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會有下一個吳亦凡嗎?_風聞
挪威TALK-挪威TALK官方账号-追求基本的道德与健全的常识2021-08-02 15:03

文 | 挪威
圖 | pixabay
第 558 篇文章
這是寫籤哥的第四篇文章。
確實有點多了,所以這也會是最後一篇,關鍵是我的確想寫寫這個話題。
昨天朝陽警方發佈了通告之後,全民都在吃瓜,大家紛紛大喊着一凡有難,八方點贊,我覺得某種程度上是真的説明了畸形流量圈明星的路人緣都塌到什麼地步了,説句不好聽的,大家對電話詐騙都比對他們禮貌些。
但除了單純地吃瓜外,這篇文章標題的問題,其實也很有意思。
吳亦凡會徹底改變飯圈和流量的邏輯嗎?娛樂圈會因此被整肅嗎?吳亦凡之後,還會有下一個吳亦凡嗎?
我悲觀地認為,因為一次吳亦凡事件,飯圈或者説娛樂圈就得到徹底整肅,這個圈子就不再充滿各種傳銷式洗腦和比爛,從此迸發出社會主義的正能量,很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在本質上,這不是飯圈邏輯決定的,這是資本邏輯決定的。
為什麼頂流明星各種被大眾噴,口碑奇差,但他們卻不缺資本和資源,並且每年的選秀產業都會源源不斷地製造出新偶像?
原因很簡單,這玩意賺錢,而且是能賺大錢,能賺快錢。
所以大家願意把錢往這裏面砸,資本天然具備自我增殖的能力,而且永遠往能最快速最安全地實現自我增殖的地方去,他們對掙錢的效率極為靈敏,同時也對自身安全性極度敏感。
製造偶像可遠遠比製造才華型藝人容易太多了,而且前者已經形成完整的產業鏈。
偶像嘛,在這個圈子裏,甚至已經降低到了零門檻的地步,你幾乎不用有才藝,有一張討喜的臉與身材,符合大家的審美,有一些記憶點,立刻就可以設計出一個人設,花錢去買推廣和曝光。
不然你以為微博上動不動誰誰吃早餐就上了個熱搜的那些次條怎麼出現在你眼前的,都是些氪金玩家。
接着,向下做好粉絲運營,向上做好資源對接,很快偶像就可以開始變現了,效率又高,穩定性又強。
最關鍵的是,整個流程可以實現完整複製。
複製,複製,這才是資本最看重的東西,説明可以規模化、產業化,不然百年一遇的天才上哪兒找去,即使找到也就只有這一個人,能榨取的價值相當有限。
事實上在整個流程中,偶像本質上就是個工具人,負責提供給粉絲們作為某個符號而存在就可以了,其它的都是運營可以解決的事兒。
才華型藝人的培養,看運氣也看時間,能跑出來的都不僅僅是隻靠錢就能砸出來,比如你再怎麼砸錢,一個缺乏演技天賦的人,也夠不到張譯這種水準,許嵩在沒有簽約唱片公司之前,自己單打獨鬥,幹翻了背後站着金主的歌手。
天賦就註定了是靠老天爺吃飯,需要運氣,而運氣這種東西,就是最大的不可控因素,甚至比偶像吸毒、強姦還不可控。
再加上才華都需要時間沉澱,再有天賦,訓練和生活積攢都是少不了的,作品本身就需要經過市場驗證。任何一個選擇走才華型藝人這條路的人,都註定會歷經一段漫長而難熬的時光。
這段時光本身就會是故事的起點。
我相信故事會很動人,就像我們曾經的年少輕狂。
但在站在投資者的角度看,這就是風險高,投資回報週期長的投資。
不可控因素太多,利潤天花板肉眼可見,最關鍵的是,能跑出來的都太難太難了,畢竟不是誰都能像王寶強一樣光抽煙就能抽出二十種不同的姿態。
於是,熱錢都湧向了偶像製造產業,從上游的選秀節目,再到出道,粉絲運營,再到變現。
既輕快又肉眼可見的安全。
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能旱澇保收就不要看天吃飯。我相信在吳亦凡高光時,背後的金主爸爸數錢還是數得很開心的。
這是資金端,消費端的差異就更明星了。
偶像可以做到完全吊打才華型藝人的地步,為什麼?因為他們有粉絲,有運營,有管理。無論是做數據,上熱搜,搶曝光,還是給甲方爸爸帶貨,自己家的粉絲永遠都衝在第一線。
於是數據可以逆天,於是換了雙新鞋可以幾百萬瀏覽量讓全世界都知道,而轉化率也可以讓甲方爸爸在拉屎的時候都笑出水花。
總之,大家都很開心,粉絲也很開心,能為哥哥出點血那都是值得的。
反觀才華型藝人,靠作品説話,然後呢?倒不至於沒粉絲,但大多數粉絲都比較正常,像頭腦一熱把一年的工資都梭哈掉就為了圖個「為哥哥做點貢獻」之類的精神獎勵之類的事兒,是絕然做不出來的。
正常人的戰鬥力,無論如何比不上組織起來的飯圈粉,消費力也一樣。
所以資本傾向於批量製造偶像很符合邏輯,吳亦凡這件事也不會打破這個邏輯,吳亦凡倒下,不意味着就不會冒出下一個吳亦凡。
但你也並不能因此就感慨這屆觀眾怎麼了,才會讓這種流量藝人走到舞台中央,其實這也不是觀眾的原因,觀眾一如既往是原來的觀眾,大多數人都正常。
正是因為正常,才給了流量藝人最大的生存空間。
有人把觀眾羣裏一批特別容易被煽動的人組織起來,那麼這批人爆發出來的能量,就是超過你想象的,還是那句話:
正常人的戰鬥力,比不過組織起來的飯圈粉。
正常人消費適用於正常的商業邏輯,但飯圈粉的花錢適用於……傳銷。哦不,不能叫花錢,應該叫「集資」。
只是飯圈的傳銷批了一層娛樂圈的貂,再加上聚光燈閃爍,大家也就忘了這回事兒,但忘了,它依然也是傳銷。
我想象不到,除了寫在刑法上的搞錢路子,還有哪種商業模式的掙錢效率能夠幹得過傳銷。
那麼用傳銷模式捧起來的人,只要不暴雷,風光的確無限,像極了打工兩年穿着貂開着寶馬進村的許天。
只要這個邏輯沒變,偶像製造產業就不會變,下一個吳亦凡就會有,只是看誰是那個倒黴鬼了。
其實作為正常的觀眾其實也不用過於憤慨。
説白了,這是一小撮人燒自己的錢把自己的偶像推上神壇再表演給我們看,而且要出事就是暴雷,這麼大的瓜,都整到牢裏了還不收費,一律公開表演,也很慷慨。
話又説回來了。
雖然沒有哪種商業模式幹得過傳銷,但又有哪條路上的傳銷走到最後沒有炸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