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同意、權勢性侵、關係內強姦……吳亦凡事件引發的值得被討論的話題有哪些?_風聞
KnowYourself-KnowYourself官方账号-泛心理科普与服务,美好生活从了解自我开始。2021-07-22 08:56
策劃、撰文 / Cyte、fufu
**資料支持 **/VV、人類小邱
編輯 / KY主創們
從7月8日,都美竹在微博上用長文控訴吳亦凡對自己及其他未成年女性造成的傷害開始,到今天為止,吳亦凡的事件依然是很多人談論的話題。

<< 上下滑動查看****吳亦凡事件時間線(來自微博)>>
昨天晚上,吳亦凡工作室梳理出了一份時間線,來解釋關於轉賬給都美竹的爭議,並提出都美竹先發送了“威脅口吻”的郵件,又造假了聊天截圖。
這份回應顯然很難讓大部分網友信服。

這份聲明下的網友反應
截至昨天,已有大量曾與吳亦凡合作的品牌宣佈與他劃清界限。

<< 上下滑動查看時間線(來自微博)>>
針對這樣的現狀,也出現了另一種聲音——


Ta們認為在這件事中並沒有能給吳亦凡定罪的證據,而在沒有證據之前,吳亦凡的所作所為只是個人作風的問題。

在法律層面上,沒有證據確實無法做出定論。
作為作者,我們有對於這件事的個人看法與情緒。
但作為KY,我們發現這次事件中大家對性方面有很多誤解。比如:
“你都自願去參加party了,怎麼還會不同意跟他上牀呢?”
“這些女性都和他談過戀愛,所以肯定都是自願發生的關係。”
“只要事件中的女性成年了,整件事就只是你情我願的戀愛關係罷了。”
……
看到這些言論後,我們意識到,有必要通過這次事件,打開關於性同意與性暴力的對話和討論空間。
Trigger Alert
觸
痛
預
警

這兩天,熱搜榜上出現了這樣一個話題**#究竟什麼是性同意#**。
羅翔教授曾在演講中説過:**“性侵犯罪中的核心問題,是不同意問題。”**未經同意的性行為就構成了性侵犯罪。
國際法(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規定,真正的同意(genuine consent)指的是排除了被害者由於受到不正當影響、脅迫等的被迫同意,以及虛假陳述等因素後的——完全的主觀認定同意。
在傳統文化中,男性很容易把女性的一些行為誤解為同意。例如,女生接受了和男生一對一吃晚飯,女生邀請男生來家裏,女生在家中和男生接吻……這些行為都並不能被視為“同意性行為”。
日本國家廣播公司NHK在2017年針對**“哪種行為會讓人誤解已同意性行為”**進行了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兩人單獨吃飯佔11%,單獨乘車佔25%,受害者穿着暴露佔23%,醉酒佔35%。這些誤解是導致現實中猥褻、性暴力行為發生的重要原因。
“Yes means yes.
No means no.”
同意意味着同意,不同意意味着不同意。
在傳統的性觀念中,還有類似“欲擒故縱”,“嘴上説着不要身體卻很誠實”等關於女性的迷思。
性知情同意要求打破這些迷思。在性行為開始前、進行中的任何階段,性行為中的任何一方都有隨時提出“不再繼續開展性行為”的權利。
性知情同意要求發起性行為的一方,尊重對方的任何關於“拒絕”的表達。重視傾聽,不採取下一步行動。
同時,發起性行為的人要知道無行為能力的人(即醉酒、吸毒、睡着、失去知覺)是無法同意的。如果不確定某人是否清醒 ,不要發起性活動 ,因為這可能會造成傷害。
要讓對方明確知道你想與其開展性生活,並獲得對方明確的、持續的許可。在這個過程中充分尊重對方拒絕的意願和信號。
這才是健康的、不構成犯罪的性行為的開展。


“權勢性侵”指的是那些發生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的“性”(郭晉吾,2017),這包括利用權力使自己在“性”上獲益,比如與對方發生性關係,性騷擾對方等。台灣專欄主編Audrey Ko稱之為:“以權力狩獵,交換自己性徵服的戰績。”
精神分析師Yonack(2017)指出,當弱勢一方有所求,無論是工作、還是好成績、晉升/演出的機會等等,能夠(幫助)實現這些需求的另一方便擁有了“權力”。
由此可見,在上下級之間、在明星與普通人之間、在諮詢師/醫師與來訪/患者之間,都存在這種權力差異。擁有權力的一方對另一方所施行的性侵犯便是一種“權勢性侵”。
**很多研究者認為,當權力介入,人們的知情同意就會喪失百分百的自主性。****你究竟是愛上了對方,還是受到了權力的誘惑、威脅?****很多時候可能自己都不會明白。**而很多人在脱離了權力關係後,才為當初的投入感到後悔。
權勢性侵會對受害者產生深遠的負面影響。由於權勢者常是權威上司、敬重的前輩、救助者的角色,這使得受害者很難清晰地認識與這些角色間的邊界,並對“傷害”與“愛”之間的關係感到疑惑(尤其是對未成年受害者來説)。
一位經歷過被老師性侵犯的來訪曾經告訴我,**因為“誘捕”的行為看起來那麼像是“友好”,以至於後來對於異性的友好感知混亂。**她自身和更有權力的年長男性之間的邊界,似乎變得更模糊了——她的“友好”,有時在他人眼中看起來也像是“誘惑”了。
此外,權勢性侵的受害者更難發聲,因為ta們往往被威脅。權勢性侵,尤其是長期的權勢性侵往往十分複雜。人們很難真正理解在權力關係不平等下,通過各種手段達成的性侵,也很難關注到受害者的無力,權勢性侵的受害人往往會面臨外界的“責問”:“你為什麼不説不?你有拼命反抗嗎?為什麼發生了一次之後你們還保持原來的關係?”


關係內強姦指的是由約會對象、戀愛對象,或者配偶在未經關係中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與其性交的行為。
對於外人(比如民眾、警察、法官)而言,關係內強姦常常會成為我們的盲點。不少人很可能下意識地認為,“ta都和對方這麼親密了,怎麼還會被強姦呢?如果不願意和對方發生性關係,為什麼還要在一起呢?”
需要強調的是,**性同意並不會因為我們和對方的關係足夠親密而失去重要性。**換句話説,不論對方是陌生人還是伴侶,我們和對方的每一次性行為都需要雙方同意進行,才算得上是雙方自願的性關係。
相比非關係內強姦,關係內強姦往往是更隱秘、也更難以被當事人意識到的。比如,**最近有研究發現,在婚姻或戀愛關係中被強姦的女性不太會為自己的經歷貼上“強姦”這一標籤(**Jaffe et al., 2021)。
心理治療師Beverly Engel (2020)也指出,不少遭受過婚內強姦的受害者並不願意承認自己被伴侶強姦的事實。因為承認或揭發這件事,意味着ta們不得不面對自己被最親近的人背叛和傷害的事實。
還有一些女性傾向於認為,自己在關係中,是有責任服從和滿足對方的性慾望的。受到這種觀念的影響,她們自身也很難意識到關係中發生的強姦(Engel, 2020)。


關於性侵,社會上有幾種普遍的疑惑:
1. Ta為什麼沒有尖叫?明明有路可逃,ta為什麼沒有從那個開着的門逃跑?
2. 如果ta的經歷真的這麼恐怖,為什麼感覺ta在跟我傾訴的時候“不夠消極”?
3. Ta自己都反覆質疑自己,到底有沒有經歷性侵,我憑什麼相信ta?
4. 如果ta真的不想發生關係,為什麼ta不堅決抵抗,而是半推半就?
5. Ta明明表現出“參與行為”,這怎麼可能是性侵?
我們參考了Jim Hopper博士過去幾十年來基於神經生物學對性侵害的研究,給出了這些問題的答案。Hopper博士是美國聯邦和軍事法院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專家證人,哈佛醫學院精神病學系的心理學教學助理,也是劍橋健康聯盟門診成癮服務的顧問。
我們首先需要去了解性侵當事人的主觀感受,才能理解上面的疑問,同時作為旁觀者的我們,也能夠避免對當事人產生質疑、誤解、詆譭等二次傷害。
在遭遇性侵害過程中,受害者會感到極嚴重的權力喪失(Disempowerment) 和極嚴重的脱離(Disconnection)。
當恐懼感襲來,受害者可能會在毫秒間失去平日的決策與推理能力。
當事人與自己的情緒、意識、記憶、身體等一個或多個因素脱離,正是ta經歷了極端恐怖的事件的證據,而絕不是反證物。
如果你願意更全面地瞭解性侵受害者的主觀經歷,聽見ta們的聲音,點擊查看相關閲讀:
KY作者的話:
這次事件出現後,我們注意到不少人都引用了《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的一句話:“忍耐不是美德,把忍耐當成美德是這個世界維持它扭曲的秩序的方式,生氣才是美德。”
吳亦凡事件中最觸動我的是,大批有過類似遭遇的女性站在了統一的戰線上,鼓勵和支持着彼此。
部分女性也提到,自己不是第一次發出這些內容,但是過去發出來的時候遭受了大範圍的攻擊,只好趕緊撤回,想讓整件事快點過去。
而這一次,她們停止了忍耐。這既是她們的勇氣,也是整個社會向前進時,給予每個人的支持。
有些人會擔心,這次事件中,大家會被憤怒衝昏頭腦,失去理智判斷事實的能力。但是,很多人已經清楚理智的重要性了,卻往往忽略憤怒的重要性。
我們需要記住,有時候,在面對不公時,生氣才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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