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低質量明星又雙叒叕翻車了!_風聞
文化产业评论-文化产业评论官方账号-2021-08-16 08:39
最近的娛樂圈過於熱鬧,前有吳亦凡,後有霍尊、張哲瀚,大家紛紛嘲諷,下一個會是誰?內娛明星一個接一個地翻車,折射的是如今明星失範的常態化異象。明星失範大致可分為違法類和違德類,而無論哪種影響都是極其惡劣的。另外,隨着網絡造星工程興起,網絡紅人翻車也比比皆是。而面對明星失範這一現象的常態化,我國很早以前就對藝人提出了德藝雙馨的角色期待,這種軟性提倡也一直延續至今,同時也配合了對劣跡藝人懲戒的強制規範的硬性手段,告誡藝人不要觸碰道德法律的紅線,否則就要付出沉重的代價。除此之外,文化產業評論(ID:whcypl)認為還應該從源頭提高明星准入門檻,將明星進入納入制度化範疇,同時加強監管。
作者 | 梔晞、陳爽(文化產業評論作者團)
編輯 | 馮嘉欣
來源 | 文化產業評論
正文共計7143字 | 預計閲讀時間18分鐘
近日,繼吳亦凡驚人大瓜轟炸全網後,霍尊和張哲瀚也出事了。

前者不尊重女性、被捶出軌和冷暴力,各種侮辱女性、猥瑣的話與其熒幕上呈現的國風仙氣歌手造型天差地別,在各方壓力下,雖然他昨日已經發表了退圈聲明,卻仍不死心想拖女方下水,小作文式的公關稿被指“茶”裏“茶”氣的,字裏行間都在透露着自己才是受害者,大家不放過我可以,我會退圈的,但是請大家放過我的朋友們啊!

後者則陸續被扒出不尊重國家民族歷史,涉嫌參拜靖國神灶等,雖然用“無知”“今後一定好好學習歷史”之類的話語多次發表道歉聲明,但官方和大眾顯然並不接受這樣的推辭,剛培養起來的品牌方几天內紛紛解約,已播出的作品也被傳可能下架,甚至這些醜聞傳到韓國去也受到一致的批評,這樣看來,新晉耽改頂流要倒下了?


那麼,霍尊和張哲瀚事件究竟是怎麼回事呢?娛樂圈翻車亂象的背後,該有怎樣的規制來矯正這種畸形生態?整個行業未來又將何去何從?
中國內娛低質量藝人
8月13日,最早傳播“人類高質量男性”梗的徐勤根成功憑藉“油膩”走紅,並完成了直播首秀。伴隨他走紅的還有“高質量”一詞,隨後大家將該詞用於各類場景調侃,如用人類高質量幼崽形容孩子很乖此類。

而面對中國明星頻頻翻車,小編提議,既然有高質量xxx,那麼吳霍張之輩是不是可稱得上“中國內娛低質量藝人”了。
低質量藝人是怎樣的?這裏以最近的張哲瀚和霍尊為例介紹一下。
首先來看看張哲瀚,明顯屬於吃到耽改紅利的演員,因在今年2月播出《山河令》中飾演主角周子舒而爆紅,然而這份爆紅卻如同曇花一現,因為僅僅半年不到,張哲瀚就面臨着重大翻車,還是涉及不尊重國家民族歷史的嚴肅事件。
本月,網友爆料稱張哲瀚之前參加朋友在日本乃木神社舉辦的婚禮,並且和反華人士黛薇夫人合影,後來更被扒出他在靖國神社裏開心合影的多張圖片等。


作為公眾人物,本就應該時刻規範自身行為。他這些傷害民族感情的行為,顯然不是單憑道歉聲明中一句簡單的“無知”就能抵過的。忘記歷史,就意味着背叛。

更有人曬出靖國神社門口的照片,一箇中國人説不知道“靖國神灶”本就離譜,難道也不認識門口的漢字嗎?門口標牌上清楚地寫着,“禁止參拜以外的入內”。

事件發酵後,人民網評“傷害民族感情,必須涼涼!”

央視新聞評“靖國神社盡是鬼,勿忘歷史當自強!”

隨後,張哲瀚此前積累的品牌合作方全部宣佈終止合作關係,他本人及工作室微博均被禁言,藝人本身也被中國演出行業協會要求會員單位對其進行從業抵制。


接着看看霍尊,以一身長髮國風美男的造型出現在大眾視野中,2012年參加東方衞視真人秀節目《聲動亞洲》獲亞洲賽區三強,2014年憑藉一首《卷珠簾》亮相央視馬年春晚,之後參加了諸多活動、發行歌曲等,星途還算璀璨。

然而,8月10日晚,他被爆料戀愛期間出軌、拋棄相戀九年的女友,羣聊的聊天記錄還顯示,他疑似在與前女友陳露交往期間存在冷暴力行為,並且吐槽自己參加的節目《披荊斬棘的哥哥》會把自己弄“low”,是個炒回鍋肉的節目。
8月12日下午,中國文化管理協會網絡文化工委官方微博發文,引用《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出演藝人員不得出現違背倫理道德或者社會公序良俗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

同天下午,芒果TV《披荊斬棘的哥哥》節目官方微博宣佈:經協商,霍尊先生退出《披荊斬棘的哥哥》後續節目的錄製,隨後,節目中霍尊純享版片段也已被芒果TV下架。

8月14日,霍尊發表退圈聲明,一篇小作文被網友嘲笑為退圈前的洗白,給女方潑髒水的經典“茶”文(全文指路微博)。

網友們貼心總結了小(gong)作(guan)文(gao)想要表達的十大要點,隨後,女方也不甘示弱,進行新一輪迴擊。

層出不窮的吳亦凡、霍尊、張哲瀚、背後:
明星失範的常態化
不僅僅是他們兩個翻車,最近,娛樂圈中明星的各種亂象一直在刷新公眾的認知,代孕、誘姦、出軌等突破道德底線乃至法律底線的事件頻頻發生。
**而明星究竟是什麼?**許多學者通過研究認為明星不僅是一個真實的人,更是一種人格面具。明星形象的形成依託於其個人形象與熒幕形象,經過媒體不斷的宣傳推廣而變成公眾的新消費對象。
**從電影名人走向明星,意味着這些人的行業形象與私人形象更緊密聯繫在一起。**熒幕中好人設和形象是文藝創作者通過對市場上消費者的觀察而精心創作出來,如BG(代指言情類)青春小説里人間理想段嘉許、無所不能倦爺,BL(代指耽美類)小説裏温柔專一花城、逢亂必出含光君,這些虛構的角色受到許多人的追捧和喜愛,因此,娛樂造星機制就藉助這些角色魅力來打造明星的人設魅力。
而明星失範,是指明星在監管或約束缺位時發生的違反規範的行為。從早些年柯震東吸毒、范冰冰偷税漏税、翟天臨“不知網”到今年羅志祥出軌、吳亦凡涉嫌強姦、鄭爽代孕、霍尊疑似出軌等失範事件,我們都能從中看到,其趨勢是明星失範已經常態化。
進而,我們可以將明星失範大致分為違反法律和突破道德底線兩大類。
**一類是明星涉嫌違法犯罪,沒能依法履行公民義務。**這類失範行為不僅涉及私人違法,更涉及到公眾人物違法對整個行業規範造成的不良影響,比如偷税漏税、嫖娼和吸毒,以下主要分析三類。
**首先是吸毒類。**目前大家最為熟悉的吸毒明星應當是柯震東、陳羽凡,但這也只是冰山一角。在被查處之前,這些明星還在熒幕面前維持着光鮮亮麗的正面形象撈金,罔顧中國千千萬萬緝毒警察的犧牲。

△涉嫌明星簡介(不完全統計)
**其次是偷税漏税類。**近來最典型的偷税漏税明星無疑是范冰冰,其陰陽合同曝光後被責令按期繳納税款、滯納金和罰款逾8億。

而早在她之前,2002年,內娛知名女演員劉曉慶就因偷税漏税被逮捕,並且在看守所待了一年多。

**在范冰冰事件牽扯出陰陽合同後,人們還發現很多明星紛紛開始註銷公司和工作室。**比如當時的新疆小城市霍爾果斯曾是影視公司競相駐紮的税收優惠寶藏地區,因為按照當時的政策,在該城註冊的公司能夠享受“五年內企業所得税全免,五年後地方留存的40%全免”的税收優惠,因此吸納了一大批影視空殼公司,但最終結果只是幫助明星資本節省了大量繳納税款。近日,有報道顯示,各大影視公司又嘗試遷移到海南這個新政策紅利熱城,如何炅在今年4月成立海南何樂不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王一博成立海南博遠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再次是嫖娼、強姦等涉及男女性關係類。**比如從黎姿等人主演的《古惑仔》中憑藉烏鴉哥一角走進大眾視野的張耀揚,他在自己的演藝生涯中多次飾演反派,卻依然收穫了許多觀眾喜愛,後來還憑藉電影《槍火》獲香港電影金紫荊獎最佳男配角,但隨後他卻在北京因涉嫌藏毒和嫖妓被抓。

再比如2014年,出演過《激情燃燒的歲月》《媳婦的美好時代》、並曾獲第18屆上海電視節白玉蘭獎最佳男演員獎的黃海波因嫖娼而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和收容教育。

以及2021年7月,加拿大籍華人演員、歌手吳亦凡因涉嫌強姦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另一類是明星違反家庭美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國家大義等。**這類失範行為包括明星私生活混亂(如出軌、家暴)、公眾場合有不文明行為(如在禁煙場所吸煙)、直播代言翻車和忘記民族恥辱(如以娛樂態度對待民族傷痛、罔顧先輩付出)等。
**首先是明星違反家庭美德類。**比如2020年,羅志祥被女友爆料是“時間管理大師”,多次出軌和約令人惡寒的“多人運動”。

又比如國風歌手霍尊被爆料聊天羣“滬上情慾流”,在羣裏取名“柳下惠本尊”,羣裏盡是些出軌、一夜情、黃腔等不堪入目的淫詞穢語。

再比如演員蔣勁夫在公眾面前維持着陽光男孩的形象,但卻多次被女友爆料家暴。


**其次是明星違反社會公德類。**比如今年鄭爽被前男友舉報到國外非法代孕並棄養孩子,而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而鄭爽到國外代孕無疑是在鑽法律的空子,同時也違反了社會公德。


**再次是違反職業道德類。**一些明星舉着鉅額片酬卻不能盡職負責,被爆料摳圖式演技、不能吃苦等,還有一些明星在加入直播帶貨賽道後帶貨翻車,以及代言產品翻車,如湖南衞視主持人杜海濤代言的“網利寶”出現問題、汪涵因代言“愛錢進”而被立案偵查。

**最後是違反國家大義類。**比如因耽改劇《山河令》火起來的演員張哲瀚近日被扒出曾參加地點在乃木神社的婚禮,並且婚禮上有身份敏感的反華人士黛薇夫人。


△黛薇夫人的人間迷惑行為
這些外表光鮮亮麗的明星頻頻出現翻車醜聞,而看待這些突破道德乃至法律底線的行為,我們也不能簡單地抱有吃瓜心態,更應當認識到這些醜聞不僅給影視行業抹黑,更敗壞了社會風氣。
不止在娛樂圈,身處當下的時代,網絡造星也逐漸氾濫起來,為了炒作而不擇手段的人比比皆是。
比如林生斌靠着“6·22杭州小區縱火案”中遇難女主人丈夫的“頭銜”立好丈夫人設,開社交賬號“老婆孩子在天堂”來“思念”逝去的家人,還以逝者名字組建了兒童品牌“潼臻一生”,電商生意越做越火,但今年6月他卻官宣再婚生女,隨後又被爆料其私吞亡妻賠償金,受害者和好丈夫人設瞬間崩塌。

再比如B站知名UP主黨妹公然穿着二次元服裝在旅順博物館前跳起宅舞,完全無視國家和民族的歷史傷痛,帶來了極差的社會影響。


而面對諸多娛樂圈亂象、明星失範,我國對演藝領域藝人行為規制做出了怎樣的調整與變化?明星失範又如何能夠不再“常態化”?
如何破解明星失範常態化?
**七月的吳亦凡,八月的霍尊、張哲瀚,娛樂圈真是好不熱鬧!**在這一場又一場由明星失德引起的娛樂奇觀背後,圈內人嚴格劃分界限以免引火上身,圈外人忙於吃瓜,就看下一個又是誰,而光鮮亮麗的明星們也總是不會令人“失望”,一個接一個地翻車。

而面對明星失範這一現象的常態化,我們除了吃瓜之外,更應該有一些理性的思考。
明星不僅僅是一種職業,更是一種社會角色,還不是一般的社會角色,明星作為公眾人物,甚至是作為榜樣的存在,一言一行均可能被效仿,因而他們在享受社會紅利的同時要肩負更多的社會責任,因此,我們對這一角色有特定的角色期待。
我們對明星的角色期待無外乎四個字——德藝雙馨。

所謂德藝雙馨,即明星不僅要有能拿得出手的藝術作品,能為藝術而獻身,還要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遵守社會法治規範,維護社會道德,弘揚社會核心價值觀。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擔得起“明星”這兩個字。
**對於明星德藝雙馨的角色期待,早已有之。**2004年,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在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演藝明星表彰大會上特別強調:德藝雙馨既是藝術家獲得成功的必由之路,也是藝術家終生奮鬥的目標。2012年,文藝界也提出將“愛國”“為民”“崇德”“尚藝”作為文藝界的核心價值觀。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強調“繁榮文藝創作、推動文藝創新,必須有大批德藝雙馨的文藝名家。文藝工作者要講品位,重藝德,為歷史存正氣,為世人弘美德,努力以高尚的職業操守、良好的社會形象、文質兼美的優秀作品贏得人民喜愛和歡迎。”
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中指出“文藝工作者要把崇德尚藝作為一生的功課,把為人、做事、從藝統一起來,加強思想積累、知識儲備、藝術訓練,提高學養、涵養、修養,努力追求真才學、好德行、高品位,做到德藝雙馨。”
**然而,再多的期待也僅僅是一種期待。**對於身處娛樂圈大染缸的明星而言,能為大眾提供更好的作品已是不易,在名與利的誘惑下,還要德才兼備就更為艱難。
**一方面,這是因為我們如今置於消費社會大環境,明星的生產早已從生產導向型轉向消費導向型,其最終是資本邏輯控制下的商業模式。**因而,“流量”“人氣”“商業價值”等逐漸超過明星作品和品性逐漸成為衡量一個明星的標杆。這從吳亦凡事件中可見一斑,原本早在2016年“小G娜事件”時,吳亦凡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然而因其背後資本的力挺,最終竟然“化險為夷”,期間還又翻紅,並一路蹦躂到了現在,不過所幸,他已經不能再蹦躂了。

另一方面是媒介技術的發展。媒介的發展、注意力經濟和顏值經濟的盛行,使得明星不再神聖化,越來越多的人在網絡上憑藉某一特性而翻紅,從而成為網紅、明星。因而明星的門檻越來越低,他們或許並沒有太出眾的才藝,而道德品行更是一概不知,僅僅只是依靠獲取大眾目光取勝。這些人在成為所謂的“網紅”“明星”之前,也只是一個普通人,也許其品行本也沒多高尚,在進入娛樂圈這個名利場後還能提升境界?同時在互聯網這面照妖鏡下,他們的任何不端行為都將會暴露無遺,至於何時暴露,只是時間問題。
既然角色期待這種軟性提倡早已不能滿足現實需要,那麼破除****明星失範的常態化則更需要一些硬性手段——強制規範。
早在2014年9月,國家廣電總局就下發了《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製作傳播管理的通知》,即劣跡藝人“封殺令”,通知明確指出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行為的藝人參與制作電視節目、代言廣告等。
2020 年,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電視界職業道德建設委員會成立,會議審議通過《電視界職業道德建設委員會章程》,旨在建立健全演藝人員聯合評議懲戒機制,對藝人失德行為共同做出懲戒措施。
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列舉了15條演藝人員禁止性條款,還根據演藝人員違反從業規範情節輕重及危害程度,分別實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

同時,在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編劇趙冬苓還在採訪中提出了分等級懲戒“劣跡藝人”的建議。

以上硬性手段均與明星頻頻翻車有關,為的就是讓明星們知道,當犯錯後,並不是立馬道歉就能獲得原諒,然後東山再起的。畢竟,不是所有的“對不起”都能換來“沒關係”,因為傷害並不能消除。
綜合來看,軟性提倡沒有實質性的威懾力,而硬性手段多針對於事後規範,明確藝人為劣跡行為買單的成本,以此告誡藝人不要觸碰道德法律的紅線。但至少也要感謝各位“明星”“網紅”們,讓中國普法有了更多的機會。
而除此之外,或許還應該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即提高明星的准入門檻,各行各業的進入大都有相應的資格證明,比如教師需要教師資格證,主持人需要主持人證,那麼明星可否也採取這一措施,並將道德品行考核作為一項重要的標準,以此將明星准入納入制度化範圍,從源頭降低明星失範的風險,同時加強行業監管,進行不定期考核等,也許會是一個值得嘗試的可行性措施。
結語
“明星”,古指天空中的啓明星,是除去日月之外最明亮的存在,以其作為當今藝人羣體的指稱,本就隱含了希望他們在貢獻藝術審美價值外還能有榜樣引領的啓明之意。因此,明星本人應該認識到“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對法律道德的敬畏更應“高人一籌”。另外,應對明星失範常態化現象,應從行業准入、行業監管、國家強制力措施等多方入手,環環相扣,如此,我們才能看到越來越少的“吳霍張”們……
參考文章:
1.《影視明星行為失範及其治理研究》
2.《論政府與民眾對藝人的監管》
3.《張哲瀚事件來龍去脈:一天入低谷,代言全歸零》
4.《明星代言頻頻“翻車”,眼裏只有錢,最終是坑人坑己》
5.《霍尊事件再升級!兄弟背叛扯“大瓜”!聊天記錄曝光徹底淪陷!》
6.《張哲瀚的日本朋友,和與他合影的黛薇夫人,到底是什麼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