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海王”當事人發聲闢謠:謠言像“要人命的慢性毒藥”_風聞
guan_16184939092179-2021-08-16 10:22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國繼續蔓延,各地陸續出現感染病例之際,民眾的心被疫情牽動,此刻正是需要我們目標一致、齊心抗疫的時候,卻屢次出現了與疫情有關的造謠事件,一次次煽動了大眾的言論和激烈情緒。
8月初,網上突然流傳出武漢進行全員核算是因為一確診新冠感染患者唐某在武漢分別約見了所謂的“前女友”和“現女友”,導致病毒擴散。原本只是一則毫無實錘的虛假桃色新聞,然而新聞卻又發展成唐某兩位“女友”又各自有其他男朋友,事件從一開始的“狗血三角戀”逐漸向“魔幻”升級,隨之而來的是網上鋪天蓋地的調侃嘲諷和指責謾罵。到了8月5日下午,網傳的唐某“現女友”雙女士發佈了闢謠微博,微博裏不僅闢謠了網上編造與杜撰的一切,還披露了自己被騷擾的事實。事件當事人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被完全公佈,騷擾電話短信接踵而至,甚至有人冒充防疫人員打電話給事件的每一位當事人,想要騙取他們的個人信息,對其進行網暴。
**謠言損害公民名譽,影響社會安定。**隨着互聯網的快速發展,近年來網絡謠言也在滋生蔓延,既有針對公民個人的誹謗,也有針對公共事件的捏造。網絡謠言不僅敗壞個人名譽,給受害人造成極大的精神困擾,更損害國家形象,影響社會穩定。三人成虎,針對公民個人的造謠誹謗,有2018年四川德陽安醫生案件,因為一個孩子家長的造謠遭受網絡暴力,一位兒童女醫生不堪壓力吞藥自殺。各地疫情頻發,造謠者發佈各類虛假消息,引起社會民眾恐慌,社會影響惡劣。
**堅決打擊造謠傳謠,守護網絡清明風氣。**面對造謠者,執法部門應嚴厲打擊,維護公民應有的權利。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若遭遇他人惡意造謠誹謗,公民應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衞自己的名譽和權利,就如浙江餘杭“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案”中的吳女士一樣,當無端受到他人造謠而被單位開除,又收到大量詢問謾罵以至於影響正常生活時,她選擇了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造謠者的刑事責任,隨後檢察機關、公安等國家公權力介入,吳女士獲得了有力的支持。當網絡成為現代人的重要活動場所,無論是名人還是普通人,都極易被裹挾進謠言的漩渦中。知法守法,不做編造謠言的始作俑者;懂法愛法,不做人云亦云謠言的傳播者。面對謠言,公眾更應保持理智,作出清醒的判斷,擯棄迴避、推卸並自我解脱責任的看客心理,更不應加入網絡暴力的隊伍,對事件的真實人物進行攻擊,宣泄自己的不良情緒。
在武漢“海王”事件發生到真相大白,當事人一句“謠言像要人命的慢性毒藥”值得人反思。也許看完網上一則不知真假的消息,作為談資你向他人談起,無意間已做了謠言的傳播者;當出於義憤填膺你在鍵盤上敲下一個個情緒激烈的字眼,就化成了壓垮別人的一根根稻草。不知全貌,不予置評,是網絡時代下對每個人提出的新的要求。如何有效防止謠言的產生與傳播,更好地維護網絡安全,更是網絡時代對國家和社會提出的新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