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某凡是加拿大人,中國法律管不了?今天我給他的5000萬腦殘粉普法!_風聞
军武次位面-军武次位面官方账号-专注于高品质的趣味军事科普,打造男人最爱看的频道2021-08-03 08:56

吳某凡的真實演繹
前天突然一則消息刷屏了,我初一看還以為是假消息,仔細一看來源,好傢伙,吳某凡真的因為涉嫌強姦罪被抓進北京公安局了。

這則消息在網絡上爆炸後,我們自然高興的恨不得放鞭炮,但真正要爆炸的是吳亦凡所謂“5000萬粉絲”。
它們説出了大量的腦殘言論,企圖“拯救”吳亦凡的形象,誤導大家的理解,但這些言論明顯處在弱智水平。

▲甚至有人組織要去“劫法場”
我今天就給大家普普法。
首先,從通報中可以看出,吳某凡因涉嫌強姦罪,被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注意關鍵字,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不是行政拘留,兩者有着罪與無罪的區別。
我們在手機上經常看到,某某人在公共場所不戴口罩,不聽勸阻被“行政拘留”的新聞,這其實只是一種常見的治安管理處罰方式,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一般違法行為的人。行政拘留不屬於刑事犯罪,不會留下犯罪記錄的案底,但公安系統可以查到違法記錄。
**刑事拘留則是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觸犯了刑罰的人,**為了防止他逃跑或者毀滅證據等,而限制他的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有吳亦凡粉絲呼籲“凡凡現在只是涉嫌犯罪,並沒有定罪”。
目前確實沒有定罪,但被刑事拘留的人經過審查後,被無罪釋放的案例極少,有人統計説概率大概為萬分之四,基本上只要被刑拘,就是犯罪證據實錘了。
所以我要告訴你,既然公安機關將他刑拘,就已經意味着吳某凡屬於“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他確切的犯罪證據,為了防止他逃跑到國外,不然絕對不會輕易將這位頂流明星抓進去,否則抓錯了會影響極大。
而且,拘留外國人的流程上要比拘留中國人繁瑣很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三百六十七條:對外國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決定或者執行拘留、逮捕後,應當在四十八小時以內層報省級公安機關,同時通報同級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重大涉外案件應當在四十八小時以內層報公安部,同時通報同級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如今四十八小時已過,幾個部門一套流程下來都沒問題,説明吳某凡肯定沒抓錯!

▲吳某凡與粉絲的真實演繹
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一般為14天,且要在三天內向人民檢察院提請審查。在這幾天的時間裏,吳某凡將會享受看守所的待遇。
在中國主要的三個羈押機構分別是**拘留所、**看守所、**監獄。**這是三個截然不同的地方。

拘留所主要是關押行政拘留的人,一般不超過10天,較重的也不超過15天,時間都比較短,處罰執行完畢後就放人了。
拘留所的伙食各地有所不同,我上學時曾有個同學因打架被拘留3天,回來説這3天就從沒吃飽過,早上基本就是一撮鹹菜,一個窩頭,一碗米粥,餓的自己兩眼冒光。着實讓他好好反省了一下,再也不想去了。

看守所的主要功能是用來關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包括刑事拘留的吳某凡。看守所的伙食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差,據説不如監獄裏的伙食好。

▲網傳的北京某看守所伙食
調侃吳某凡今晚吃醋溜白菜
實際上,看守所的伙食是可以自費購買的,在社會里瀟灑慣了的人很難適應看守所裏的伙食,很多家屬會給看守所另外交錢來提高嫌疑人的伙食水平,相當於“開小灶”,所以吳某凡在裏面是不可能吃白菜燉粉條的,肯定會自費吃更好的菜。

如果之後吳某凡犯的罪證據確鑿,被法院審理判處有期徒刑,嫌疑人就變成了犯人,就會被關押到監獄裏開始正式服刑,一直到刑滿才會釋放。

▲網傳的看守所作息時間表
生活還是挺充實的
在監獄裏也不是説直接躺平N年刑滿釋放,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在監獄裏凡是有勞動能力的都必須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在監獄裏沒有免費的牢飯,依然是用你自己的勞動換來的。

前幾天新聞上有一個人故意做出犯罪的事情,被警察抓住後問他原因:我上次進監獄一年半,勞動主要是學縫紉,但是我還沒學會就刑滿釋放了,希望法院這次能把我重判,讓我在監獄把縫紉技術學會……

也許有人真的喜歡待在看守所裏,譬如説“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切格瓦拉,入獄前説“進看守所就像回家”“看守所裏個個都是人才,説話又好聽”,其實被關進監獄後,每天都要老老實實的工作,出獄後後悔莫及。
有人説:“吳某凡是加拿大國籍,中國法律管不了。”

但凡看過我以前寫的“輕武專欄”,就不會説出這種弱智的話。
這種人像極了幾年前某個新聞裏,一外國人因偷盜被警察拷走,身邊的狗腿子聲嘶力竭的喊:“你們沒有權利帶走他,他是摩爾人!”
警察回懟道:“這裏是中國!”

中國《刑法》具有**“屬人、屬地、保護管轄權”**。
先説**“屬人管轄權”**,簡單説就是:中國人在中國違法,要管你;中國人在國外任何國家違反了中國法律,也要管你。
比如,中國法律是禁止公民持槍的,而美國是可以合法持槍的,一箇中國人如果跑到美國買了一把槍,那麼你就違反中國法律了,只不過你沒有造成實質性損害,情節較輕不予追究。
再舉個例子,加拿大是可以合法吸大麻毒品的,如果中國人去加拿大旅遊時吸了大麻,這就觸犯了中國的反毒品法,中國海關有權對可疑的旅客進行尿檢,最後你可能會面臨牢獄之災。

另外,中國《刑罰》還具有**“屬地管轄權”**,簡單説就是:外國人在中國違反中國法律,中國也要管。
所以,除了享有外交豁免權的外國人,其他外國人犯罪的一律適用我國刑法。
擁有外交豁免權人一般都是各國外交官員、國家首腦,吳某凡這種普通外國人哪來的什麼豁免權。
**吳某凡作為加拿大人在中國違反了中國法律,中國是要按照中國法律來處罰的。**而且加拿大人在中國被逮捕判刑的又不止他一個。

▲《人民日報》已經説了,吳某凡沒有豁免權
2014年,加拿大毒販謝倫伯格在中國試圖將222公斤冰毒偷運到澳大利亞,飛機經停廣州時謝倫伯格被公安機關抓獲。在加拿大可能買賣毒品無所謂,但是在中國屬於重罪,根據屬地管轄權,中國有權處罰在中國違法的外國人,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親自求情也沒用。
在2019年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謝倫伯格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而且在2009年、2013年以及2014年,分別有一名日本人、一名菲律賓人和一名英國人在中國因走私毒品被判處死刑,且已執行死刑。

▲毒販謝倫伯格被判處死刑
如果中國人在國外遭到了外國人侵害,中國法律依然可以保護中國公民。中國刑法還具有“保護管轄權”: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比如著名的“湄公河慘案”,2011年糯康販毒集團在湄公河上武裝劫持了兩艘中國籍船隻,13名中國船員被反綁雙手殺害。案件發生後,中國和老、緬、泰四國展開聯合行動,最終糯康集團在老撾被抓捕。
中國方面經過空前的努力,將糯康團伙引渡回中國,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糯康為首的4人死刑。

吳某凡這個外國人目前是被舉報**“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涉嫌強姦罪。**
按照中國法律,強姦罪的一般法定刑為3至10年有期徒刑,但如果存在**“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等結果加重情形的,法定刑則會升格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且吳某凡的外國人身份不僅不會讓他在定罪量刑上存在豁免,反而可能會因此被附加適用**“驅逐出境”的處罰。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10年內不準入境**。

7月19日,吳某凡曾經發微博説“我從來沒有“誘姦”“迷姦”,如果有,我會自己進監獄”。
如今他真的進去了,真是説到做到,所以説,有些Flag不要隨便立。
近年來,一些流量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因為打架鬥毆、嫖娼、吸毒、代孕、強姦等,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而且所謂的“飯圈文化”在瘋狂追星時已經有些走火入魔,比如出現為應援愛豆瘋狂倒奶的醜聞、向韓國士兵送慰問品等醜聞。

▲吳某凡被刑拘這兩天,
粉絲羣裏甚至出現了要去“劫獄”的暴論
針對這種已經畸形的娛樂圈文化,我曾經多次發文痛斥和抵制,甚至受到一些相關利益者的威逼利誘和律師函。
所幸,今年國家開始大力整治“飯圈”和劣跡藝人。
現在看守所裏的吳某凡,將要面臨中國法律的審判,以後“大碗寬面”可能吃不到,多吃“大碗牢飯”吧!
▲手裏捧着窩窩頭,菜裏沒有一滴油
二尺長的牌子脖子上掛,大街小巷把我遊

更多有趣好玩的軍事文章、視頻、圖片、電影、遊戲,請關注“軍武次位面”微信公眾號。打開微信,公眾號搜索“軍武次位面”點擊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