,就事論事地説,在一個世俗化國家,對日常生活中(非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服飾進行限制其實很有必要。並不是因為這些紡織品裁製的服裝本身很危險,而是因為宗教服飾,尤其是保守、極端宗教服飾是一種壓迫和排斥異己的標誌,它成為了一種人羣劃分的重要標識。穿上這種服飾就是“自己人”,不穿的就是“外人”“異教徒”,逐步以宗教為紐帶建立屬於自己的小團體,對外(其他社會羣體)則越來越具有攻擊性。
鑑於宗教本身具有較強的擴張傾向,特別是某些宗教具有強烈的干預政治和社會生活的衝動,對宗教進行適當規制是世俗化國家的同行做法。這並非筆者拍腦袋瞎想,而是現實生活中曾經真實出現的恐怖場景。國內某些宗教影響較大的地區,包括曾經的新疆就發生過。因此,新疆去極端化把禁止極端宗教服飾作為重要內容,呼籲“讓漂亮臉蛋露出來,讓美麗長裙舞起來”並不是沒事找事,或者干涉個人自由,恰恰相反是在保障普通人的自由。
説到這裏,筆者忍不住想好好吐槽一下歐美的雙標。你們自己知道要保護世俗化不被宗教侵蝕,要限制宗教的擴張,要引導乃至迫使外來宗教世俗化、本地化,怎麼輪到中國新疆就不行了呢?
**看看自打新疆去極端化到現在,包括歐洲在內的西方給新疆扣了多少帽子?“種族滅絕”“文化滅絕”“侵犯宗教自由”“侵犯人權”……新疆人從此再也不缺帽子,各種“欲加之罪”的帽子滿天飛。**然而仔細一扒,不是西方把自己的黑歷史(比如種族滅絕)扣我們頭上,就是明明西方自己也在推行的正常措施(比如限制宗教服飾、要求宗教團體接受“共和國價值”),卻“只許西方放火,不準中國(新疆)點燈”。雙重標準玩成這樣,西方大爺們自己何其精分不?!
也許,“中國”本身就是某些人眼裏的“原罪”吧!
作者:綠洲獵鷹,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