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網絡社區發展和社會治理:網絡環境下的國家安全(四,下)_風聞
善水居主人-新华远谋策论2021-08-06 22:22
四, 虛擬網絡社區的治理原則、目標和方略
嚴峻的現實挑戰
由網聚和圍觀通過社交網引發和發酵的網絡輿論,有其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負面。網絡成了很多人緩解社會壓力和矛盾的舞台,有些網民面對一些重大新聞事件時,往往與自己個人情緒結合,使網絡輿論具有了情緒化的特點。具有隱蔽性的網絡,使得一部分網民在發表言論時缺乏必要的責任感,再加上網絡媒體又缺乏實在的方式進行“把關”和相應的法律規範來限制或防止不良信息的傳播,使得網絡輿論難以控制。社會化媒體作為一種網絡傳播形態,它的輿論導向往往是由意見領袖主導的,而這些意見領袖有時並不一定是最有思想、最具有獨立思考精神的人,而是粉絲多、發言多的人,其中也不乏“大V”和“新三反分子”的身影。在這種情況下,普通網民成了“沉默的多數”。
另外,從中國網民的構成看,低年齡、低學歷網民佔了大多數,網絡的從眾性比較明顯,網絡的及時跟帖和及時評論帶有相當的隨意性。這些進展和趨勢客觀上有利於我國公民社會的培育,但同時也更容易催生“羣體極化”現象。因為在有組織的網絡溝通過程中,觀點相近的網民溝通更加頻繁,意見領袖對其他人的影響更加明顯,因此作為組織的羣體觀點和態度更容易走向極端。此外,網民由於匿名性缺乏責任心與道德意識,網絡輿情表達呈現非理性和情緒化的特證,並與現實價值發生分裂。特別是當有組織的網民不再限於通過施加輿論壓力而是實際介入到事件的進展中時,“羣體極化”現象的負面效應就可能會被放大。這都是必須認真研究、謹慎對待的大問題。
此外,社交網的盛行也誘發了網絡失範行為,主要表現為:謠言、誹謗、暴力語言攻擊、網絡刑事犯罪、網癮、垃圾內容、低俗文化等。“網絡推手”和網絡公關公司的出現也引起了人們的擾慮和警惕。網絡輿論的這些特徵,使得它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產生巨大的影響力,但同時也意味着巨大隱患。所以,社交網是一把雙刃劍,它在為網絡輿論提供了寬廣平台的同時,也滋生和蔓延了網絡暴力和各種失範行為,必須制止和防範。
當然,最重要的是, 網絡作為賦權工具和政治動員平台對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安全以及社會穩定的威脅。目前中國擁有6億多(?)網民,其年齡結構日益與社會整體年齡結構重合,網絡民意表達正在接近或等同於社會公眾的意見表達,網民關注的議題也正向社會議題、政治議題快速轉化。網絡意見的主流化、政治化、現實化趨勢非常明顯。一邊是羣體性事件正在升級,另一邊是公權部門特別是基層政府對羣體性事件的意識、手段、方法普遍缺乏。如果虛擬世界和現實世界的羣體性事件二者合流,將對基層政府提出全新的、更加嚴峻的挑戰。再者,從全球範圍看,最主要的現實威脅來自起主導作用的西方社交網,如臉書和推特等。由於它們的強大功能和覆蓋面,更由於網絡世界的無邊界性,對我國的國家安全構成了潛在威脅。所以,我們更應關注對國外主導的社交網的監控和管理。
虛擬網絡空間的治理原則:社會問題非政治化
虛擬網絡社區引發網聚和圍觀的興奮點,並由此導致突發公共事件的,大多是一般性社會問題。當事人和圍觀民眾的訴求大都是地區性、行業性的利益問題。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面對突然襲來的輿論潮,我們首先必須堅持“社會問題非政治化”原則。高明的地方領導者,應該善於把帶有某種政治訴求的問題化解為地區性問題、行業性問題,把社會壓力分解到社會治理的各個環節中去逐一處置。而如果反其道而行之,把這些具體的經濟、民生方面的問題政治化,只會激化矛盾,讓各種社會壓力都集中到一個斷裂點上,就可能使局勢惡化而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干擾黨和政府的大政方針。
虛擬網絡社區的監管目標:輿論表達的多元和平衡
在虛擬網絡社區中,草根的意見表達幾乎成為唯一的意見表達,出現輿論表達不平衡,缺乏多元性的嚴重問題。所以,我們建議,對於中國虛擬網絡社區的監管目標應該確定為輿論表達的多元和平衡。這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實現。
首先, 疏通常規的民意表達渠道,以多種形式、多管齊下地滿足不同社會羣體的意見上達需求。目前,緊迫的任務是解決民意表達渠道畸重畸輕的問題。由於渠道不夠通暢,使中國的網絡輿論焦點表現出持續高温,並居高不下。它顯示我們的公權力機構還不善於和民眾通過網絡來實現對話和溝通,説明我們官員對於網絡輿情的調控能力有待提高。面對這種窘境,我們建議可以採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法,首先解決意見表達的平衡問題。政府機構及官員的一項重要職能是如何有效地將自己的話語參與到網絡環境下的社會對話中去,這種對話與溝通,雖然不能統一人們的思想,但至少可以使網絡輿論的表達更加多元和平衡,它可以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為社會共識的達成提供一種必要的參照系,並且也可以分散和緩解單一化的網絡意見對於社會現實的破壞性壓力。事實上,網絡輿論的興起為實施輿論監督提供了新途徑,更利於發揮為社會減壓的功能,同時也為政府提供了聆聽民意、彙集民智的新渠道,有利於推進政治文明建設。
其次, 放大正面輿論,推動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的良性互動。新媒體時代,網格媒體通過鏈接、專題、博客、播客等形式,把傳統媒體的相關報道和不同的觀點、評論集納在一起,並通過選擇、強調和再呈現,重構事件全景圖,進而引發觀點的大碰撞。在某種程度上,網絡輿論既引發自傳統媒體,又集中和放大了傳統媒體輿論。
另外,傳統媒體可以通過對傳播效果的控制,來引導網絡輿論發展的方向。因為傳統媒體的權威性,使人們對它們已有了較多的依賴與信任,特別是一些大的新聞機構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已經相當牢固。所以,當人們在網上要獲得新聞信息時,總還是會把傳統媒體特別是有影響力的傳統媒體經營的站點作為主要甚至是首要選擇。傳統媒體本身所具有的公信力、權威性和可靠性, 可對網絡輿論進行選擇、過濾、放大,調控網絡輿論的導向。彼此嵌入、互有分工、各有側重,掌控輿論導向,是兩類媒體良性互動的基本法則。
第三, 培養和發現具有正能量的網上“意見領袖”,發展網絡盟友,引導網民自我救育、自我約束。網上輿論易受少數人控制,當網絡上出現大量虛假信息和極端言論時,網民對於權威言論有較強的依賴感,需要“意見領袖”解疑釋惑。“意見領袖”又稱輿論領袖,通常指在信息傳遞和人際互動過程中少數具有影響力、活動力,既非選舉產生又無名號的人。這些人是大眾傳播中的評論員、轉達者,是組織傳播中的閘門、濾網,是人際溝通中的“小廣播”和“大喇叭”。網上“意見領袖”熱衷於利用網絡平台展示自己,以此來貼近和影響網民。但應該看到,網上“意見領袖”的價值觀與我們所倡導的主流價值觀有一定距離。更應該看到,一些”新三反分子”常常偽裝成意見領袖,但實際上他們不是我們所説的意見領袖。對於這些人我們必須善於甄別,並堅決予以取締和打擊。
所以,為國家大計,我們要把培養和爭奪具有正能量的網上"意見領袖"作為一項長期工作,更多地關注現有網上“意見領袖”,爭取為我所用。同時,培養我們自己的網上“意見領袖”,通過“意見領袖”來引導網絡輿論,強化主流輿論,爭取中性輿論,孤立反動言論;要注意發現和團結那些關心黨和國家大事、觀點立場正確、發帖量大、有一定號召力和影響力的“高級網民”。通過網民引導網民、網民感染網民,實現網民自我教育、自我引導,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網上鬥爭中,廣大網民的支持是取得鬥爭勝利最重要的依靠力量。要善於引導網民情緒,最大限度地爭取最大多數網民的聲援和支持,孤立和打擊極少數別有用心的組織者和幕後策劃者。
我們同時還要發展盟友,形成與盟友的合力。地方政府宣傳部門要在網絡社區(BBS、微博客、Q羣等載體)和“公民報道者”和“網絡意見領袖”中發展“盟友”。盟友不是部下,也不是潛在的敵人。要允許和鼓勵他們對地方政府的施政缺失提出批評,開展輿論監督,同時通過積極溝通對話,幫助他們理解現代社會公共治理的全部複雜性,引導他們在最根本的問題上幫助地方政府,緩釋民間某些不滿情緒。一方面,要改進政府的立場表達和主流媒體的新聞宣傳,增強説服力;另一方面, 要把握住社情民意的脈搏,認真傾聽網民和公眾的利益訴求乃至某些非理性情緒,促進官民溝通,促進社會不同羣體利益的均衡表達和平等博弈,化解社會隔閡和對立情緒,打造國民政治共識,築牢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
虛擬網絡空間的治理方略
在日常的具體治理方面,我們提出以下方略。
第一, 充分發揮和利用網絡的“安全閥”機制,防止事件從虛擬走向現實。中國正處在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各類矛盾和利益衝突必然使各階層關係出現緊張,亟需構建社會的“安全閥”機制及對民眾的精神撫慰機制:讓人們有苦有地方説,有不滿有地方宣泄,社會的緊張能夠藉助某種娛樂和消遣得到代償性的滿足與精神撫慰。而網絡無疑是最為便捷且成本低廉的“安全閥”與“代償性滿足”的表達與宣泄空間。因此,我們應該而且必須給網絡的表達以更大的話語空間,給網絡的內容呈現以更寬容的文化尺度。
第二, 在重大突發事件處理中,爭取搶佔輿論引導的“第一跑道”。在今天多元化的大眾傳播環境裏,如果信息不透明、不公開,在網民心目中就極易產生“有貓膩”的感覺,產生不良的心理影響。可見,公開、快速、暢通的信息渠道,是引導網絡輿論的必要前提。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後的“黃金4小時”內發佈權威消息,主導輿論,平息事件。先發制人,後發制於人。謠言擴散的過程正是新聞媒體保持沉默的過程,正面的聲音如果跟不上,負面信息就會乘虛而入。為此,網絡媒體要利用網絡傳播快捷的特點,在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要爭取搶佔輿論引導的“第一跑道”,及時發出正面聲音,做到關鍵時候不“失語”,使“謠言止於事實”,避免社會恐慌或混亂。可以利用網絡新聞的海量性特長及時推出專題,通過準確、客觀、全面的報道,向社會提供全方位信息,滿足不同社會羣體不同層次的信息需求,消除可能產生負面輿論熱點的信息盲點。
為此,公權部門在處理公共突發事件時應該掌握兩個要點:一是介入事件的時機不容滯後,不僅要通過黨報、電台、電視台發佈信息,更要學會利用網絡隨時跟進、及時刷新事件的進展情況;二是要轉變介入姿態,不能一味地保持高壓、扭曲、遮蔽等方式,而是應該拋棄由官方獨家掌控信息的意識和行為,學會讓多雙眼睛觀察,讓多種聲音説話,讓民眾在多種信息中進行分析判斷,得出自己的結論。如果在突發事件和敏感問題上ー味缺席、失語、妄語, 甚至想要遏制網上的“眾聲喧譁”,則既不能緩和事態、化解矛盾,也不符合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精神。
第三, 採取必要的“切割”手段,勇於“搶旗識”。針對某些對地方政府和地方形像的負面新聞,一旦調查屬實,建議政府迅速採取必要的“切割”手段,包括中央和地方切割,地方與基層切割,政府和無良官員切割。避免上級政府為下級政府、政府為個別無良官員的不作為和其他問題“背書”,不要被他們用種種冠冕堂皇的理由所忽悠。另外,在網絡輿情中,政府特別是宣傳部門要勇於“搶旗幟”,意思是説,要站在正義的一方,高舉道德和善治的旗幟,引導輿論和事件的方向。面對突發事件,政府和主流新聞媒體僅僅發佈信息還不夠,還必須迅速瞭解和把握網上各種新型信息載體的脈搏,迅速回應公眾疑問。要高舉社會正義、司法公正、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的旗幟,積極排查和解決各種不和諧、不穩定因素,維護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不要因為種種顧忌,把這樣的旗幟送給網上“意見領袖”或其他別有用心的人,而讓廣大網民對政府失望。
第四, 加強信息安全立法,做好網絡管理工作。網絡是言論自由的重要表達方代,但任何自由都不是無限的,網絡絕不是隨心所欲的泄憤場。當前必須進一步加強網絡立法工作,從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角度規範互聯網行為,防止極少數人借題發揮攻擊國家政治制度,也要防止網絡間諜利用羣體性事件實施滲透活動。同時應該調整網絡警察的職權,使其主要職能不再侷限於查處不健康網頁,也應承擔“治安警察”的職責,對網絡上出現的羣體性事件及時進行疏導,對故意挑起事端、散佈謠言、煽動鬧事的網民予以制裁,將網絡言論控制在合法、有序的範圍之內。通過立法來規範相關網站的自我管理,對博客和版主實行實名註冊制,對故意發佈虛假信息的網民進行適當處罰等,以此確保網絡規範、有序運行。
第五, 加強對網民的引導和教育。網絡造就了一個“眼球判斷“而不是“大腦判斷“的時代。由於網絡傳播的匿名性特點,使得個人在表達意見時不用過多地擔心自己會陷入道德譴責,但有時卻缺少了理性。在網上眾多網民以“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正義者自居,對攻擊對象拍磚罵孃的時候,其實有時已經不由自主地卷人一股情緒的洪流,無意中促成了網絡暴力。網民跟風式的忽悠,也越來越使網絡和“民意”走得太遠,並且摻有太多的“水分”,暴露出缺乏誠信的軟肋。此種情況向我們昭示:網民搭建了網絡平台,卻也在自毀這一平台。所以,我們要求每一個網民,在享受電子技術給生活帶來便利和快樂的同時,也應該有一份責任,一份網絡公民的責任一一拒絕網絡暴力、煽動、辱罵和攻擊等非理性行為。如果我們不能在網絡中形成一個良好的公民社會,那麼,就難以跨越到現實社會的民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