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吳亦凡事件説律師聲明當謹慎_風聞
曲静通幽-网上发表的文章点击量过亿。2021-08-02 06:44
吳亦凡因涉嫌強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多平台封禁其賬號,吳亦凡的粉絲樹倒猢猻散。之前中間敲詐勒索人劉某迢已經被刑拘,都女士寫手徐某也被警方傳喚,致使其髮長文道歉。事件中除了都女士這個大嬴家,和幫吳亦凡發聲明的律師這個小嬴家外,其餘都是輸家。
受吳亦凡委託的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翟嘉煜律師所發聲明,除了澄清都美竹一系列爆料,並直指“都美竹”大名錶示將對她進行提告,同時還措辭嚴厲地警告相關主體撤刪相關言論。翟律師的聲明,不僅引發了吳亦凡的大量粉絲持續多日地對都美竹進行謾罵、圍攻,某種程度上還起到嚇阻了作用,讓更多已經受害的女性不敢站出來發聲。
律師除了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辯護意見可不受法律追究外,在公眾場合和平台上發表的言論,與普通公民一樣必須遵紀守法,翟律師會發表如此聲嘶力竭的聲明,肯定是收了吳亦凡的不少錢,現今吳亦凡已被採取強制措施,説明都美竹的爆料內容基本屬實,那麼反過來卻證明了該律師聲明,有虛構事實的成份,因此涉嫌侵犯他人名譽權、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我認為,該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個人,對此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與民事責任。
本人目前也涉與某集團董事長趙某華所謂的名譽糾紛,在這件事情上,趙某華委託的律師神操作與吳亦凡委託的翟律師相比,可以甩幾條大街。
兩年前,我在向有關部門舉報趙某華涉嫌犯罪無果的情況下,在多個網絡論壇和自媒體平台,發表一系列爆料,對其集團及趙某華個人的名譽,可説傷害不是一點點的大。趙某華所委託的律師,卻沒有出面發表聲明“澄清”,而是到處發律師函給相關平台,説我造謠誹謗,並私下與他們勾通交易,乞求刪除相關帖子。這事過了將近一年,等眾多受害者控告趙某華的刑案被導入民事訴訟,再反過頭來提告本人,索賠精神損失費100萬元,並請求法院判令刪除網上所剩不多的相關帖子。雖然趙某華做婊子還想立牌坊的行為令我所不齒,但他的律師在這件事情上謹慎的處理方式,還是值得肯定。
我的意思是説,律師應該最清楚“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句口頭禪的含意,雖然當事人有委託,但律師發聲明當慎之又慎,更不能因為錢,偏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個法律人應遵循的常識。文/鄭智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