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無需過於自責,但造成嚴重死亡的鄭州市地鐵管理部門要承擔責任_風聞
杭子牙-杭子牙官方账号-多维世界观察者2021-07-23 11:35
先為鄭州特大暴雨災難中的死難者默哀,向在暴雨中奮不顧身搶險救災的人們致敬,發生這樣嚴重的災難真是令人揪心,讓人心情格外沉重。
接下來咱們就説第一個問題,為什麼鄭州無需過於自責**——這也是我昨天已經談過的問題,今天再重申一遍。**
這是因為,鄭州這次降雨非常兇猛,多地降水都超過了有氣象記錄以來的極值,其中在20日16-17時,僅僅一個小時之內,降雨量就高達201.9毫米,超過了中國陸地小時降雨量極值,僅僅這一個原因,我認為就已經夠了。
在這樣創紀錄的降雨面前,就算城鄉基礎設施再完善,政府預警再及時,人們也提前已經做好防禦準備,誰又能擋得住呢?
我昨天説過,城市建設從來不是為極端自然災害準備的,任何城市建設都有一個安全閾值,要在成本與安全上達到最佳平衡,不可能為了片面追求預防極端災難而無限制提高建設成本。
任何城市都不可能對標這種級別的暴雨進行建設投入,在這種級別的暴雨面前,任何城市排水系統都不可能承受得了,別説什麼“海綿城市”,就算把鄭州變成一大塊海綿,也吸收不了那麼多雨水。
而且,人類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從來都是先經歷過災難洗禮,而後才能總結經驗得以提升,鄭州本來就是一個內陸城市,很少經歷極端暴雨天氣,這種多少年才遭遇一次的極端天氣,人們之前見都沒有見過,誰能知道該如何防禦?誰敢保證不會出任何問題?
以德國為例,德國作為一個高度發達的國家,在自然災害預防方面經驗豐富,但這次德國暴雨引發的洪災已造成至少171人死亡,近千人受傷,初步評估損失達20億歐元。
鄭州單日降雨量比德國降水量最多的科隆——24小時降水量151毫米——還多3倍,24小時降雨超過600多毫米,其中頂峯期一小時降雨量就高達201.9毫米,這種嚴重超出人類應對能力的暴雨,誰能抵擋得住?
就事論事,別搞那些制度上的抽象對比,坦率説,就這次暴雨災難的應對效率和效果看,我認為河南鄭州的救災處理,比德國方面好得多!
所以,天災就是天災,又不是人禍所致,人們已經就自身經驗與能力上限盡量預警,在災難發生後也在盡力救災,鄭州以及河南的城市管理者之前即沒有經歷過這種災難,之後也沒有因為管理不善導致次生災害發生加劇災害損失,有什麼要苛求他們檢討擔責呢?
在這種超出人力應對能力的極端災害面前,大家只要各盡其責,盡最大能力救助災民,減少因災害造成的損失,儘快重建家園並總結經驗,供以後災情預報、城鄉建設與社會治理做參考就行了,完全沒必要為此背上太大的思想包袱,因為災情而過分苛責自己或他人。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鄭州市地鐵管理部門要承擔責任,甚至應主動辭職謝罪,接受追責處分。
這是因為,暴雨發生後,特別是在一些地鐵站點已經發生雨水倒灌的情況下,鄭州市地鐵運營管理部門應該立刻行動停止地鐵運營,而且應該在氣象部門發出暴雨預報的時候就做好應急預案,做好地鐵停運與搶險準備,而不是等到險情已經大面積發生才做出反應。
截止目前,從官方發佈的傷亡通報看,這次鄭州暴雨事故的死難者主要集中在地鐵空間,尤其是地鐵五號線上,而我們回溯事件過程就不難發現,只要這次地鐵運營管理部門在應對上再專業一點,就絕不可能發生這種悲劇。
為下大暴雨做好應急預案,在暴雨發生後適時停止運營,這在該領域並不陌生,不是像這種暴雨一樣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這在很多國家、很多城市都有經驗,身為一個城市的地鐵運營管理部門,應該有這方面的專業常識。
這種因為自身不專業、或者未能善盡職責而造成的悲劇,已經具有“人禍”成分,因此,鄭州市地鐵運營管理部門必須為此承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應主動擔責辭職謝罪。
再者,有這麼多人在乘坐地鐵時遇難,發生如此慘劇,作為承運人,別説應對不夠專業科學,本來就應該承擔責任。就算是沒有責任,為對那些死難者和他們的家屬負責,從道德與良心的層面,也應該深感愧疚,應該承擔責任並主動辭職。
以上兩個方面,就是我對整件事情的看法,也許不夠細緻完整,但大體如此。
最後,願河南特別是鄭州儘早度過難關,重建家園。經由此難,也希望我們的城市管理者能吸取經驗教訓,提升災難應對與城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