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入機場,那隻荒漠貓付出了生命的代價_風聞
猫盟CFCA-猫盟CFCA官方账号-民间野生猫科动物保护联盟2021-08-21 08:42
三天前,有新聞稱,西寧機場救助了一隻在機場圍界附近閒逛的荒漠貓,並將其送往了青海省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
關注救助野生動物的朋友應該對西寧這個地方不陌生,而青海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也曾經救助過雪豹、兔猻和荒漠貓等高原生境的貓科動物,看起來這次由機場抓住的荒漠貓理應也會是一場成功的救助……
然而17日當晚,這隻荒漠貓便死亡了。死因很可能是抓捕過程中應激過度。

圖源網絡
我們知道,荒漠貓是我國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規定,故意殺害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顯然是要擔負刑事責任的。
當然本次事件裏的驅鳥員並未直接殺死荒漠貓,從意圖上説,他們抓貓的出發點也是維持機場圍界內的秩序,情況特殊,無可厚非。
但暫時撇開追責的事請不説,我們有必要再來談一談“救助”這個活兒:什麼樣的動物才需要救助?如果救助,什麼樣的方式才是正確的?
01
它真的需要救助嗎?
救助,言有所指,有“難”才需要拯救和援助。在人身上它一般指的是幫助陷入困境的人,在動物身上也是如此。
換句話説,上山偶遇一窩豹貓幼崽,於是把它們都掏回家飼養,這是救助嗎?
不是,因為它們的母親很可能就在巢穴附近,令這些幼崽陷入困境的,恰恰是將其“掏回家”這一舉動。
回到“救助”的荒漠貓一事上,機場是個比較特殊的地方,幾乎所有的機場都配備有驅鳥技術員——因為鳥會飛,機場的圍界高度攔不住它們的進入。

密歇根機場的驅鳥犬Piper。飛機如果撞上飛行中的鳥,輕自則毀壞機身,重則釀成安全事故 圖源網絡
但對於陸生的各種小型哺乳動物來説,情況就不是這樣。
根據我國《民用航空機場安全保衞設施》(MH/T 7003-2017)標準的規定,“物理圍界內側、外側的淨高度應不低於2.5m,離地間隙不大於3cm”。
而荒漠貓的體長為68.5~84cm,體重6.5~9kg,體型比成年家貓大不少,不喜攀爬(數據來源:《世界野生貓科動物》)。
這也意味着,即使是採用圍欄圍界的地方,只要設置的圍界保持完整且合乎標準,像荒漠貓這樣大小的動物是沒有進入圍界內的可能的。

荒漠貓體型比家貓大 ©熊吉吉
此外,報道中這隻荒漠貓當時正“在圍界邊活動……因西寧機場飛行區內部環境較為特殊,此類物種很難侵入”的所述判斷,也證明了這一點。
此時對於機場而言,想辦法驅離這隻健康的荒漠貓會是一個比較合適的選擇。
但很快驅鳥員們的第二次判斷是“(因為)野生動物警惕性高,攻擊性較強,驅鳥員為保證航空運行安全……最終在西北側圍界牆角處成功捕獲。”
很顯然,由於被判斷“攻擊性較強”,工作人員選擇了圍堵抓貓的方式,隨後就有了那張在車內拍攝的捕獲荒漠貓照片——
照片中的荒漠貓毛髮凌亂、肢體僵硬,尾巴緊貼軀幹,在明亮環境內依然瞳孔放大,與正常的貓科動物活動完全不一致——這隻貓被迫暴露在陌生環境裏,動彈不得。

機場救助的荒漠貓,其瞳孔放大,明顯應激嚴重 圖源網絡
家裏養貓的人應該對這個情景不陌生,這是貓在受驚嚇後嚴重應激的表現。
從哺乳動物的角度來説,大型哺乳動物受驚應激的可能性相對低一些。
但即使如此,在試圖抓捕東北虎、亞洲象等大型動物之前,我們都還尚且考慮降低對它們的影響的方案,反倒是面對更容易被嚇死的小型動物(比如荒漠貓),卻大膽地覺得人的體型足以形成壓倒性優勢了。
野生動物比我們想象的要脆弱,在作出抓捕判斷的同時,準備合理的應急措施和遮蓋物等都很有必要。
在抓捕準備和方案不完善的前提下,機場的這次所謂“救助”,只能説是一次非常不專業的行為。
02
是否有能力完成救助?
動物救助是個很專業的事,會涉及到對救助對象的一系列狀況評估。
比如此前青海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救助的雪豹凌蟄,是因為它闖入了居民區。
“如果放任不管,對周邊居民正常的生活和它自己都可能會造成極大威脅……它會長期處於一種應激的狀態”,才選擇了抓捕後檢查再放歸。

救助後成功放歸的雪豹“凌蟄” 圖源網絡
關於雪豹“凌蟄”的救助,詳情可戳:圓掌説:不想開學?那隻好學的雪豹被我們勸退了
而這期間,血鈣水平、運動能力、病原抗體等等的檢測,都是專業的救助機構需要關注的事項。
西寧有在動物救助領域比較專業的機構和人。青海省林草局也在2020年時印發過通知通告,強調開展科學救助的重要性:
“各部門在接到野生動物救助信息或電話請求時,要在第一時間組織專業人員及時趕赴救助現場,全面瞭解需救助動物的情況,需救助的要及時與西寧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即青海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聯繫,派專業人員進行科學救助。禁止擅自救助、擅自飼養野生動物。”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也規定:“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應當遵循及時、就地、就近、科學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因受傷、受困等野生動物需要收容救護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及其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機構。”

陳老濕在和順基地救助過的小狍子 ©陳老濕
劃重點,“禁止擅自救助”“及時報告”,動物救助一直都是件很嚴肅的事情。
貴州省貴陽市林業局也曾建議市民,遇到野生動物“身上沒有明顯外傷,且在自然環境內生長、繁衍……無需救助,不要驚擾,悄悄離開即可;野生動物誤入室內,市民可以通過開窗等方式將未受傷的陸生野生動物引導離開室內即可。”
也就是説,事實上,對於普通市民和大多數組織機構單位而言,遇到進入生活區域的健康野生動物,引導、驅離即可,不需要大費周章地進行抓捕,也更不應當因為自己的不專業導致一隻國一的死亡。
即便萬不得已我們必須去抓捕野生動物,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也更能夠大大降低風險。
03
救助怎樣才能做得更好?
類似“救助”荒漠貓的事情今年已經不止發生一次了。
像是密山東北虎,這是屬於明顯前期處理不當(看熱鬧、追逐老虎),但後期的專業處理讓事情有所好轉的。
現在這隻老虎不僅迴歸了野外,前幾天更是在吉林地區現身,監測數據顯示它生活得很好、比較健康。

“完達山一號”出現在吉林 圖源網絡
而杭州豹子的事件又是典型從頭到尾都不專業的處理方式,不管是因飼養員疏忽導致的出逃還是帶着烈性犬的人馬大張旗鼓的“搜救”,最終導致豹子殘的殘,死的死(沒找到的第三隻大概如此)……
像這樣的事情怎麼樣才能做得更好,歸根結底的一點是,我們應當正視“救助”這個詞。
例如在驅鳥員這一職業中,我們很欣慰地看到已經有些機場如內蒙古烏海機場、貴州龍洞堡機場將“宏觀生物學方向優先”“生態相關專業優先”等條件加入了招聘的要求內。
無獨有偶,2015年,北京首都機場股份公司與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展開合作的首都機場鳥情信息監測站及野生動物保護合作研究示範基地掛牌成立,這個基地令機場“可藉助野生動物救助中心的專業知識指導,進一步完善鳥類生物實驗室,實現鳥種準確鑑定,開展鳥類救助工作”。

首都機場更換驅鳥設備 圖源網絡
所以我們不是沒有專業的人才和知識,只是這些東西到實際執行需要更緊密的合作。
而且我們也不是沒有謹慎的意識,人命關天,就好像我們也不會去醫院門口隨便拉人去給別人治病一樣。
“救助”,無論是對人還是動物,都不是靠一腔氾濫的同情心就能萬事大吉——對“專業領域”的尊重,我們其實是有的。
當然,在野生動物救助這一塊,還需要更多法律法規層面上的細化和監管追責。
尊重“救助”,也尊重動物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