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根:研究揭示,新冠虛假信息來源_風聞
陈根-知名科技作家为你解读科技与生活的方方面面。2021-07-31 11:23
文|陳根
我們正處於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每天都有四面八方的信息湧來。尤其在網上,因為空間的隱蔽性,許多人發表言論更加自由,而這些自由的言論背後,包含的信息真真假假。
自新冠病毒蔓延以來,網上關於其報道不計其數,其中難免包含不正當言論。此前,因含有錯誤的新冠信息,臉書和推特兩大社交媒體禁了特朗普的相關受訪視頻。但在“言論自由”的前提下,虛假信息依然層出不窮。
近日,來自辛辛那提大學的研究團隊通過對新冠疫情期間發送的 1 億條推文進行分析,揭示了錯誤信息和虛假信息的來源。比如,一些人認為氯喹等抗瘧藥物可以抵禦病毒,但事實並不如此,可這些信息一直到今日都誤導着大眾。
該研究團隊通過調查,確定了新冠疫情流行前期在社交媒體上傳播主要錯誤信息和虛假信息的來源,這些來源包括被誤導的醫務人員、陰謀論者,以及失格的審查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社交媒體上有各種各樣的行為者,他們並不都是可信的,僅僅因為某些東西正在流行或在回聲中,它往往聽起來更可信,但信息量的龐大或病毒式傳播並不一定使其成為事實。
研究人員還發現,有些言論或許是有目的的,例如,在特朗普發佈Twitter後,特朗普的追隨者和福克斯新聞之間就抗瘧藥物和COVID-19形成了一個 “反饋迴路”。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其是一種基本人權,公民可以通過各種語言形式,針對政治和社會中的各種問題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但這個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需要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所以,言論自由,絕不是無限度的自由,其需要存在於事實的基礎上、道德的範圍內、法律的約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