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建文:辨識南呂梁白狄墓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1-07-23 18:43
摘要:山西隰縣瓦窯坡墓地M29、M30是春秋時期前後相繼的兩座白狄子墓,時間上與公元前627年“箕之役”到公元前600年晉狄聯合伐秦相契合,兩座中的一座很有可能就是“箕之役”時擒獲的白狄君主即“白狄子”的墓葬。鄉寧嘉父山墓地M4、M6分別與瓦窯坡M30、M29時間相同,但墓主人較瓦窯坡M29、M30低一、兩個等級,為白狄中等貴族。典型的晉文化在此之後才到達南呂梁。
南呂梁是指山西西部從汾西縣老爺頂以南的呂梁山脈,也泛稱為姑射山,21世紀有兩次重要的考古工作,都發現了春秋時期白狄墓。
2005年冬發掘的隰縣瓦窯坡墓地,17座墓中11座“出土有大量青銅器”,其中M29、M30兩座都是“一槨兩棺”,墓室面積都超過15平方米,筆者同意原報告所説“瓦窯坡墓地M29和M30的年代大致相當於春秋中期,晚於春秋早期偏早階段的中州路M2415而早於春秋中期偏晚的分水嶺M269和M270”的分期意見,但不同意絕對年代估定在公元前600年左右,也不同意“M29的墓主人為男性,M30的墓主人為女性。M29和M30出土遺物組合及紋飾風格均十分接近,結合位置、規模等推斷兩座墓葬或為夫婦異穴合葬墓”的結論,而認為這是春秋時期前後相繼的兩座白狄子墓。
由瓦窯坡認識到,2000年夏清理的鄉寧縣城西南2.5公里的鄂河北岸嘉父山墓地33座墓葬,其中有8座銅器墓,發表簡報的M4、M6,墓室面積都是8.7平方米左右,分別與瓦窯坡M30、M29時間相同,但墓主人較瓦窯坡M29、M30低一、兩個等級,為白狄中等貴族。
一
先來熟悉瓦窯坡M29、M30。“M29位於發掘區南部地勢北高南低的緩坡上,西距M30約4.5米”,沒有説明是否排列整齊,兩座墓葬都是方向10度的長方形土坑,中間沒有墓葬分佈,M30較M29略大略深,具體是:
M29“口略大於底,墓壁略斜,底平坦,墓口長4.65、寬3.38米,墓底長4.59、寬3.3米,墓深7.1米”,一槨兩棺。隨葬品有銅鼎6,銅鑑2,銅甗、敦、平底簋(原報告稱為盆)、舟、盤、匜各1,銅鎛5,銅鈕鍾9,石磬1組9件,兵器52件即戈2、矛1、鏃1組45件、盾鍚4及車馬器22件,還有石器、玉器、骨器等48件(組)(圖一);
M30“口大底小,墓口長5.1、寬3.6,墓底長4.8、寬3.3米,墓深7.3米”,一槨兩棺。隨葬品有銅鼎5,銅鬲3,銅圈足簋、平底簋(原報告稱為盆)、簠、壺各2,銅豆、舟、盤、匜、鬥各1,銅鈕鍾9,石磬1組8件及石器、玉器、骨器等24件,共63件(組)。(圖一)
這兩座墓出土的11件銅鼎中,除M29∶8個體較大為鑊鼎外(口徑45~49釐米,通高41.2釐米),其餘都是平蓋鼎,蓋面正中有一環鈕,近邊平均分佈三個曲尺形立鈕,可分兩型。
A型,淺腹平底,相對矮胖,蓋面、曲尺形鈕和腹部都有蟠螭紋等紋飾,厚重大氣,M29∶6僅一件,M30五件,“形制、紋飾基本相同,大小相次”,即:M30∶16,口徑27.6釐米,通高26.2釐米;M30∶17,口徑23.7釐米,通高23.6釐米;M30∶18,口徑23.5釐米,通高22.8釐米;M30∶31,口徑21.7釐米,通高23釐米;M30∶34,口徑21.5釐米,通高20.8釐米。
B型,深腹(球形)圜底,顯得瘦高,腹中部飾一週凸旋紋,樸素雅緻,只在M29中見到,由於M29∶3、5沒有發表線圖或照片,形態無從得知,聯繫到M29∶4口徑、通高與其他三件略有區別,那麼加上A型的M29∶6就是五鼎墓了,即:M29∶5,口徑25釐米,通高25釐米;M29∶6,口徑23.5釐米,通高24.8釐米;M29∶4,口徑20.1釐米,通高27.7釐米;M29∶3,口徑16.7釐米,通高24.8釐米;M29∶48,口徑14.9釐米,通高23.2釐米。
顯然,M29、M30兩座五鼎墓的隨葬銅鼎應都是臨時拼湊而來,兩墓隨葬的其他銅器則各有千秋。
二
瓦窯坡M29、M30隨葬的平蓋、曲尺形立鈕的銅鼎,這種鼎很有特色;兩墓都沒有銅蓋豆,但在一些關鍵器物上存在差別。
1.M30銅簠2、圈足簋2、圈足帶有長方形鏤孔的銅豆、銅壺、銅鬥,M29無。其中銅簠,路國權《東周青銅容器譜系研究》(以下簡稱《研究》)圖1.3.2“銅簠譜系圖”可知,整體形態開始是上下兩梯形,逐漸口部微折至斜方折,最後正反兩“盝頂”,腹部極像漢代的長方形陶盒。上馬M4018∶12→瓦窯坡M30∶30→長治分水嶺M270∶12→太原金勝M251∶537(圖二),就是這種演進軌跡的體現,《研究》把上馬M4018分到第一期,約相當於公元前770年—前680年,金勝M251年代晚於公元前475年,瓦窯坡M30中間還隔着分水嶺M270,其年代應比其更靠近公元前680年。
銅簋,從上馬墓地銅器墓看,有一個從圈足簋到無足簋到蓋豆的演進過程,M30既有M30∶27圈足簋又有M30∶35無足簋(圖三),顯示其較早的特徵;陝西寶雞福臨堡M1也有類似的情形,M1∶3圈足簋M1∶2無足簋,這座墓大家都定為東周初也就是春秋早期,《研究》分作陝甘第二期,最晚不會晚至公元前600年。
2.M29銅鑑2、銅鎛5,M30無。銅鎛沒有多少材料可以比較,兩件銅鑑皆深腹、體量較大,屬於《研究》Aa型鑑,此型鑑以第二期山東海陽嘴子前1994M4∶73最早,由圖1.5.10“銅鑑譜系圖”可知,除晚期多有矮圈足外,鑑耳由肩部逐漸上移到頸部,下腹早期急收、晚期微鼓,海陽M4∶73→瓦窯坡M29∶1、臨猗程村1987M1002∶19、上馬M13→太原金勝M251∶630(圖四),就是這種演進軌跡的體現,瓦窯坡M29∶1等三件束頸明顯,應該劃歸同型同式,上馬M13同出兩件年代在公元前572年—前542年的徐國重器“庚兒鼎”,無疑這座墓年代上不能早於公元前572年,表面上為瓦窯坡M29提供了年代參考,其實不然,《研究》劃為山西3組(期)的上馬M13沒有隨葬平蓋、曲尺形立鈕銅鼎,而有三環鈕隆蓋鼎和敦,大多銅器與山西4組(期)分水嶺1972M269、臨猗程村1987M1002接近,M1002還新出現蓋鈕為捉手狀的銅鼎,所以情況是相當複雜的,總之精細的斷代不能依靠這些變化不太敏感的銅鑑。
3.瓦窯坡M29∶9銅平底敦,最有可能是《研究》圖1.3.5“銅敦譜系圖”Bb型蹄足、環鈕蓋敦前身,第二期河南洛陽西工區1981CⅠM124∶4三足低矮,上馬M13、分水嶺M269∶60、程村M1002∶1、2(合為一件)等都是蹄足、環鈕蓋,聯繫到以後平底敦極少見(圖五),這個推測應是可以成立的。
總之,瓦窯坡M29的年代當位於以上3座墓的前列。此外,瓦窯坡M29也與山東2組(期)的海陽嘴子前1978M1年代相近,尤其是嘴子前1978M1∶62銅舟(《研究》圖2.5.24“海陽嘴子前1978M1銅器羣”6,稱作“”),與瓦窯坡M29∶10舟基本相同(圖五),都是平蓋,都有5個半環形鈕。
在參考《研究》的分期斷代的基礎上,我將瓦窯坡M29的年代定在公元前600年左右,與瓦窯坡原報告相合。也就是説,M30略早,M29略晚一些。
三
隨葬玉、石和其他質地的圭是晉系墓葬中的一個主要特點,舉例如下。
1.曲村北清理西周、春秋時期墓葬641座,47座墓葬隨葬玉圭3、石圭65,共68件,“每座墓少則1件,多則2、3件,最多6件”。
2.晉侯墓地西周晚期的M62,“槨室東西兩側散亂有銅魚、蚌貝及小石圭,數量達600餘,原應為槨飾”。另原報告圖一〇“M62棺槨平面及器物分佈圖”中有48、89、90、92石圭,可能是大石圭。
3.上馬M13有大小不一16件石圭,“在人骨的頭前”。
4.上馬墓地1373座墓葬,第三章“隨葬器物”的第四節“玉、石、蚌器及其他”中統計隨葬圭共685件,“隨葬圭的數量,少者1件,多者可達30多件,一般3~5件左右。根據質地不同可分為石、玉、蚌、陶、鉛礬土等五種”;第九章“結束語”的第五節“圭的使用及其規律”提到:“上馬墓地244座墓葬中,共出土玉、石、蚌、陶等質地的圭680餘件。”圭是貴族身份的象徵,用於區分尊卑(表一),“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用圭制度發生了很大変化,上馬墓地同時期墓葬中有着比較明顯的反映,一些第三等級的小墓葬中已多見用圭隨葬,石、蚌質地的圭被大量使用,圭的製作逐漸粗糙,形制多不太規整,形式多樣化。春秋中期,前期各類型圭繼續使用的同時,又出現不少新的類型。小型墓葬用幾種形式的圭,少者三五件、多者二三十件隨葬的現象成為普遍現象。春秋晚期到春秋戰國之際,用圭隨葬之風仍然流行,但圭的製作更為粗率,玉圭數量減少,類型也趨於簡化,主要流行甲Ab型和乙C型兩種石圭”。
再説瓦窯坡M30與M29不同時,自然不大可能是夫婦異穴合葬墓了。而程村、上馬等晉系墓葬大都隨葬B類銅鼎,A類僅見於上郭1975M17;M30是五鼎墓伴出銅簋4件,但這4件銅簋有圈足簋和平底簋各2之分;M29也是五鼎墓但僅伴出1件銅簋;還有M29銅鑑2為M30所不見,M30銅簠、壺各2為M29所不見,M29、M30都沒有隨葬陶器,更沒有像以天馬—曲村遺址、北趙晉侯墓地、上馬墓地為代表的晉系貴族墓葬隨葬玉、石圭等,因此墓主人應該是不遵守周代禮制的非晉系。由於瓦窯坡地處南呂梁,那裏遍佈着以農牧混合經濟為生業的戎狄,這就使我作出與戎狄有關係的認識。
隰縣龐村發現晚商殷墟一期的銅器墓,表明“至少在殷墟一期左右,商文化的中心區域已經與呂梁山地保持了較高等級的文化交流”。在晚商時期,山西西部高原地區為方、土方所佔據,吉縣上東村墓葬最新的研究成果又認為到了西周早、中期。到了西周晚期,楊寬在《西周史》裏引用了史伯對鄭桓公説的一段話,“當成周者……北有衞、燕、狄、鮮虞、潞、洛、泉、徐、蒲”,他相信韋昭注:“狄,北狄也。鮮虞,姬姓在狄者也。潞、洛、泉、徐、蒲,皆赤狄,隗姓也。”史伯列舉北方九個較大的方國,除了衞、燕兩國是周朝的封國外,其餘七個都是狄族方國,“足見當時北方戎狄勢力之盛。在今山西北部、東部的,主要是赤狄……蒲即後來晉的蒲邑,在今隰縣北”。楊寬所説的“主要是赤狄”,值得我們注意。
由於生業不同,晉與戎狄“雜居”。《左傳·莊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66年):“驪姬嬖,欲立其子,賂外嬖梁五,與東關嬖五,使言於公曰:
‘曲沃,君之宗也。蒲與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無主。宗邑無主則民不威,疆埸無主則啓戎心。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國之患也。若使大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與屈,則可以威民而懼戎,且旌君伐。’使俱曰:‘狄之廣莫,於晉為都。晉之啓土,不亦宜乎?’晉侯説之。夏,使大子居曲沃,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就是最好的説明,但其中“狄之廣莫,於晉為都”的“都”文義不合,當為“鄰”(隣、鄰)之訛。今取《金文編》卷六“都”與《古文字類編》(增訂本)之“鄰”對比後就可以看出,兩字極易混淆(圖六),所以修正為“狄之廣莫,於晉為鄰”。
晉、狄之間既有平安相處也有戰爭,“狄族侵擾的主要目的在於掠奪財富,而中原國家進攻狄族的主要目的,則在於佔有土地”。從公元前655年“驪姬之亂”時,重耳在“蒲城”受到威脅後就逃跑到白狄的情況來看,南呂梁山至少在此時,白狄已經取代了赤狄。公元前660年晉國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就在中條山的垣曲,而公元前652年晉狄“採桑之役”,公元前644年狄侵晉,公元前627年晉狄“箕之役”,公元前600年晉狄聯合伐秦,公元前578年秦狄聯合“麻隧之役”等,有人考證以上諸“狄”都是白狄。
白狄“於晉為鄰”,其中“箕之役”時“狄伐晉,及箕”,即“箕”是晉國的邊境,因為擒獲了白狄的君主,這一仗晉國算是勝利了,但晉國中軍元帥先軫也戰死了。“箕”地,馬保春先生有過細緻的考證,相信清代江永《春秋地理考實》卷一的説法:“箕,《經》晉人敗狄於箕,杜注太原陽邑縣南有箕城。《彙纂》今在太谷縣東南三十五里。今按此年伐狄者,白狄也,白狄在西河,渡河而伐晉,箕地當近河,成十三年《傳》雲:‘秦入我河縣,焚我箕、郜’,是近河有箕,今山西隰州蒲縣本漢河東郡蒲子縣地,東北有箕域,隋初移治,此後改蒲縣,唐移今治,而箕城在縣東北,晉人敗狄於箕,當在此,若太谷之箕去白狄遠,別是一地。”也認為箕地在蒲縣東北,這一點多數人遵從。
此“箕地”就是今蒲縣克城,古稱箕城。(圖七)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蒲縣新志》卷之一“沿革”記載:“隋以蒲子移治縣東北故箕城,大業初移治新城,改蒲縣屬龍泉郡。”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蒲縣誌》、光緒六年(1880年)《蒲縣誌》沿襲舊説,《克城鎮志》説這裏在隋代還是蒲子縣的縣治。
再來看瓦窯坡M30、M29,墓葬規模與上馬M13相當,後者共隨葬銅鼎7,即Ⅰ式1(鑊鼎)、Ⅱ式2(庚兒鼎)、Ⅲ式3、Ⅳ式1,其他還有敦4(原報告作簋)、鑑2、方壺2、簠2、甗1、鬲2、舟2、盤、匜、鍑、鈕鍾9、戈6、戈鐏2、矛2、銅矩、鏃和車馬器、玉石器、骨蚌器及陶鬲1,其列鼎很可能是拼湊而成的,從4件銅敦來看,M13很有可能就是五鼎墓,至少是大夫一級,為晉國晚期都城新田級別最高的墓葬。瓦窯坡M30、M29早於M13,也是山西境內春秋中期早於M13最高等級的大型墓;時間上也與公元前627年“箕之役”到公元前600年晉狄聯合伐秦相契合,結合墓葬所在地點和規格説明,兩座中的一座很有可能就是“箕之役”時擒獲的白狄君主即“白狄子”的墓葬。目前來看,農牧混合經濟為生業的白狄有沒有夫婦異穴合葬墓,還很難説。
四
再討論嘉父山M4、M6。
M4,方向345°,墓口長3.63米,寬2.4米,深7.2米,一槨一棺,墓主人“頭頂靠近棺內有石圭若干”,隨葬品有A型銅鼎1,無蓋銅鼎2,銅簋、舟、盤、匜、甗、容臭各1(圖八);沒有發表線圖及照片的還有銅戈1、銅鏃26。銅鼎統計如下。
M4∶7(無蓋),口徑22.2釐米,通高20釐米;M4∶6(A型),蓋徑23.8釐米,通高22.1~22.3釐米;M4∶5(無蓋),口徑27.6釐米,通高22.8~23釐米。
M6,方向4°,墓口長3.56米,寬2.5米,深1.4米,一槨兩棺,墓主人“頭部右上側有石圭若干”,隨葬品有銅A型鼎2,B型鼎1,銅簋、舟、盤、匜及陶鬲各1(圖八);棺內墓主人頭、胸、手部還有玉飾、玉玦、綠松石、條佩玉飾,也沒有發表線圖及照片。銅鼎統計如下。
M6∶3(A型),蓋徑24.6釐米,通高24.3~24.6釐米;M6∶7(A型),蓋徑24.6釐米,通高21.8釐米;M6∶4(B型),器口徑21.6釐米,通高27釐米。
其中銅鼎M6∶4,平蓋,深腹,高獸足,除蓋上為瓶狀鈕外,與瓦窯坡M29∶4基本相同。
從嘉父山M4、M6與瓦窯坡M29、M30出土銅器比較得知,M4的年代與瓦窯坡M30接近,早於M6和瓦窯坡M29。這兩座墓都有銅舟、盤、匜各1,不成列的鼎各3,但至少是兩座二鼎或三鼎墓,同瓦窯坡M29一樣,兩墓分別只隨葬簋1,同樣也不遵守周代禮制。
兩處墓地4座銅器墓頭向基本一致,隨葬銅器大同小異,既然瓦窯坡M30、M29之一可能是相隔不長的“白狄子”,嘉父山M4、M6與之同時,也可視為白狄墓葬。嘉父山和瓦窯坡用鼎存在三、五之別,墓口面積小,沒有編鐘、編磬,而且M4葬具僅為一槨一棺。種種現象都説明,其墓主人肯定比“白狄子”要低一、兩個等級,只能是白狄部族的中等貴族。
前文把瓦窯坡M30、M29推斷為“白狄子”,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它們不隨葬玉圭或石圭,而嘉父山M4、M6都隨葬石圭,又該如何解釋?這兩座墓還都隨葬陶鬲(M4沒有發表),無疑是受晉文化或秦文化的影響程度較深的緣故。楊建華析出陝西清澗李家崖墓地有“春秋中期至戰國晚期”的“河西白狄”遺存,查看“清澗縣李家崖東周、秦墓統計表”,得知套場坪M2、M8、M9、M10、M15、M30及峯家塔M2、M7、M8都有石圭,共60件,“均為豆綠色層巖片打製而成的,形呈不規整的長條形或三角形,長短、厚薄不一。有的墓隨葬四、五件,有的隨葬十幾件”。所以,雖然嘉父山M4、M6都隨葬石圭,但由於其在白狄中所處的等級差異,並不影響其族屬的確定。
時間、族屬既定,就與公元前652年發生晉狄“採桑之役”就聯繫起來了。(圖七)採桑在鄉寧縣西,2018年鄉寧縣文化研究會在鄂河入黃河南的棗嶺鄉萬寶山一帶進行過多次調查,在俗稱“打狼要險”的地方採集到東周時期的陶罐、繩紋板瓦和筒瓦殘片等,並打聽到2017年村民平田整地時發現四枚戰國“安陽”布幣。這裏是從陝西過黃河到山西的一個渡口,順着鄂河東北逆行50餘公里就是嘉父山,“採桑之役”晉勝狄後一個月“狄伐晉,報採桑之役也”,八年後的公元前644年狄侵晉時攻佔了堯都區西北“狐廚”和堯都區境內的“昆都”,這些都是晉國的領土,因而嘉父山M4、M6的墓主人很可能參加過“採桑之役”和“狄侵晉”,或是參加人的直接後裔。
公元前655年到前578年間白狄特別猖獗,這是因為其受秦國的逼迫跨越黃河直接變為“於晉為鄰”,而晉國正在經受着從公元前655年開始的“驪姬之亂”,公元前651年晉獻公病死,驪姬所立的奚齊、卓子被殺,晉惠公成了秦軍的俘虜,晉國越來越無力守護南呂梁而導致白狄佔據,雖然公元前636年晉懷公被殺後晉文公即位,不久稱霸諸侯,但從公元前578年秦聯合白狄發動“麻隧之役”來看,直到此時白狄還是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以後才逐漸在南呂梁銷聲匿跡。嘉父山、瓦窯坡兩處墓地就部分反映了這一歷史過程,對於南呂梁的考古學文化,意義自不待言。
既然以上考證出嘉父山和瓦窯坡的4座銅器墓的墓主人都是白狄,春秋的箕地、隋代的箕城在今蒲縣克城,那麼與西漢時期的“騏縣”有沒有關係?《漢書·地理志》“河東郡”中包括“北屈、蒲子、絳、狐讘、騏……”,明顯可見“北屈”、蒲子、“騏”分屬三縣,漢代蒲子縣城在隰縣龍泉鎮古城村的“古城遺址”,公元前112年漢武帝把匈奴騎兵長駒幾封為“騏侯”,在其封地“騏國”設置“騏縣”,2016年在蒲縣曹家莊發現的匈奴墓就屬於“騏縣”範圍。“騏縣”治所何在?是不是古稱“箕”的今蒲縣克城?現在看來,很有可能。
典型的晉文化什麼時候到了南呂梁?應該是到了瓦窯坡墓地M23及四座口、底同大,長方形土坑豎穴陶器墓所代表的更晚一個時期了。
2019年7月初稿,2020年8月再定稿於晉都新田紫金山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