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跌落山巔,蔚來事件餘波難平_風聞
美股研究社-2021-08-24 11:18
餘波難平,蔚來事件還遠未結束。
週一,據一財報道,已故車主林文欽的家屬在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三江口派出所報案稱,蔚來(NIO.N)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該報案已被當地公安局受理。
除了一系列法理、公關甚至車友會文化的討論,自動駕駛這個概念彷彿一夜之間從山頂墜入谷底,用户與網友頻頻質問,行業相關人士呼籲規範,車企也默默換掉了自己的宣傳口號。
回顧這起事件,長期來看,車主生命的代價,到底會換來什麼結果?
覆盤蔚來事件時間線
蔚來這次事件,從一場車禍開始。
7月30日凌晨5時左右,一輛蔚來EC6在上海市浦東新區臨港大道撞擊隔離石墩後車輛損毀嚴重,用户不幸罹難,這次事件雖然衝上微博熱搜,但並沒有出現激化更大範圍的輿論關注。
8月12日下午14時左右,知名創業者林文欽在駕駛蔚來ES8汽車時,啓用了自動駕駛功能(NOP領航狀態),後在瀋海高速莆田市涵江段追尾公路養護車,不幸逝世,終年僅31歲。由於涉及自動駕駛這一敏感宣傳點,輿論隨即被引爆。
8月12日下午17時左右,蔚來服務人員未經警方及家屬允許接觸事故車。
8月13日下午,在遇難車主家屬委託人及警方見證下,蔚來技術人員進行了第一次現場數據提取,但據遇難車主生前好友披露,技術人員只調出了今年1月左右的10條行車記錄儀數據。
8月14日,#蔚來汽車車主自動駕駛車禍致死#的話題衝上微博熱搜,引發網友對所謂自動駕駛的大面積質疑。當日晚間,認證為“美一好”的個人公眾號發佈關於林文欽去世的訃告。
8月15日,林文欽生前好友表示,這起事故與蔚來的自動駕駛功能有關,並向中新網提供了當時的行駛數據,#蔚來車主自動駕駛車禍行駛數據公佈#話題衝上熱搜。
當事人使用NIO Pilot里程為72公里,NP使用時長為48分鐘,領航輔助里程為68公里,領航輔助時長為44分鐘。在事發的行駛過程中,當事人急加速1次,並未出現急減速的行為。
同日,蔚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應,NOP仍然是一種輔助駕駛功能,絕不能把NOP等同於自動駕駛,該回應隨即衝上熱搜,遭到網友質疑。
8月16日,遇難車主家屬委託的律師披露,在12日車禍後私自接觸事故車的蔚來技術人員被交警傳喚,該話題隨即衝上熱搜。蔚來總部技術團隊達到莆田配合調查,蔚來官方微博於下午18時左右發佈聲明,表示工作人員接觸事故車僅進行斷電處理,不會危及數據。
同日,理想汽車創始人李想在朋友圈發文,呼籲媒體和行業機構統一自動駕駛的中文名詞的標準;投資哪吒汽車的第二大股東、360周鴻禕建議進一步規範表述;威馬汽車創始人沈暉在微博發表對自動駕駛的相關看法。
8月18日,莆田交警對該起車禍進行通報,當日,超500名蔚來車主發出《蔚來車主對NP/NOP系統認知的聯合聲明》,強調蔚來公司對NP/NOP的介紹、宣傳未對其構成混淆和誤導。#蔚來車主聯合聲明#衝上微博熱搜,引發網友對蔚來車友會文化和蔚來信託關係的關注。
8月19日,在微博及蔚來APP內部,上千人加入“反車主聯合聲明”,拒絕被此前的聲明代表,有部分用户表示,在買車的過程中,針對駕駛輔助系統並沒有接受到專業的介紹和宣傳。
8月21日,參與反對車主聯合聲明的人數超過1萬人。
8月22日下午,遇難車主家屬出示的材料顯示,蔚來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案已經獲得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三江口派出所的受理。
8月23日,南方都市報記者統計發現,部分車企改變了之前官方網站上對涉及自動駕駛的描述。
理想汽車去掉了AD高級輔助駕駛系統的“高級”二字;
小鵬汽車將“自動輔助駕駛”改為“智能輔助駕駛”;

廣汽埃安將ADiGO 3.0自動駕駛的描述從“法規允許即可開放”改為“法規不允許放手”,並新增多項註解;
而截至發稿,蔚來尚未改變官網自動輔助駕駛系統的描述。
由蔚來這一車禍事件引發的各種討論由此延伸,其中對自動駕駛技術的探討引發各種聲音,在質疑聲中,後續走向如何?
自動駕駛面臨更大變局?
其實,這並不是自動駕駛第一次被送上風口浪尖。在全球範圍內,自動駕駛一直是一個監管與應用上的爭議話題。
去年7月,德國慕尼黑法院針對特斯拉輔助駕駛(Autopilot)和全自動駕駛(FSD)功能誤導消費者的指控做出裁定,認為特斯拉的承諾是“不切實際”的。
8月16日,美國汽車安全監管機構——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宣佈,因事故多發,正式開啓對特斯拉的自動輔助駕駛系統(FSD)的調查,本次調查態度堪稱史無前例的強硬,涉及全美範圍內76.5萬輛特斯拉汽車,幾乎相當於特斯拉2014年以來在美銷售的所有車輛。
在國內,華為前智能汽車解決方案BU蘇箐於7月8日世界人工智能大會上直言“L5作為目前自動駕駛的最高級別,這輩子估計看不到了。”並評價特斯拉的做法是“殺人”,後被華為免職,但也引發了大眾對目前自動駕駛技術水平與宣傳程度間不匹配的討論。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維維律師表示,如果車企宣傳“自動駕駛”的商業廣告足以造成消費者的誤解,則屬於違反法律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
8月12日,工信部發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的意見》,意見指出企業生產具有駕駛輔助和自動駕駛功能的汽車產品的,應當明確告知車輛功能及性能限制、駕駛員職責、人機交互設備指示信息、功能激活及退出方法和條件等信息。
在技術無法解決所有問題的當下,法規與監管不會缺位,自動駕駛或許還要面臨更大的變局。
文|美股研究社(meigus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