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轟轟烈烈, 為何還有那麼多家忍着生二胎三胎? | 文化縱橫_風聞
文化纵横-《文化纵横》杂志官方账号-2021-07-23 07:15
✪ 李永萍
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
【導讀】近日三孩政策及配套措施出台,再次引發要不要生三胎的討論。一些人認為農民要比城裏人更有生育意願;另一些人則指出,少子化現象已從城市延伸到廣大農村。事實上,少子化現象看似源於個人問題——如年輕人生育意願不強、工作壓力大等等,但實際卻牽扯到4位祖輩2位父母1個孩子的“4-2-1”結構之下家庭資源和勞動力的配置。從“4-2-1”到“4-2-3”,家庭資源必將發生新的整合,而三胎政策的實施,必將引起家庭模式的改變。
本文從家庭這一社會單位出發,切近觀察中國社會活力的變化邏輯 。例如,農村家庭作為一個整體,在面對外界衝擊時會通過“代際合力”的方式消化和解決問題,具體而言,便是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方式,即年輕的子代外出務工,年老的父代在村務農,並且順便照顧孫代。通過延長父代的人生任務鏈條(照看孫輩)以及家庭資源向核心家庭的輸送(即二三代構成的小家庭),父代不僅得以完成家庭傳承,還通過在縣城購房,推動家庭向上的社會流動。
作者據此認為,轉型中的家庭並不是一個被改造對象,而具有很強的能動性。在現代化過程中處於不利地位的農村家庭,會通過更緊密的代際合作提升家庭發展能力。誠然,外出務工農民很苦、幫子女照看孩子的城市“老漂族”像是被剝削,但在家庭倫理下,這種悲情也被賦予了真切的意義。在中國家庭往三胎轉型之際,也要看到個人行為背後的家庭支撐,這是理解中國社會活力的一個基礎。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雜誌,原題為《找回家庭:理解中國社會活力的微觀基礎》,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供諸君思考。
找回家庭:理解中國社會活力的微觀基礎
▍當代中國家庭轉型的複雜性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改革開放以來,以市場化為核心的現代性力量逐漸進入中國廣袤的農村社會,農民家庭日益從相對封閉和靜態的村莊場域進入日益開放和流動的社會之中。在此過程中,農民家庭經歷了巨大的轉型。在目前流行的家庭現代化理論的視閾之下,中國的家庭轉型具有如下幾個突出特點:家庭結構趨於核心化、家庭關係離散化、家庭功能逐漸弱化和外化、家庭倫理弱化並經歷了重構,其突出了家庭轉型中的“分離”力量。也就是説,中國的家庭轉型過程不僅弱化了原有的家庭功能,而且給農民家庭帶來很多新的問題,例如養老問題、婚姻穩定性問題。當家庭自身無法解決或消化這些問題時,就需要社會力量和國家力量的介入,家庭因而成為社會和國家的負擔。
然而,筆者及所在研究團隊在近年來的田野調研中發現,中國的家庭轉型並非一個單一和線性的過程。**轉型中的家庭並不僅僅是一個被改造對象,而是具有很強的能動性,家庭會根據自身在現代化進程中面臨的新問題,對家庭成員和資源進行新的動員和整合,以應對家庭發展的需要。**家庭的能動性不僅塑造和激活了家庭自身的發展能力,而且成為中國社會活力的重要源泉。
**實際上,目前學界關於中國家庭的研究存在一個很大的缺陷,即家庭研究忽視了家庭本身,常常陷入相對個體化的視角,只關注家庭中的某個羣體、某種家庭問題或者是某個家庭生活片段。在這一視角之下,中國的家庭轉型成為一個問題化的過程,例如留守老人和兒童的問題。**然而,當我們真正從整體的視角來看家庭轉型時,就能在這些表象的“問題”背後看到中國家庭所具有的能動性和發展性的一面。**因此,家庭研究需要有整體的視野,需要回到家庭本身,**唯有如此,才能看到中國家庭的活力及其對中國社會發展的重要性。
▍功能性家庭:現代化進程中的家庭實踐形態
中國的家庭與西方的家庭具有不同的性質和特徵。對於中國人而言,家庭不僅是一個財產和政治單位,而且還是一個價值單位,家庭是中國人安身立命的基礎。中國的家庭制度具有很強的立體性特徵,表現為“倫理-結構-功能”的三位一體,三者共同構成家庭的豐富內涵。在傳統的家庭制度中,家庭倫理居於主導性地位,並依託父長權威來踐行家庭倫理。而家庭結構及其功能居於從屬性地位,家庭的結構安排、功能發揮都要受到家庭倫理的主導,由此彰顯了傳統中國社會“倫理本位”的特徵。然而,在家庭轉型過程中,隨着現代性力量的侵入,農民家庭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但家庭的功能並沒有在現代性力量的衝擊下弱化,反而表現出了相當的韌性,並塑造出“功能性家庭”的實踐形態。原本處於從屬地位的“功能”得到激活,並再造了家庭倫理和結構,從而使得農民家庭能夠有效應對現代化的壓力。
功能性家庭是農民家庭能動地適應現代化進程的實踐形態,它具有如下幾個特徵。**第一,通過“代際合力”的方式積累家庭資源。功能性家庭能夠根據家庭發展的需要對家庭勞動力進行最優配置,以最大化地積累家庭資源。功能性家庭內部普遍形成了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的家計模式,**即年輕的子代外出務工,年老的父代在村務農,並且順便照顧孫代。**這樣,一個農民家庭就有務農和務工兩筆收入,從而在經濟上達到村莊社會的中上等水平。**第二,家庭資源向子代核心家庭集聚。**功能性家庭在資源分配上則主要向子代核心家庭集聚,家庭資源的配置邏輯遵循功能最大化的原則,以實現特定的發展目標。在家庭轉型過程中,**農民家庭再生產的難度和成本都不斷提升,父代家庭必須要源源不斷地為子代家庭輸送資源,**突破有限資源在家庭成員內部均衡分配的格局。**第三,以實現家庭整體的發展和流動為最終目標。**功能性家庭的目標不僅在於實現家庭的再生產,即父代家庭的傳宗接代,而且還要盡力實現家庭的發展和向上的社會流動,主要表現為以子代為核心的家庭城市化的目標。
因此,功能性家庭是一種發展型的家庭形態,並且對家庭結構和倫理進行再造,這就形成了“新三代家庭”的形態。相對於傳統的三代家庭而言,新三代家庭克服了分家事件對於家庭結構裂變的影響,父代與子代的關係不因分家而弱化;在家庭倫理上,功能性家庭強化了父代對子代的倫理責任,父代的人生任務鏈條延長,以儘可能多地幫助子代家庭,增強其在婚姻市場和城市化進程中的競爭力。
需要進一步追問的是,為什麼在現代化進程中會形成功能性家庭?這主要源於農民家庭再生產模式之變,即從簡單家庭再生產轉變為擴大化家庭再生產。在現代性力量進入之前,農民家庭再生產主要是一種簡單模式,其基本目標是維持家庭生活的正常運轉和完成父代傳宗接代的人生任務。然而,現代性力量的進入衝擊了農民家庭的簡單再生產模式,極大地提升了家庭再生產的目標和難度,形成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模式。**擴大化家庭再生產不僅要實現傳宗接代和家庭繼替的目標,而且還要實現以向上的社會流動為核心的家庭發展目標。**在當前大多數農村地區,家庭發展的目標主要表現為家庭的城市化,並且,這一目標往往與子代的婚姻相互捆綁,成為子代婚姻達成的必備條件之一。在此情況下,農民家庭的發展主義目標與傳宗接代的人生任務相互嵌入,使得逐漸突破倫理本位的結構,成為農民進行資源整合和積累的主要載體,並服務於向上社會流動的目標。在此意義上,在家庭轉型過程中,雖然家庭向社會和國家讓渡了部分功能(如教育、生產等),但是家庭的某些功能卻得到強化。
**實際上,當前農村中的“留守老人”和城市中的“老漂族”,其背後都承載了一個功能性家庭。**在現代化和城市化進程中,子代家庭主要以進城務工為主,而父代則根據子代的需要,可能留守鄉村,也可能進入城市成為“老漂族”。**無論如何選擇,父代都是為了幫助子代分擔生活壓力,使之能夠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以更好地積累家庭資源。**概言之,一旦我們從家庭整體的視野出發,就能看到“留守老人”和“老漂族”背後所藴含的家庭發展的巨大能量。
在這個意義上,功能性家庭是農民對接現代性力量的主要媒介和載體,也是農民家庭主動回應現代性壓力的產物,**它賦予農民家庭以極強的能動性和主體性。**在功能性家庭內部,父代與子代的合力湧現出持續的能量,這些能量和資源不是瀰漫和分散於整個縱向家庭之中,而是向子代家庭集聚,**功能性家庭因而構成了中國式社會流動的獨特路徑。**通過將所有資源集中到家庭的擴大化再生產過程,轉型時期的農民家庭湧現出巨大的活力,併為農民的家庭發展和社會流動提供了富有韌性的推動力。因此,功能性家庭奠定了中國發展型社會結構的基礎。
▍家庭發展能力與中國社會活力
功能性家庭是一種發展型家庭結構,它強調家庭所具有的發展可能性。為此,筆者進一步提出家庭發展能力這一概念,試圖從更加具體和微觀的角度來分析家庭發展的問題。家庭發展能力的核心是家庭回應現代化轉型的能力,它是衡量家庭轉型的關鍵變量,也構成了中國社會活力的微觀基礎。
**具體而言,主要有兩個因素影響農民家庭發展能力:一是家庭的資源積累能力,這決定了家庭所具有的發展潛力;二是家庭資源的配置,這決定了家庭發展潛力能否真正轉化為家庭發展能力。**因此,一定的資源積累是影響家庭發展能力的基礎性要素,但並非有了經濟資源,就一定可以實現家庭發展能力的提高。一定的經濟資源只是表明這個家庭具有發展的潛力,但發展潛力能否真正轉化為家庭發展能力,還取決於如何使用家庭資源。基於此,筆者提煉出三個影響家庭發展能力的變量,分別為:半工半耕的家計模式、代際關係的整合程度以及家庭目標的調控方向。
**首先,“半工半耕”是影響農民家庭發展能力的基礎變量。**在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已經形成的背景下,年輕子代外出務工、年老父代在家務農的“半工半耕”的家計模式是農民家庭勞動力配置的最優方式。在“半工半耕”的家計模式中,“半耕”在本質上體現為農民與土地的關係,即人均土地的多少以及農業剩餘的多少;而“半工”在本質上體現為農民與市場的關係,即家庭勞動力進入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其中,“半耕”是一個相對常量,因為農民與土地的關係是相對固定的,個體很難在根本上突破人地關係的結構性約束。而“半工”則是一個變量,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提供了豐富多樣的市場機會,家庭內部只要有勞動力,就可以進入市場務工。因此,半工半耕是一個彈性的概念,這種彈性賦予農民家庭自主選擇和調配的空間。**並且,“半耕”與“半工”之間相互影響:一般而言,如果一個地區“半耕”較弱,農業剩餘較少,往往會激發當地農民更早進入市場務工;而如果一個地區的“半耕”較強,農業剩餘較多,則會滯緩當地農民進入勞動力市場的時間和程度。因此,“半耕”與 “半工”的不同組合形塑出差異化的“半工半耕”模式,這構成農民家庭發展能力的基礎。
其次,“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的家計模式實際上體現了農民家庭對家庭勞動力的充分動員和整合,這其中內含了代際關係的動員與整合,並通過“代際合力”的形式體現出來。“代際合力”主要指的是父代家庭和子代家庭之間在勞動力配置上的整合程度,以及父代家庭對子代家庭的支持力度。例如,父代家庭是否會承擔幫助子代結婚的任務、父代家庭是否幫助子代家庭撫育下一代,以及父代在子代結婚之後,是否會繼續資助子代家庭,這些都是衡量代際合力的重要指標。“代際合力”的強度直接影響了家庭勞動力的配置狀況,進而影響家庭的資源積累能力。**調研發現,凡是代際之間合作程度更高的家庭,其家庭資源積累能力往往更強。**實際上,在當前農民家庭普遍面臨發展性壓力的背景下,父代對子代的代際責任普遍得以強化,因而大部分農民家庭的代際合力都比較強。有效的代際合作賦予農民家庭以更大的能動性和選擇性,不僅可以拓展家庭策略的空間,而且還能降低家庭在現代化進程中面臨的風險,這是提升家庭發展能力的重要因素。
**再次,家庭目標的調控,不僅影響家庭資源的配置,而且還決定了家庭發展潛力能否轉化為發展能力。**在不同的家庭目標之下,也會形成不同的家庭策略。根據筆者在各地農村的田野調研,可以將農民的家庭目標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生活型目標、維持型目標和發展型目標。**在生活型目標之下,農民家庭更注重當下的生活體驗和生活享受;在維持型目標之下,農民家庭主要關注傳宗接代的人生任務的完成;在發展型目標之下,農民家庭更關注家庭的流動和發展,並通過教育和城市化等方式實現家庭的流動。**因此,家庭目標是影響農民家庭發展能力的關鍵變量,家庭目標的層次決定了家庭發展潛力能否被激活,進而通過資源的優化配置轉化為家庭發展能力。現代性力量打破了農民家庭以“過日子”為核心的平穩狀態。與之相伴的是,大部分農民家庭都面臨實現發展型目標的壓力,在此情況下,農民家庭在資源配置方向上逐漸壓縮其生活需求,將家庭資源更多地投入到發展型目標之中。因此,家庭目標給農民的家庭生活提供了指引和方向感,併成為塑造家庭發展能力的核心要素。
概言之,半工半耕為農民的家庭發展提供了基本的資源基礎,代際合力通過家庭內部的主體整合和關係動員拓展了農民資源積累的能力和空間,這兩個因素決定了家庭發展潛力的大小;而家庭目標調控則決定了家庭發展潛力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轉化為家庭發展能力。在此基礎上,農民家庭主動地回應了現代性帶來的壓力。也就是説,**正是現代性力量給農民家庭帶來的壓力,釋放和激活了農民家庭的功能維度,並通過提高家庭發展能力來有效回應現代性壓力,從而賦予農民家庭以高度的韌性和彈性。**這種韌性和彈性,是中國農民家庭保持活力的秘密,也是中國社會充滿活力和向上流動可能性的秘密。
▍找回家庭
如前所説,當前學界往往以一種問題化的視角來審視家庭轉型,而忽視了家庭本身。**例如,在研究農民工問題時,學界普遍只關注農民工在外出務工過程中經歷的各種艱辛,因此得出“農民工真苦”的結論;而沒有看到農民工背後的家庭,及其為外出務工的農民工提供的倫理和意義支撐。**正是因為有了家庭的支撐,農民工才能忍受打工過程中所有艱辛和困難,他們雖然幹着又髒、又苦、又累的活,卻因生活意義感的支撐而並不覺得辛苦。他們外出務工是為了完成自己的人生任務和家庭目標,因此在工作中就充滿了動力。**又如,在研究農村老年人問題時,很多學者過於渲染留守老人的辛酸,忽視了留守老人背後的家庭,正是因為有了家庭,他們的留守才是有意義和有價值的。**因此,我們在研究農民工和留守老人等羣體時,不能只看到其生活的艱辛和苦難,更應該看到其豐富和有意義的價值世界,而後者正是源自於家庭。
**因此,當前的中國家庭研究亟須“找回家庭”。這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家庭研究要有家庭的整體視野,不能只見家庭中的“個體”而忽視家庭本身;二是家庭研究要看到家庭對於個體的價值和意義,正視家庭為個體行為提供的倫理支撐和價值支撐。**當我們“找回家庭”之後,就能看到中國的家庭是非常有彈性和活力的。這種彈性表現在,家庭勞動力可以根據家庭發展的需要進行靈活配置,以充分動員和整合家庭資源,這是中國農民家庭應對現代性壓力的主要方式。在家庭的彈性背後,則是家庭的倫理性和價值性。家庭是中國人的宗教,是中國人生活價值和人生意義的實現載體。**在現代化和城市化進程中,正是因為家庭倫理和家庭價值的支撐,父代才會無怨無悔地為子代付出,即使這種付出看起來具有一定的“剝削”性質,但父代依舊是心甘情願的。**正如進入城市的“老漂族”一樣,雖然他們在進入陌生的城市時心裏會有惶恐和緊張,但為了子代家庭更好的發展,他們心甘情願做出犧牲。然而,我們也不必為轉型期父母的行為抹上過於悲情的色彩。實際上,他們在為子代付出的過程中所體驗到的成就感、價值感和意義感,是任何人和任何事都替代不了的。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19年第4期,原標題為《找回家庭:理解中國社會活力的微觀基礎》,圖片來源於網絡,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版權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