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 最後聆訊今日開始 看清美國政治的意圖及手段_風聞
灵子-讲真港真,新手上路,请各路同行先进多多包涵!2021-08-05 08:51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
有關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美國受審一案,今天在卑詩最高法院進行最後階段的聆訊,為期二星期多預計本月20日結束。期後,將由卑詩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作出最終裁決,可能要到十月份後才有結果。屆時,孟晚舟的去向將有實質的結果。
霍姆斯大法官對於長達兩年多的孟晩舟案件聆訊,會根據控辯雙方爭持的4大論點作出今次的裁決分別:
一:美國是否基於政治考量,對孟晚舟作出起訴;
二:在温哥華國際機場的執法人員(皇家騎警和邊境局人員),是否侵犯了孟晚舟的憲法權利(即違反了《加拿大憲章》的第7條);
三:美國是否向加拿大提供了誤導性資料;
四:美國起訴孟晚舟,是否違反了國際法。
針對孟晚舟一案,卑詩大學全球政治與國際法教授拜爾斯(Michael Byers),以及專研引渡法的温哥華律師博廷(Gary Botting)都有不同的解釋如:政治考量、憲法權利、美國向加方提供的文件可靠性(內容不可靠的引渡案件記錄/Record Of Case),以及在國際法上,美國無權起訴孟晚舟等情。
環繞孟晚舟一案,最大的機會是屬於政治打壓,此一選項對於孟晚舟得以釋放是最為有利。同時,中國亦拘留兩個米高,亦分別審理了康明凱和史帕弗。從政治角度而言,是釋放孟晚舟及兩個米高的最佳方法。
各方證據均證明美國《起訴案件記錄》站不住腳,因滙豐銀行及其高管均知曉華為與Skycom的關係以及Skycom在伊朗的業務,非依賴孟晚舟的PPT陳述來評估與華為合作的風險,孟晚舟“欺詐”滙豐銀行的客觀要件不滿足。美國提交給加拿大的引渡案件記錄(ROC)內容存在大量不實和誤導信息,濫用了美加的引渡程序。“欺詐罪”起訴依賴的兩個要件是:1)不誠實(dishonesty);2)構成剝奪(deprivation, i.e. 造成損失)。孟晚舟的行為,不滿足上述二者中任何一個要件。
孟晚舟引渡案非常不尋常,美國在其指控中,顯示出“欺詐”起訴中很少見的法律和事實缺陷。在孟晚舟案中,沒有欺騙行為,沒有造成(任何人的)任何損失,甚至沒有一個合理的風險因果論述(risk theory)——孟晚舟的PPT陳述與美方稱滙豐銀行可能面臨的風險,沒有因果關係。
這起案件從一開始就註定不是一個單純的司法案件,背後交織着複雜而又骯髒的政治意圖。如此大破綻的引渡依據和嚴重的程序濫用背後,美國逮捕孟晚舟背後真實意圖是什麼?
孟被扣押前後,美國發布多個文件審視華為和中國對5G的威脅,採取打擊中國公司特別是華為的行動,特朗普前高級顧問班農表示“殺死華為比與中國達成貿易協議要重要10倍,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多個場合詆譭華為和中國政府,美國司法部長威廉·巴爾稱5G 領域處於領先地位且中國領先會讓美國失去制裁的權力等等,從美國的一系列動作,可以看出該案被高度政治化,“欺詐罪”不過是羅織的一個罪名,抓捕孟的目的也是針對華為,更進一步來講則是打壓中國高科技企業,維持其技術霸權。
上月的25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謝鋒與美國副國務卿舍曼在天津會談時,謝鋒已清楚交待了孟晚舟一事,表明了中國的立場。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謝鋒與美國副國務卿舍曼在天津會談。
另外,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亦一再強調:對於孟晚舟事件,中方早已指出:孟晚舟事件是一件徹頭徹尾的嚴重政治事件,充分暴露了美國蓄意打壓中國高技術企業和華為公司的政治圖謀,而加拿大扮演了美方幫兇的角色。且一再強調:中國政府維護本國公民及企業正當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清楚闡述中國立場。
雖然,霍姆斯大法官拒絕了孟晚舟一方,提交的從滙豐銀行獲得的新證據。且指出文件涵蓋的內容不在引渡庭審法官的管轄範圍等理由。然而,霍姆斯大法官最後的裁決如何,控辯雙方都會以上訴為理,對案件加以拖延。
最終孟晚舟一案,是否由聯邦司法部長插手解決?或是等待杜魯多宣
佈提前大選,在取得大多數政府執政,不受其他政黨干擾下,加速處理孟晚舟及康明凱和史帕弗事宜,得以圓滿解決,不妨拭目以待。
此外,鹹美頓停止戰爭聯盟(Hamilton Coalition To Stop The War)發言人斯通(Ken Stone)早前促請加拿大政府儘快釋放孟晚舟,且聲稱孟晚舟案是一件政治事件,是中美加叁方的政治角力。孟晚舟被無理在温哥華扣押了二年多,此舉嚴重影響了中加關係。斯通指出:根據本國《引渡法》(第23條)中有一項規定,賦予司法部長明確的權力,可以隨時終止引渡程序;同時,促請聯邦司法部長拉梅蒂(David Lametti)介入以致終止引渡程序。另一方面,斯通亦指出:孟晚舟根據沒有欺詐滙豐銀行,而且有300多份與滙豐相關的文件可以作為證明。因為,滙豐銀行根本一直非常清楚華為和星通科技,以及在伊朗方面的業務等情。
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孟晚舟,是在2018年12月1日於加拿大温哥華國際機場轉機時,遭到加拿大警方應美國要求將她逮捕;從而引發了中、美、加叁國,在司法、政治及外交政治叁方面進行政治角力。
美國的目的甚至不是針對孟,但為什麼選擇從孟晚舟突破?因為從2010年盯上華為至今,美國始終沒有拿出華為在伊朗存在不合規業務的任何證據,其實,孟晚舟引渡案是美國為了遏制中國的發展,為了打擊以華為為代表的中國高科技企業而製造的一個陷阱。
美國對中國的打壓,對華為的精心佈局並不罕見,此前對歐洲、對日本都曾有過類似手段,背後就是美國通過體制制裁全球的權力,使得美國在全球化經貿關係中得以稱霸。美國通過這樣的手段維持技術霸權,不僅破壞了司法正義,也有違公平競爭。技術創新離不開全球合作,即便是競爭也需要公平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