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講,“酒桌文化”和“裹小腳”沒有區別_風聞
沈映鹤-2021-07-23 08:13
茅台前董事長公開表示過,“年輕人不喝茅台酒,那是還沒到時候,20多歲還在玩,小孩子不懂事,不曉得需要好酒喝。”
我一直覺得煙酒不沾是一個好習慣,説實話,我並不覺得一羣學生之間推杯換盞很酷,酒精是上級對下屬進行服從性測試的一個工具而已,本質上透露的是等級觀念。我爸媽我外公外婆就沒有抽煙打牌的,我的成長環境和家庭氛圍使我對這些一樣都不沾。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覺得勸自己碰這些東西的人,才是真的在害你。
白酒有幾個屬性。
它是一種成癮性飲料。成癮性產品是邊際效用遞增的產品,理論上利潤可以無限大。也正因如此,作為成癮性產品它必然受到政府管控。
還具有一個工具屬性--服從性測試的工具。
現代人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而服從性測試,想要壓倒的,就是人的自我意識。
茅台有兩大客户羣體
一是經銷商,絕大多數茅台都壓在經銷商手裏,待價而沽。
二是40後-60後羣體,這是被茅台講故事毒害最深的一批人。
作為上市公司,茅台的數據都是公開的,2002年之前,茅台的營收規模不及五糧液。
在上世紀,茅台雖然名聲在外,但從銷量上來説,還落後於五糧液,直到袁仁國接管茅台。
袁的思路是和經銷商聯手把茅台打造成收藏品、金融工具,編織了很多半真半假的故事,
這些信息,在世紀之交互聯網剛剛起步但還不很發達的時候,對於40後到60後羣體,非常具有迷惑性,
畢竟,
他們的觀念裏,白紙黑字的東西是不可能偽造的。
以至於,80年代WHO就已經定性的一級致癌物,到了中國,成了保健品。
八項規定之前,對茅台最感興趣的,是40後-60後領導們;
八項規定之後,茅台的消費主力成了個人羣體,家m喝茅台最多的,還是40後-60後。
在他們的心目中,茅台是情懷,是身份象徵的奢侈品。
一部分70後也喝茅台,主要是他們和60後領導離得太近,應酬的時候情非得已。自己回到家他寧願從冰箱裏開瓶啤酒看球賽。
酒桌文化本就是基於法制不健全和社會信任成本過高,進而產生的一種虛擬人情社會的現實儀式。
而它損耗着金錢和健康,同時擠壓着專業、守規、公平的生存空間。
八項規定出台的時候,恰恰是茅台最難受的時候
他要是一個正常的消費類酒水,幹嘛跟着八項規定應聲而跌?
從本質上講,“酒桌文化”和“裹小腳”、“行大禮”沒有區別,都是通過折磨別人來滿足自己。
裹小腳通過折磨女人滿足了男人,酒文化通過折磨弱者來滿足了酒桌上的強者,二者一丘之貉。
逼你做一件你不喜歡做的事情,你做了,而且做的感恩戴德,以此來顯示自己的權威。
什麼適度喝酒有利健康了,要知道,“海洛因”的意譯意思是“英雄”,製藥廠為了銷售海洛因給他編了上百種好處。
19世紀的美國煙廠為了賣煙,讓人相信吸煙有利肺部(當時有抽煙挑戰),
資本家為了賣產品,把致癌物説成佳餚的事兒還少嗎?
吹捧白酒的像極了給孫女纏足的舊社會老太太們,要知道,纏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纏足如何綁布帶,如何讓孩子在儘量減少痛苦的情況下把腳綁成畸形,這裏面也是很有奧妙的。
給酒開博物館,還不如直接叫“致癌物的一百種喝法”
很多所謂“傳統”——類似酒桌文化之類,仔細想想往往只有幾十年,最長不超過四百年。
高烈度白酒互相猛灌這種文化,本質上是軍隊習慣,再通過軍轉政——政帶商(改開後想要經商有成也往往依附於“批條子”)
這條路子擴散給全社會。屬於先鋒隊傳統對社會的“強加”與“灌輸”。
以後看到“傳統文化”、“保守主義”等等,先想想這是哪個“傳統”?——是兩千年的傳統,還是四百年的傳統,還是幾十年的傳統?
保又保的是哪個“守”,是明末的守,還是清末的守;是建國初的守,還是那十年的守,亦或是改開之初的守?
如果把“強迫他人飲酒”定義為“酒桌文化”的內核的話,那麼可以説在各個民族社會的古代,酒桌文化就已經在軍閥、官僚等上層社會中出現。
強調的是服從
而這套東西為啥在民間推廣不開呢?是因為民間講的是“金錢邏輯”,誰也砍不了誰。不喝酒就不給面子?你跟誰倆呢?拍屁股走人,不跟你合作了唄。
商人之間是這樣。老百姓更是如此。都一個村的鄰里鄰居的,誰強迫誰啊?
王健林開除不給客人敬酒的實習生的主人公王健林,走的部隊的路子,找部隊領導批條子發的第一桶金。
茅台前董事長此話翻譯過來就是:
“你們遲早長成像我一樣油膩的中年男人,成為這物慾橫流世界的幫兇,不得不用此酒來顯示身份,得以高人一等,藐視眾生。
你們終會拋棄初心和熱血,厚顏無恥地加入那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社會。
不信?走着瞧。”
你長大了,你肝硬化,你高血壓,鼓勵人喝白酒,是為了臨走前給自己多增加幾個病友黃泉路下不孤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