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推薦 | 阿拉伯語話題結構研究_風聞
已注销用户-俺爱吃小熊粥!2021-07-3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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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薦 | 阿拉伯語話題結構研究
BFSU阿拉伯研究 今天
作者簡介
何朝成,現為北京外國語大學阿拉伯學院碩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阿拉伯語語言學。
內容提要
話題(Topic)是現代語言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對話題結構及其功能的研究涉及句法學、類型學、語義學及語用學等多個學科分支。本文以國際語言學界對話題的一般性定義為背景,以阿拉伯語的語言事實為基礎,對阿拉伯語的話題結構進行初步研究,研究範圍包括阿拉伯語中話題及與話題相關的焦點的定義、阿拉伯語的話題標記以及阿拉伯語中可被話題化的成分,並在生成語法的理論體系下分析其話題結構。
關鍵詞
話題 焦點 阿拉伯語 生成語法
一·阿拉伯語話題的操作性定義
話題原來是一個語篇上的概念,不被看作是獨立的句法單位,因此在傳統語法中話題常常被歸入主語。在Li&Thompson(1984)提出話題優先的語言和主語優先的語言之間的差異後,話題作為句法單位才得到重視。基本的觀點認為話題是句子的“已知信息”、“一個(話語的或信息的)出發點”、“句子的基本參照點”等,與話題相對的是述題(Comment),是對話題的評述。雖然對於話題沒有統一的定義,但話題的一些性質卻是基本被公認的,話題的主要句法性質有:話題常位於句首、話題後可停頓、帶話題標記、可以在句中原位出現復指成分、話題必須有指而主語可以無指。這些性質便是在研究具體語言的話題時的重要標準。
(一)阿拉伯語中的話題
對於阿拉伯語話題的定義,根據張邁進(1989:79),傳統阿拉伯語語法學家將“المبدأ”“從語義表達層次出發確切地命名為起詞並規定起詞必須是主格確指的,這與馬德修斯為代表的布拉格功能結構主義學派的現代語言理論相比較,兩者頗相似,有異曲同工之處”,可見傳統阿拉伯語語法學家已經認識到起語和主語的區別,並有將起語看成主位(Theme)的傾向;張泓瑋(2012:32)也將阿拉伯語中起語和述語的關係分析為主位和述位(Rheme);另外,Mohammed A Farghal(1992:48)指出“阿拉伯語中的話題-述題結構以一個名詞短語為話題,後接一個包含回指於該名詞短語的代詞的句子”,這種定義更加清晰,即阿拉伯語的話題-述題結構就是傳統阿拉伯語語法中帶述語從句的名詞句,其中起語即話題,述語即述題:
(1)
(a)
الصيف يشتد حره، والشتاء يقسو برده.
[al-ṣayfui ][yashtaddu ḥarru-hui], wa [al-shitā’uj][ yaqsū bardu-huj].
夏天炎熱,冬天酷冷。
(b)
صحارينا أرجاؤها فسيحة.
[ṣaḥārīnāi ][’arjā’u-hāi fasīḥatun].
我們的沙漠面積很大。
(c)
لسانك إن تحفظه يحفظك.
[lisānu-kai ][’in taḥfaẓ-hui yaḥfaẓ-ka].
你的舌頭,如果你能保護好它,它就會保護你。
起語作為話題所起的功能可從以下對比中觀察到:
(2)
(a)大象鼻子長。
(b)ぞうは鼻が長い。
zō-wa hana-ga nagai.
大象-話題標記 鼻子-主語標記 長的
“大象鼻子長。”
(c)
الفيل أنفه طويل.
al-fīlu ’anfu-hu ṭawīlun.
(2a)中的“大象鼻子”以往被分析為偏正結構作主語,然而“大象”和“鼻子”的關係並不那麼密切,二者間可以有語音上的停頓甚至插入語氣詞形成如“大象呢,(它的)鼻子長”等結構,因此在現代漢語句法學中,“大象”被分析為話題,“鼻子”單獨作主語。而在(2b)的日語中,“大象”後跟話題標記,“鼻子”後跟主語標記,與漢語的結構一致。類似地,(2c)中的起語與述語句之間也可以有語音上的停頓,並且可插入其他詞,如“الفيل، إن أنفه طويل”,由此可見阿拉伯語中的起語作為話題的合理性。
在(1)中,述題中都有一個代詞與充當話題的名詞短語共指(傳統語法稱此代詞為“歸詞”),而當此代詞充當述題中謂詞的主語論元時,該代詞一般就不以語音的形式出現,也即充當主語的代詞省略,因為阿拉伯語屬於主語代詞可省略的語言(pro-drop language)。本文仍然將此類結構看成話題-述題結構:
(3)
الفلاحون يزرعون في الحقل.
[al-fallaḥūna][ yazra‘ūna fī al-ḥaqli].
農民們在種地。
(二)阿拉伯語中的焦點
在(1)中,述題中有回指代詞填充句法空位,但在以下句子中,該空位無代詞填充:
(4)
(a)
الكتابَ قرأت أمس.
al-kitāba qara’tu ’amsi.
這本書書我昨天讀了。
(b)
ذلك الرجلَ قابلت في الجامعة.
dhālika al-rajula qābaltu fīal-jāmi‘ati.
這個人我在大學裏遇見過。
(4)與(1)的區別在於,(1)在傳統語法中是起語-述語結構,而(4)則是賓語提前結構。二者的一個顯著區別是,(1)中的話題(即起語)固定為主格,而(4)中被提至句首的成分的格位由其在原句中的語法地位決定。如(4)中被提至句首的成分被稱為“焦點”(Focus)。除了格位的不同外,話題和焦點還存在以下不同點:
首先,話題必須是確指的,而焦點則允許泛指:
(5)
(a)
كتابٌ اشتريته.
kitāban ’ishtaraytu-hu.
我買的一本書。(*我買了一本書。)
(b)
كتابًا اشتريت
kitāban ’ishtaraytu.
我買了一本書。
(5b)中泛指名詞“كتابًا”為焦點,構成賓語提前句;而(5a)中的泛指名詞“كتاب”無法成為話題,整個結構是名詞短語而非句子。
其次,焦點可以進行並列式的對比,而話題則不行。這是由於“話題是舊信息,不重讀;而焦點是新信息,有對比重音”:
(6)
(a)
هذا الكتابَ قرأت، ولا ذلك الكتابَ.
hadhā al-kitāba qara’tu, wa lā dhalika al-kitāba.
我讀的是這本書,不是那本書。
(b)
*هذا الكتابُ قرأته، ولا ذلك الكتابُ.
* hadhā al-kitābu qara’tu-hu, wa lā dhalika al-kitābu.
再次,話題-述題結構可以以從屬小句的形式嵌入主句中,而包含焦點的結構無法充當從句:
(7)
(a)
الواجباتُ قد أكملها الطلابُ.
al-wājibātu qad ’akmala-hā al-ṭullābu.
學生們已經完成了作業。
(b)
أظن أنّ الواجباتِ قد أكملها الطلابُ.
’aẓunnu ’anna al-wājibāti qad ’akmala-ha al-ṭullābu.
我認為學生們已經完成了作業。
(c)
الواجباتِ قد أكمل الطلابُ.
al-wājibāti qad ’akmala al-ṭullābu.
學生們已經完成了作業。
(d)
*أظن أنّ الواجباتِ قد أكمل الطلابُ.
*’aẓunnu ’anna al-wājibāti qad ’akmala al-ṭullābu.
(7a)是話題-述題結構,(7b)是(7a)充當從句的形式,其中原本為主格的話題由於受“أنّ”的影響變為賓格;(7c)是賓語提前充當焦點的結構,而(7d)是(7c)試圖充當從句而導致的不合語法的句子。由此可見,話題-述題結構可以充當從句,而包含焦點的結構則不行。
最後,話題後可以以疑問句充當述題,而焦點後不能加疑問句:
(8)
(a)
الرجلُ من يعرفه؟
al-rajulu man ya‘rifu-hu?
這個人誰認識?
(b)
*الرجلَ من يعرف؟
* al-rajula man ya‘rifu?
此外,一個句子中,話題和焦點可以各自單獨出現,也可以二者同時出現,這時焦點位於話題之後:
(9)
(a)
الملعبُ يلعب فيه كرةَ القدم.
al-mal‘bu yal‘bu fī-hi kurata al-qadami.
他在操場上踢足球。(下同。)
(b)
كرةَ القدم يلعب في الملعب.
kurata al-qadami yal‘bu fī al-mal‘bi
(c)
الملعبُ كرةَ القدم يلعب فيه.
al-mal‘bu kurata al-qadami yal‘bu fī-hi.
(9a)單獨出現話題,構成話題-述題結構;(9b)單獨出現焦點,為賓語提前的結構;(9c)中話題與焦點同時出現,焦點位於話題之後,即賓語提前的動詞句作述語。
二·阿拉伯語的話題標記
話題標記即用來指示話題的語法手段,可通過詞的屈折變化實現,也可通過附加一些虛詞實現。阿拉伯語的話題一般情況下無顯性的話題標記,而是通過與主語呈現相同的格位——主格來體現。但有時阿拉伯語的話題也會被一些虛詞所指示,這些虛詞即話題標記。阿拉伯語的顯性話題標記主要有“أما……ف”和“إن”類虛詞兩類。
(一)أما……ف
“أما……ف”作為話題標記,有着句法和語義上的合理性。從句法結構上看,“أما”和“ف”分別出現在話題和述題之前,在結構上將二者分開;從語義上看,“أما”“帶有強調的含義,或起進一步解釋闡述的作用”,[2]這也與話題作為句子的已知信息而起着總領全句的作用相契合:
(10)
أما نبيل فهو شجاع.
’amma nabīlun fa-huwa shujjā‘un.
納比勒是個勇敢的人。
(10)中若將“أما……ف”去掉,即成為一般的話題-述題結構。但是,“أما……ف”不僅可以指示話題,還可以指示焦點:
(11)
أما اليتيمَ فلا تقهرْ وأما السائلَ فلا تنهرْ.
’amma al-yatīma fa-lā taqhar wa ’amma al-sā’ila fa-lā tanhar.
至於孤兒,你不要壓榨他;至於乞丐,你不要呵斥他。
(11)中“أما”後的名詞仍然為賓格,可見是句中提前的賓語,因此是焦點而非話題。
(二)“إن”類虛詞
“إن”類虛詞作為話題標記,也具有句法上的合理性。從句法上看,“إن”類虛詞都要求其後跟一個名詞句,也即話題-述題結構,並且根據第一章,含有焦點的結構不能跟在此類虛詞之後,因此與“أما……ف”既可指示話題也可指示焦點不同,“إن”類虛詞是話題專用的標記;同時該類虛詞使其後的話題由原來的主格變為賓格,體現了其作為話題標記而使話題本身發生了屈折變化。這種屈折變化體現在賓格標記“-a”上,在形式句法分析中,這個格標記就被看作表話題結構的TopP的中心語,具體將在第四章中論述。
三·阿拉伯語中可被話題化的成分
在話題-述題結構中,述題中都有一個人稱代詞回指於話題,該人稱代詞在述題小句中可充當不同的成分。另一方面,該人稱代詞在述題小句中可以充當哪些成分,意味着在阿拉伯語中哪些成分可以被“話題化”(Topicalization)。以下是阿拉伯語中可以被話題化的成分:
(一)核心論元
核心論元(Core Argument)指的是小句謂詞的主語和直接賓語。核心論元被話題化是阿拉伯語話題結構中最常見的類型。
當主語被話題化時,形成的是如例(2)的結構,述題中被話題化了的主語一般不以語音的形式出現,而以傳統語法中所説的“內含人稱代詞”的形式回指於話題。而有時,該人稱代詞也可以以語音的形式出現,但只能出現在述題小句之前,而不能出現在述題小句謂詞之後:
(12)
(a)
الفلاحون هم يزرعون في الحقل.
al-fallaḥūna hum yazra‘ūna fī al-ḥaqli.
農民們在種地。
(b)
*الفلاحون يزرعون هم في الحقل.
*al-fallaḥūna yazra‘ūna hum fī al-ḥaqli.
當直接賓語被話題化時,則形成如(7a)、(8a)的結構。這種結構中,被話題化了的直接賓語以賓格結尾人稱代詞的形式回指於話題。
(二)旁格論元與附加語
旁格論元(Oblique)“指有論元地位但用介詞等虛詞引出的論元,不同於用介詞引出的加接語(Adjunct)”。根據生成語法的X-bar理論,旁格論元與直接賓語都處在補足語(Complement)的位置,都是動詞的必要論元。以下為生成語法X-bar短語結構:
(13)
圖片
其中,“X”表示任意語類的詞,“XP”表示任意類型的短語。“Complement”為補足語,動詞的直接賓語與旁格論元都位於此位置上。二者的不同點在於,旁格論元是通過介詞引出的。表現在傳統語法上,即那些需要通過動詞的固定介詞引出的賓語,這些固定介詞對於動詞來説是必要的,而不似作狀語的介詞短語那樣可有可無:
(14)
قدر الطالب على إكمال المهمات على صعوبة الظروف.
qadira al-ṭālibu ‘alā ’ikmāli al-muhinmāti ‘alā ṣu‘ūbati al-ẓurūfi.
儘管環境艱難,學生仍能完成任務。
其中,第一個介詞短語“على إكمال المهمات”是動詞“قدر”的固定介詞短語,在句中必須出現,否則便因缺失必要的論元而不合語法,因此“إكمال المهمات”就是旁格論元;而第二個介詞短語“على صعوبة الظروف”在句中作讓步狀語,屬於結構(13)中的附加語(Adjunct,或譯“加接語”),其不是強制出現的成分,若不出現句子仍然合法。除了讓步狀語外,時間、地點、方式等其他類型的狀語也都屬於附加語。
在阿拉伯語中,旁格論元與由介詞引出的附加語都可以被話題化:
(15)
(a)
حسن الخلق يمتاز به.
ḥusnu al-khuluqi yamtāzu bi-hi.
他品德好。
(b)
أما الحديقةُ، فأتجول فيها بعد العشاء.
’amma al-ḥdīqatu, fa-’atajawwalu fī-ha ba‘ada al-‘ashā’i.
至於公園,我晚飯後在那裏散步。
(15a)中的“حسن الخلق”原為由動詞的固定介詞所引出的旁格論元,話題化後成為起語;(15b)中的“الحديقةُ”原為由介詞“في”引出的地點狀語,話題化後成為起語且可以用於話題標記“أما……ف”中。與直接賓語既可以被話題化也可以被焦點化不同,旁格論元與附加語只能被話題化而不能被焦點化,因為這二者是由介詞引出的,而在焦點結構中,並無用於填補句法空位的代詞回指於焦點,導致出現“介詞懸空”,而這在阿拉伯語中是不被允許的:
(16)
*أما الحديقةِ، فأتجول في بعد العشاء.
*’amma al-ḥdīqati, fa-’atajawwalu fī ba‘ada al-‘ashā’i.
(16)是嘗試讓(15b)中的話題“الحديقة”充當焦點而導致的不合語法的句子,因為介詞後缺少其論元在阿拉伯語中是不被允許的。但在英語等允許出現介詞懸空的語言中,上例是可接受的:
(17)The park, I take a walk in after dinner.
四·阿拉伯語話題結構的形式句法分析
以生成語法為代表的形式語言學是當今重要的語言學流派之一。本節從生成語法的理論體系出發,對阿拉伯語的話題結構進行描寫,首先討論不帶標記的話題結構,而後討論帶標記的話題結構,最後討論話題與焦點同現的特殊情況。
(一)不帶標記的話題結構
在生成語法中,用以表示小句結構的是IP(屈折詞短語),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Pollock(1989)提出“INFL分解”假設後多改稱為TP。TP之上則是標句詞短語CP,在早期的理論中,話題位於CP的指示語(Specifier)位置(見結構(12))。[3]這樣一來,話題結構可用樹形圖表示如下:
(18)
圖片
在這個結構中,話題Topic作為標句詞短語的一部分,位於指示語位置。但CP的指示語位置除了要容納話題外,還需容納焦點等其他成分。為此Rizzi (1997)提出“CP分解”假設,將原CP分解為表示有定和無定的FinP (Finiteness phrase)、表示語氣的ForceP (Force phrase)、表示話題的TopP (Topic phrase)和表示焦點的FocP (Focus phrase),使話題和焦點各佔一個結構。由此畫出的話題結構樹形圖為:
(19)
圖片
在(18)中,話題位於指示語的位置,而(19)只是將CP分解為更多的子類,因此話題仍應處於指示語位置,且已經有一個專門表示話題的TopP,因此話題就位於TopP的指示語位置,而對於無話題標記的話題來説,TopP的中心詞Top便由空語類(Empty Category)充當。因此,無標記的話題結構如例(7a)可表示如下:
(20)
圖片
(二)帶“إن”類虛詞標記的話題結構
“إن”類虛詞充當話題標記時,話題由原來的主格變為賓格:
(21)
(a)
إن هذا الباحثَ يتبحر في اللغة.
’inna hadhā al-bāḥitha yatabaḥḥaru fī al-lughati.
這位研究者鑽研語言。
(b)
إنه يتبحر في اللغة.
’inna-hu yatabaḥḥaru fī al-lughati.
他鑽研語言。
話題由於帶上話題標記而變為賓格並帶上賓格標記-a,這個-a就被看作無標記的話題結構中由空語類充當的TopP的中心詞,因為這個-a是有標的話題與無標的話題唯一的不同點。另一個需要考慮的是“إن”類虛詞充當何種成分,從功能上來看,這類虛詞都表示諸如肯定、強調、希望等語氣範疇,與表示語氣的ForceP最為契合;而根據(19),ForceP在線性順序上也位於TopP的左側,與阿拉伯語實際的語序相符。因此(21a)的結構可描寫如下:
(22)
圖片
但是,如例(21b)所示,當“إن”類虛詞後的話題由人稱代詞充當時,其表現為賓格結尾人稱代詞,由於其本身就專用於賓格,因此不再出現顯性的賓格標記-a,但其賓格的屬性顯然未變。因此,本文認為(21b)的生成過程與(21a)相同,只是由於賓格人稱代詞已自帶賓格屬性,故充當TopP中心詞的賓格標記-a最後被刪去,其結構如下:
(23)
圖片
(三)話題與焦點同現的結構
話題與焦點同時出現,即如例(8c)所示。在CP分解假設中,話題與焦點各自都構成一個最大投射(Maximal Projection),而在線性順序上,“話題既可以出現在對比焦點之前,也可以出現在對比焦點之後”,但在阿拉伯語中,話題普遍位於焦點之前,如(8c)若將話題與焦點的位置互換,句子便難以接受:
(24)
(a)
إن الملعبَ كرةَ القدم يلعب فيه.
’inna al-mal‘aba kurata al-qadamii yal‘abu ti fī-hi.
他在操場上踢足球。
(b)
*إن كرةَ القدم الملعبُ يلعب فيه.
*’inna kurata al-qadamii al-mal‘abu ti yal‘abu fī-hi.
由此可見,阿拉伯語中話題應位於焦點之前,這也可以從傳統語法的角度得到解釋:(24a)中“إن”之後的結構為起語-述語,其中述語為一個賓語提前的動詞句;而賓語只能提至主語和動詞之前,不可跨越小句而提至起語之前,故(24b)不合法。
根據(19),可對(24a)的結構分析如下:
(25)
圖片
五·結語
本文從現代語言學對話題的定義入手,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認為阿拉伯語中的起語起着話題的作用,並分析了與話題相關的焦點在阿拉伯語中的具體實現,研究了阿拉伯語中用以標記話題的不同手段,還得出了阿拉伯語中的核心論元、旁格論元和附加語都可以被話題化的結論,最後在生成語法的框架下對阿拉伯語的話題結構進行了初步描寫:在無標記的話題結構中,話題位於TopP的指示語位置,TopP的中心詞由空語類充當;在帶“إن”類虛詞標記的話題結構中,賓格標記-a充當TopP的中心詞,若話題為賓格人稱代詞,則賓格標記最後被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