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字讀懂騰訊音樂壟斷案處罰決定書_風聞
蓝莓财经-客观深度的财经分析2021-07-26 12:54
7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採取三十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其優於競爭對手的條件等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措施。
本案調查的具體事件,是騰訊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這是中國音樂反壟斷第一案,也是《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第一起恢復市場競爭狀態案件。
消息出爐後,專家媒體從不同角度做了報道分析,獨家版權等模式歷來廣受爭議,業內各方也對這一舉措表示支持。不過,目前很多用户及業內人士對市場將發生的具體變化,還存在不少疑問。本文從處罰決定書中的論述出發,試圖對受關注度最高的幾個關鍵問題——如頭部版權何時開放,什麼是音樂版權“最惠國待遇”,版權授權模式將如何改變等——做一次梳理分析。
讀懂這幾個問題,或許也就能讀懂此次反壟斷調查的真正含義所在。
周杰倫等頭部獨家版權,30天內全部開放
這次案件的重要意義令其備受關注,據悉,這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採取必要措施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第一起案件。這充分説明騰訊在音樂市場的壟斷行為對競爭秩序已造成很嚴重的不利影響。
在相關部門“責令騰訊及其關聯公司採取以下措施恢複相關市場競爭狀態”的具體要求中,第一條也正是要求解除獨家版權協議。
騰訊音樂到底佔有多少獨家版權?
2016年,騰訊收購中國音樂集團時,曲庫和獨家資源的市場佔有率均超過80%。
而當前,據媒體最新統計分析,在日本、韓國、台灣、香港等多個地區的唱片公司合作中,騰訊音樂版權獨家佔有率約90%,分別與英皇、東亞、TVB、傑威爾、華研、相信音樂、福茂、飛碟,SM、YG、JYP、CJ等公司簽署獨家合作協議,並對部分廠牌進行了投資。目前,周杰倫、五月天、SHE、張藝興、TFBOYS、蔡徐坤、鳳凰傳奇等頭部藝人的版權都在騰訊音樂手中。
(2021年騰訊音樂部分獨家版權清單)調查結果顯示:騰訊音樂的壟斷行為“一是可能提高版權資源壁壘。二是可能增加用户轉換成本。三是集中後市場進入活躍度不高。”
因此,處罰決定明確要求騰訊音樂限時解除獨家版權協議。原文如下:
不得與上游版權方達成或變相達成獨家版權協議(版權範圍包括所有音樂作品及錄音製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或其他排他性協議,已經達成的,須在本決定發佈之日起三十日內解除,與獨立音樂人(是指音樂作品或錄音製品的原始權利人,並以個人名義與音樂平台進行版權授權,且從未與任何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簽訂協議的自然人或新歌首發的獨家合作除外。與獨立音樂人的獨家合作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與新歌首發的獨家合作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這一段內容信息量很大,其中討論度最高的是以下兩個問題。
1、什麼是變相達成獨家版權協議?
獨家協議,指的是直接約定獨家授權,包括詞曲版權和錄音版權。其轉授權的主動權在騰訊音樂。而變相獨家協議,包括以非獨家協議的名義簽署,但通過隱性操作限制其他平台獲取相關版權的情況。
根據決定要求,騰訊音樂不能與上游版權方新籤獨家協議,已經簽署的也必須在30天內解除。這意味着,騰訊音樂握有的周杰倫、五月團等所有頭部獨家版權,最晚在8月22日前,都必須變成非獨家合作模式,真正開放給其他平台。
獨家版權作為騰訊音樂的護城河,自然不會願意輕易放手。不過,市場監管總局的相關要求非常明確,通過獨佔版權實施壟斷的情況,不能再出現。
2、上游版權方、獨立音樂人的範圍分別是什麼?
文件中對獨立音樂人的限定非常明確。不管是大唱片公司,還是小廠牌、工作室,以及曾屬於大唱片公司後來解約的音樂人,都屬於上游版權方範圍,而非獨立音樂人。
同時,在音樂市場中,上游版權方包括的也不僅僅是專業的音樂公司。例如綜藝節目音樂版權,電視OST版權,乃至如近期與騰訊音樂合作的NBA等內容版權,都屬於“與上游版權方”合作版權範圍。相關獨家協議都必須解除。
對於騰訊音樂而言,這無疑意味着其所謂版權護城河的徹底瓦解。今年以來,騰訊音樂換帥換將,頻繁調整組織架構,顯然,也是想提前應對全新的競爭環境。
高額預付金將被取消,唱片公司版權費或迴歸合理
唱片公司高額的版權費,嚴重影響中國音樂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內音樂人的收入也受到大幅擠壓。因此,這也成為處罰決定出台後,行業普遍關注的一個重點問題。
對此,決定要求騰訊音樂“依據版權實際使用情況、用户付費情況、歌曲單價、應用場景、簽約期限等因素向上遊版權方報價,不得通過高額預付金等方式變相提高競爭對手成本,排除、限制競爭。”
什麼是高額預付金?
目前國際通用的音樂版權付費模式是按實際使用情況收取版權費。即使有預付金,也只佔實際使用費的很小比例。但在中國,高額的預付金往往是實際使用費的好幾倍之高,且不會退回。
也就是説,音樂平台如果採買了大唱片公司的版權,哪怕完全沒有被使用,往往每年也都得交數億元的費用。很多老的版權內容播放量目前已經很低,但預付金每年還在快速上漲。這種情況下,新的玩家想要入場競爭,難度極大。
根據文件明確要求,中國音樂市場飽受爭議的高額預付金模式,需要被取消,改為按實際使用情況收費。這將有力促進大唱片公司的音樂版權費迴歸合理區間。而中國音樂人羣體,則可能會獲得更多發展機遇。
另一個重點:騰訊音樂需要落實公平授權
此次處罰決定中,有一個目前被媒體關注相對較少,但重要性卻非常突出的內容。這就是對騰訊音樂需要落實公平授權的要求。
決定原文表示,騰訊音樂“沒有正當理由,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當事人優於其他競爭對手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授權範圍、授權金額、授權期限等,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協議或協議條款。已經達成的,須在本決定發佈之日起三十日內解除。”
這是一個很具必要性和前瞻性的要求。其背景是,騰訊音樂與眾多唱片公司存在大量交叉投資,形成利益綁定關係。近年來騰訊音樂還在加速這方面的佈局。
以和三大唱片的持股關係為例,騰訊和騰訊音樂斥資約70億美元先後購入了環球音樂共計20%的股份。騰訊音樂持股華納音樂1.6%,華納音樂持股、索尼音樂娛樂分別持股騰訊音樂2%。
僅僅從“授權範圍”一個維度來説,之前就有不少案例存在不公平授權的問題:騰訊音樂的在線音樂、直播、K歌等各平台都獲授權使用版權作品,但是,其他平台的使用範圍,卻往往只有在線音樂播放,業務發展受到很大的侷限。
“授權範圍、授權金額、授權期限”都不對等的情況下,即使騰訊音樂落實了非獨家授權,也不能達到公平授權的目標,行業仍然無法迴歸合理競爭狀態。
而處罰決定書出爐後,就意味着,騰訊音樂在版權談判、版權合作中,不能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股權合作,去謀求對其他平台的打壓。獨家版權模式滋生近十年之後,音樂版權授權,有望真正進入公平授權時代。
結語:反壟斷後的音樂市場
應該説,對騰訊及其關聯公司的此次反壟斷處罰決定書,相關要求是非常明確的,有利於從多方面促進音樂市場轉變:如推動競爭焦點回歸創新,提升用户體驗;有利於版權授權模式合理;有利市場百花齊放;利於培育新的市場進入者,併為現存企業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最終維護消費者利益。
當然,市場的正常化肯定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一方面,決定中要求的內容,還需要一步步真正落地。不管是獨家模式的解除,高額預付金的取消,還是落實公平授權等要求,都還有待相關公司及行業不折不扣的落實。這必然還有一定的過程。
另一方面,當前音樂市場所剩玩家已屈指可數,騰訊音樂市佔率高達8成,佔據市場支配地位,新玩家何時才能真正大量湧入?騰訊音樂與全球唱片公司形成股權綁定之後,各方面競爭的公平性如何保證?還有很多問題值得思考,需要改進。
《處罰決定書》的最後,也專門對騰訊持續履行並彙報相關義務提出了要求,“市場監管總局三年內有權通過監督受託人或自行監督檢查騰訊及其關聯公司履行上述義務的情況,騰訊三年內每年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履行義務情況,三年到期後不再報告。”
這是一個重要的表徵,意味着對音樂行業壟斷的競爭監管會長期化、常態化,以真正實現恢復健康業態為最終目標。而音樂產業真正邁入良性健康發展的軌道,也有待更多的破局、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