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掛房車-旅居掛車前車牽引資質問題_風聞
再世华佗-英彦:爱情和战争不讲诚信输了都是DNA流传不下去2021-07-24 13:26

旅居掛車就是所謂的拖掛房車,本身是需要掛牌的,這個沒異議,但是前面誰能拖它,就複雜了。
下面分2種情況説明:
一,你買新車,那麼就要按照GB-7258-2017的4.1.2要求,前車要具備牽引資質,特徵是你的行駛本上有一行,寫的最大牽引總質量。為啥有的車有有的車沒有這個呢,是因為廠家如果申報了最大牽引總質量,就會打在銘牌上,説明書裏也有寫,車管所就會給打,這個車就可以牽引旅居掛車了。否則,就不行,警察抓到可以罰款的。別抬槓説警察沒抓或者抓了放掉了,殺人放火的還有沒被抓的呢。4.1.2就是規範,是説銘牌的。銘牌的重要性下面解釋。
二,你有舊車,那要看年份,比如2010年上牌的車,這個國標7258的前一版本是GB7258-2004,應該是2005年1月1日施行的,所以,如果2010年的車,也要打,法條在4.1.2表格的底標b裏寫了:必須標註最大牽引總質量。跟2017版一樣的,所以,如果你是2003年的車,請繼續查法條。這麼老的法條我沒查到。
本文是對下面貼文的致敬
https://club.m.autohome.com.cn/bbs/thread/18cf63c107dbbb7b/84189477-1.html
別的都沒啥問題,就是這個第三段關於前車牽引資質的問題,他説的有瑕疵,他説的2018年以前的車不能按照這個GB7258-2017來要求是對的,但是沒説還有個2004版本的,2018年前的車就要按照2004版本的要求處理,2004版本也要求寫最大牽引總質量了。所以,如果是老車,還是別牽引了,不然警察有權罰款的。
他還説4.15.6是首次規定,首次是的,是規定“”説明書“”裏要寫啥,2004版本里規定的是“”銘牌“”要寫啥,銘牌的要求跟合格證是一樣的,合格證的重要性大家知道吧,合格證對於銀行就等於新車,ssss去銀行貸款是抵押合格證的,不用抵押新車,因為抵押了合格證,就等於抵押了新車,沒有合格證,新車幾乎沒價值,因為沒有合格證沒法上牌照,就基本沒人會買,就沒價值。銘牌的地位基本等於合格證。
另外這個不是我個人意見,是車管所的正式回覆。我打成文字而已。
不要相信旅居掛車和自行式旅居車的狗咬狗,他們都是為了賣自己的產品互相説對方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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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車牽引資質。
型載客汽車機動車行駛證上有“準牽引總質量”一欄,網絡上有人拿這個説事兒,説沒標註的不允許牽引拖掛房車。首先,行駛證上不僅這一欄空的,上面“核定載質量”也空的,難道不能載東西嗎?載質量=總質量減去整備質量,總質量整備質量都有,難道核定載質量不會算嗎?顯然不。事實這套行駛證的模板中這兩項給貨車行駛證準備的,載客汽車並未登記過,不代表沒有這個能力。網絡上有的人無非想要嚇阻拖掛房車意向購買者,維護自行式房車廠商即利益。但國外拖掛於自行式,充分説明拖掛的科學性安全性性價比,這將中國房車市場的大趨勢,誰都阻止不。
還拿法律説事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一條,牽引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列規定:
(一)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載人,不拖帶掛車;
(二)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三)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於10米;
()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
(五)牽引車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
牽引故障車都沒説要牽引資質,那麼牽引合法合規的完好的拖掛式房車為什麼非要牽引資質呢?
另外,如果“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里根本就沒有對“硬連接牽引裝置”進行細化規定尚且合法,那麼有國標規定的拖車鈎不更合法呢?
詳細內容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國國家標準GB/T25980-2010/ISO1103:2007《道路車輛旅居掛車輕型掛車的連接球尺寸》以及中華人民共國國家標準GB/T25988-2010/ISO3853:1994《道路車輛牽引旅居掛車或輕型掛車的牽引連接裝置機械強度試驗》還有中華人民共國國家標準GB/T5053.2-2006/ISO1724:2003《道路車輛牽引車與掛車之間電連接器7芯12V標準型(12N)》。
以前沒有拖掛式房車時各大車企對乘用車牽引質量問題都沒有概念,2018年1月1日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國國家標準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4.15.6首次規定:
具備牽引功能的乘用車,應在其產品使用説明書中對以事項加以説明:
1.最大允許牽引質量(按中置軸掛車有無制動兩種情形分別描述); 2.配備的電連接接頭對應的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準號,及各接線的功能;
3.配備的連接球頭對應的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號;
4.附加後視鏡及支架的安裝位置;
5.允許牽引的中置軸掛車的尺寸限值;
6.乘用車與中置軸掛車的制動系統連接要求及安裝操作説明;
7.乘用車列車的駕駛人員要求;
8.乘用車列車在行駛中的注意事項。
看好“首次”出現這樣的詳細規定。
另外本條款還規定:4.15.7旅居掛車的產品使用説明書應註明連接裝置對應的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號,並明示車輛行駛過程中旅居室內不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國國家標準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15.7規定:本標準較GB7258-2012新增的涉及車輛結構及安全裝置的技術要求,以及4.4.3.5中未設置乘客站立區的客車的核定成員數於或等於56人的要求,不適用於本標準實施之日前出廠的機動車。
也就説這個在説明書裏標註最大允許牽引質量的規定作為一種技術要求,不適用於2018年1月1日以前出廠的乘用車,因此管理部門無權要求以前登記的乘用車具備“準牽引總質量”這一欄的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