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推定原則已死_風聞
灵子-讲真港真,新手上路,请各路同行先进多多包涵!2021-07-31 08:35
作者﹕靈子
在加拿大卑詩(British Columbia,或稱英屬哥倫比亞)温哥華市內的因紐特石堆(Inukshuk),一直都是加拿大政府宣傳多元文化政策的象徵之一,其形象代表着加拿大政府會在尊重原住民文化的同時,包融來自不同國家的文化和傳統,並確保不同種族的人都能在境內得到平等和公平的待遇。加拿大政府亦長期宣稱,自己是世界上第一個推行多元文化主義政策的國家。然而,近期卑詩省高等法院的一項判決,卻赤裸裸地揭穿了加拿大政府宣揚多年所謂多元文化政策偽善的面具,同時也象徵着美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一直提倡的「無罪推定」司法原則,已淪為服務國家權力和政治打壓的工具。
事緣在經過多次與滙豐銀行交涉及在香港進行的法律行動後,中國電訊設備企業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辯護團隊,終於從滙豐銀行處得到大批包括與華為往來的電郵、內部報告、會議紀錄等關鍵文件。其中不僅有可以證明孟晚舟從未有做出過欺詐滙豐銀行的證據外,亦可能有揭露美國檢方涉及虛假指控,終止引渡孟晚舟到美國受審的關鍵證據。
惟當孟晚舟一方近期欲向加拿大法院申請將新獲取的文件,作為引渡孟晚舟到美國受審一案的新證據時,卻遭到卑詩省高等法院法官的無理拒絕。例如,卑詩省高院法官以「新證據比較適用在欺詐審訊上,而非在引渡聆訊中」為其中一個理由,拒絕接納從滙豐銀行得到的新文件。然而,美國政府從2018年起就一直聲稱孟晚舟涉嫌欺騙和誤導滙豐銀行,並以「欺詐罪尋求引渡」為主要理由,要求加拿大將孟晚舟送到美國受審。可是在孟晚舟團隊得到證明她未有欺騙滙豐銀行的關鍵證據時,卑詩省高院竟然以「非在引渡聆訊」(即等同「與引渡聆訊無關」)的牽強理由拒絕,這樣的做法根本就是在「搬龍門」。
試想一下,若相關文件能證明孟晚舟從未有過欺詐行為,美國的引渡請求還能成立嗎?若能證明美國引渡申請不成立的關鍵證據,不適用在引渡聆訊中,那麼又適用在何處呢?孰是孰非,顯而易見,亦突顯出加拿大法院此次判決的反智及顛倒是非,其行為只不過是在砌詞狡辯,並存在以有罪推定為前題,做出對美國檢控方有利的判決,為順利將孟晚舟交到美國政府手上鋪平道路。
其實即便是退一步説,加拿大幾年前拘留孟晚舟時,亦沒有充分的法律基礎。首先,在2018年加拿大應美國要求拘捕孟晚舟時,加拿大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措施;其次,美國在要求加拿大拘留和引渡孟晚舟時,根本沒有向加拿大展示過任何實質性的證據,證明孟晚舟存在違法行為,加拿大政府純粹是「相信」美國政府而拘留孟晚舟;同時間,孟晚舟在被拘捕時亦沒有在美國或加拿大境內涉嫌違反任何法律。其後在兩年多的時間裏,加拿大政府一邊強調自身的司法公正、公平和獨立,一邊極力配合美國提交的各項「證據」,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對美國政府有利的判決,彷彿已經變成了美國的第51州。
事實上,曠日持久的「孟晚舟引渡案」純屬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政府一手炮製的政治冤案,其目的是通過打壓中國電訊設備巨企、挾持企業高層,來遏制中國5G網絡及通訊科技發展,以及在為美國企業謀求更大的利益的同時,令孟晚舟和華為成為中美貿易談判的籌碼。這點從近期拜登提名華為案美方檢察官擔任對華出口關鍵職務便能看出,由始至終「孟晚舟引渡案」都不是單純的商業案件,而是政治案件。在這個過程中,加拿大政府則淪為配合美國拼湊材料、捏造罪證、惡意誣告的「馬前卒」。美加兩國的行為不僅令無罪推定(presumption of innocence)原則形同虛設,亦揭示了加拿大所謂多元文化政策的偽善。説穿了,加拿大政府提倡的所謂多元文化及司法公正,只不過是為政治目的服務,討好美國,打壓別國的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