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超話消失前的帖子讓我震驚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21-08-01 08:00
説説吳亦凡。
之前警方發吳亦凡相關通告時,我就覺得警方通告絕對是對都美竹有利的,不但洗清了她身上所有涉及刑事犯罪的嫌疑,而且還在通告最後表示要繼續調查吳亦凡。
然而那會兒,無論微博營銷號、吳亦凡粉絲還是反對吳亦凡的人,都覺得警方在偏袒吳亦凡,所以那會兒我寫了篇文章警方通報明明就對都美竹有利啊!。
文章的最後,我寫道:
果然,時隔一週,朝陽警方於這個週六的晚上,正式發佈通告,以涉嫌強姦將吳亦凡正式拘留:
簡單説説這件事。
1,涉嫌強姦是什麼意思?
每次有吳亦凡相關的新聞,打開吳亦凡超話,都會大開眼界。
比如現在是7月31日晚上23點42分,我打開吳亦凡超話,從上往下截圖是這樣:(現在吳亦凡超話已經沒了)
反正每一個都是鐵粉,每一個説的話都讓人看不出到底是反串還是粉絲真這麼想。
確實,這些粉絲説得對,警方通報確實只是説吳亦凡涉嫌強姦,並沒有説他就是強姦了。
事實上,我國法律規定,一直到法庭正式宣判判處有罪之前,再板上釘釘的罪犯都只是“犯罪嫌疑人”,也都只是“涉嫌犯罪”。
但是,就我這麼多年的經驗,説句政治不正確的。
吳亦凡是明星頂流,影響力巨大,又是加拿大國籍。如果警方不是掌握了重要證據,只會默默調查,絕對不會發這麼一個通告説吳亦凡涉嫌強姦的。
現在把吳亦凡正式刑拘,然後專門發了一個通告,讓所有人都知道,也就意味着現在肯定不是捕風捉影,而是有一定證據了。
2,吳亦凡會被遣送回國嗎?
剛剛,看到有人表示吳亦凡是加拿大人,犯罪了也只會被遣送回國,“你們不可能看到哥哥坐牢的。”
這當然是誤會。
首先,中國和加拿大之間的引渡條約雖然一直説要落實,但至今並沒有落實:
然後,如果吳亦凡真的是強姦犯,那他犯罪的對象是中國人,犯罪地點也在中國,很顯然就應該由中國法律制裁他。
也不用扯很遠,去年就有幾個加拿大人因為在中國製毒被判死刑的。
中國長安網也表示:
所以如果吳亦凡最後調查出來真的涉嫌強姦,他一定不會被遣送回國,而是會在中國坐牢。
也算是説到做到,求仁得仁了。
3,如果吳亦凡真的犯了強姦罪,會被判多少年?
這個很難講,得看他具體做了啥以及到底有多少起案件。
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最低三年,最高可至死刑。
在具體量刑上,如果只有孤案且性質不惡劣,基本在3-5年之間。但如果調查出來有三起以上案件,那就至少十年了。
所以還是要等後續具體調查。
4,這件事還有啥意義?
寫到這,我發現吳亦凡超話已經沒了,但在消失之前的帖子,一羣粉絲還在表示“就算是真的我們也不脱粉”、“我們永遠不會脱粉了”。
我不相信這中間全都是反串的。
如果説之前那些流量明星曝出的醜聞,諸如睡粉、約炮、抄襲、成績差還屬於小打小鬧,那吳亦凡這件事很顯然已經突破一個地球人的底線了,世界上99%的正常國家,對於強姦都認為是重罪。
對這樣的“偶像”還不脱粉,還繼續支持,這到底是怎樣的價值觀?
“無論如何都支持哥哥”的價值觀,到底是吳亦凡一家粉絲的理念,還是普遍存在於各大流量明星的狂熱粉絲裏?
很想對最狂熱的那些粉絲説,你們愛的並不是一個真正的人,它只是資本、流量一起構建出來的一個符號。不要因為這個符號,而忘了你所生活的現實世界。
也想對其他想做壞事或是正在做壞事的明星流量説。
吳亦凡都倒了,你以為你能獨善其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