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露索要900萬分手費到底算不算敲詐?陳嵐建議霍尊報警處理_風聞
samissam-2021-08-17 17:13
微博大V、專欄作家,著有《背後》等作品的@作家陳嵐 今天發博對霍尊事件發表看法。

@作家陳嵐:
相信上海警方已經關注到藝人霍尊的前女友@遊夢島陳露 引發的輿情。
經過五天天的觀察,根據@遊夢島陳露 (實名認證)和@霍尊文化傳播工作室 (實體認證)雙方陳述:
@霍尊 一方陳述了分手8個月突然遭到索要900萬的經過。
據霍介紹,他與陳露在2020月9月分手,
陳露表示:“給你三十歲的最好禮物就是放你自由”
隨即將霍拉黑。
8個多月後,5月13日下午1:16分,
陳露再次聯繫霍,要去見面。
根據霍一方陳述,陳露帶人到他辦公室後,將他私人小羣的羣聊記錄打印件放在面前,要求霍尊給錢。否則曝光。
並在次日2021年5月14日,發消息勒令霍曬出自己銀行卡賬户餘額,然後全部轉給她。
“銀行賬户有多少轉多少”
“11分鐘”
“倒計時”
“3分鐘”
看到這裏,作為一個上海市民我已經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法治上海,一個也算是上海知名藝人身上,也能發生這樣荒唐的事?
私德(一些不自慎不檢點的小羣聊天記錄)問題可以成為這樣被勒索的籌碼?
要錢的態度還可以這麼囂張?
而隨後霍一方已經轉給她58萬元,並要求保證今後不擴散此類“黑料”。
後續公眾皆已經看到,陳露一方隨即在網絡先後兩次發文、曬圖指控霍,並實際上已經造成霍的巨大負面影響名譽損失、工作解約、社會性死亡。
作為有經驗的媒體人,觀察到其中疑似有買水軍、上熱搜、刷假評論的節奏。
這是一個非常縝密的連續操作。
作為上海市民,我無法想象,一個上海知名藝人都能這樣被侵害,普通人怎麼辦?
陳露一方也發文承認她收到過58萬。陳露一方在之前的小作文中也承認自己曾經索要900萬。
也就是説後續約定的842萬未拿到,她們遂在網絡發文。並且我們都看到她們如此操作,也曝光了勒索對象的隱私。
據此雙方陳詞,我就想問,這個真的不違法嗎?我們上海真的允許這樣的事,而這樣的事如果讓她們做成了,對上海形象沒有損害嗎?
對全社會的人會建立一個什麼樣的示範作用呢?有請警方對這樣的數額巨大的疑似敲詐勒索案進行徹查!
【霍尊如果和吳亦凡一樣,身後有黑料,有違法犯罪的蛛絲馬跡,也請一併查個徹底】
公民 陳嵐2021.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