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被刑拘:我説三句話_風聞
栩先生-栩先生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栩先生(superMr_xu)2021-08-02 22:02
7月31日晚間,北京市朝陽警方發佈通報稱,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姦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
説實話,這個吳某凡要是不是那個吳亦凡,我倒立洗頭。
昨天晚上看到這條消息,我本來都已經準備睡了,一下子驚醒了,大家都知道我很關心吳亦凡事件,之前寫過《吳亦凡事件談五點看法,果然資本的嗅覺才最敏鋭!》。
我關注這件事,並非因為八卦,對娛樂圈這種糞圈現象,我連提起的興趣都沒有。
我之所以關注,是因為覺得這件事很可能會成為一道分水嶺。
不管吳亦凡事件剛發生後,多少人在幫忙洗白,或者以“雙方都有錯” 來混淆視聽,都無法改變一個事實:頂流資本養大的流量小生,私德(當時還不能確定違法事實)出現了大問題。
如何處理這樣一個人,如何讓更多人認識到資本+流量明星的巨大危害,將會給整個娛樂圈乃至社會風氣帶來非常大的改變。
如今,吳亦凡已被刑拘,水落即將石出,讓我們拭目以待。

這裏,我先提前談幾點看法,三句話(每句話後面適當解釋):
1. 請注意官方用詞“刑拘”而不是“傳喚”。
官方做事一向不打無把握之仗,當年杭州許國利殺妻分屍案,警方在已經從化糞池裏打撈到確鑿證據的情況下,當時用的官方通報,請注意,原話是:2020年7月23日1時,杭州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許某某依法刑事傳喚。
看到沒,用的還是“涉嫌”和“傳喚”。而這次的官方通報,直接已經用了“刑拘”,可以想象,翻盤的可能性很低了。
我在之前的文章裏就寫過:都美竹其實只要真的能提供,哪怕一點點吳亦凡方面觸犯法律的證據,官方一下場,這場仗也就打贏了。
現在,仗已經贏一半了。
這也再次堅定了我們對國家和政府的信任。第一個通報剛出來的時候,有很多人覺得通報最後一部分帶有明顯傾向,似乎是在為吳亦凡開脱。現在來看,也完全成了杞人憂天了。
另外,魯迅説過,要痛打落水狗。
一旦實錘,堅決支持讓吳亦凡等徹底“涼涼”。
2. 千萬不要忘了那些“雞犬”。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吳亦凡如日中天的時候,圍在他身邊混點湯喝的各路公關、律師、經紀人不知道有多少。
這次吳亦凡事件一出來,他們的第一想法也是如何幫吳亦凡開脱,搞了一大堆什麼起訴、報案、鑑定為“假”的騷操作,刑拘通報一出來,此前吳亦凡與其團隊的一系列“否認”操作也被證偽。
我在之前的文章裏也寫過:在這場事件裏,居然有人指望,吳亦凡團隊裏會有人良心發現,出來指證。這大概是對人性最大的誤解。整個吳亦凡團隊的人,利益都同吳亦凡高度捆綁,你指望他們掀了自己飯碗,然後指着自己説:我有罪?(如果吳亦凡違法犯罪,團隊裏的人不可能置身事外)
掃帚不到,灰塵是不會自己跑掉的。
吳亦凡的事件一旦實錘,我也強烈建議,不要放過吳亦凡身邊這些顛倒黑白、指鹿為馬、助紂為虐、狼狽為奸的團隊成員們。
當年吃肉喝湯的時候沒少他們,現在樹倒就想猢猻散,大難臨頭各自飛,避過風頭在另外抱個大腿東山再起?
沒那麼容易。宜將剩勇追窮寇啊,這些人絕不能放過。
3. 吳亦凡已被刑拘了,其他人還會遠嗎?
吳亦凡刑拘的新聞下面,我看到一羣人留言寫道杭州的林某某呢?
説實話,這種牽扯人性的社會新聞,我一向關注,之所以還沒動筆,是因為林某某和吳亦凡事件之前的狀態類似,目前都還處於“微博判案”階段。
但越關注這件事,就越覺得裏面的疑點重重。
事出反常必有妖,何況是這種涉及4條人命(包括槍斃的保姆),涉及過億家產和賠付的重大事件。
官方出手,一下子就打到了吳亦凡的七寸,直接到了刑拘地步。
我也希望,關於林某某的事件,最終能引起足夠重視,和吳亦凡一樣,這本身也已經不是一個微博事件、社會事件、輿論事件**,而是很多人關心的法律案件了。**
衷心希望,吳亦凡的刑拘,能為其他突破底線、道貌岸然的偽君子敲響喪鐘。
最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想起某部反腐劇裏,有一句經典台詞:
查處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希望這次吳亦凡刑拘也能給所有深陷娛樂圈亂象的人以當頭棒喝:
國法,不容僥倖。
不管你名氣有多大,不管你是哪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