捫心自問,我並不比霍尊高尚_風聞
修正弹道-2021-08-15 11:07
互聯網輿論表現的道德水平讓我心生慚愧,霍尊的瓜其實不苦也不甜。
作為一個直男,評價一個當紅小生,我首先感覺自己很羞恥,這不是我這類人該吃的瓜。然而,觀網上關於霍尊的評論顛覆了我的自我評價,因為從大多數網友表達的觀點看,我的道德水平也不咋高,甚至不及格。本來認識到自己的德行需要提高也是件幸事,但我其實更多的認為網友在互聯網上對別人的要求過高了,大家比我在現實世界中接觸到的活人要高尚的太多了。
如今網上對霍尊的批評大概有這麼幾點。1、負心人,戀愛八年一朝棄。2、當紅前吃女方軟飯,發紫時分手摳摳索索。3、和平分手不成,設計陷害前女友。4、在羣裏污言穢語,不堪入目。
負心人。我也曾經是過,也曾經主動向愛着我的人提出了分手,甚至連當初是否跟人家發過誓會愛她到死,我都不記得了。你呢?
吃軟飯。我沒吃過,也沒那本事。但我相信所有吃過軟飯的都是憑自己的資本吃的,有的憑臉蛋,有的憑年齡,有的憑才華,有的憑嘴甜,有的憑對方對自己以後飛黃騰達的期許。如果僅僅是憑女方對愛情的執着,那也是憑丫的幸運。至於所謂的分手費的問題,我就更納悶了。夫妻離婚分割共同財產,這是法律。戀人給啥分手費?誰的青春不被歲月收走?接受贈予是每個人的權利,但乞求更多,就那麼高尚與理所應當?如果我是女的,誰tama給我分手費老孃肯定砸他臉上,因為他睡了我嗎?老孃還睡了他呢!我甚至認為,女方要是因此弄死某個負心男,完全可以接受,要錢還是算了,要求別人時也降低了自己。當年我訂婚時,給我媳婦了一萬元錢,買了些首飾。那時我年輕不懂事,覺的太俗氣。我爸説還是要給的,這個錢其實是“訂金”。雖然説出來不好聽,也可能不對,但我爸當年卻是這麼跟我説的,這個訂婚的錢,如果你們順利結婚了,就算了,如果女方毀親會退回來,如果男方毀親人家就不退了。按照我們當地的習俗,訂婚後男女住在一起,輿論是可以接受的。如今的年輕人不見家長就同居了,沒能走到一起,怨誰呢?怨自己眼瞎嗎?還是怨人性本就如此。
陷害前女友。説實話,這一點我幹不出來,想都不敢想。但是,女方所説的證據呢?如果男方真想這麼幹,那繼續好了,反正也這樣了。
微信羣裏言語粗俗。這個我和我認識的很多人平時都説過類似的話。這一點我其實是不理解女主的,如果她認為這樣低俗的男友很噁心,那分手啊!告訴他這樣不對啊!知道自己年輕的男友吃補藥,不應該當成天大的事讓他潔身自好,注意身體麼?我們有的網友也奇怪,前幾天剛嘲笑別人牙籤,現在又接受不了一夜七次郎了?
最後説説男主霍尊,他不委屈。如果他單純是一個音樂人,説實話這點事不算啥?社會追捧一個才子時同時也會接受他的怪癖。退出演藝圈幹啥玩意?有好作品扔到這個毀了你的互聯網上,一定還會趨之若鶩。竇唯都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犯罪了,咋了?我就這樣!誰求着你們喜歡了?人家李雪琴一個姑娘都敢説“我要對網上那些不喜歡我的人説一句,我也不喜歡你!”。為啥説霍尊不委屈,因為他明白自己掙的不單純是音樂這門藝術的錢,而是流量藝人在掙粉絲受眾的錢,吃的是明星飯,罔顧了藝術。
人是複雜的動物,任何人設都將崩塌,因為人設代表片面。
互聯網上假人設,聚光燈下無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