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楓涉嫌性侵,別急着衝上海警方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21-08-25 08:11
作者:雷斯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今天下午,一位暱稱為@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 的網友,在頭條號上曝出長文,直指湖南衞視主持人錢楓趁她醉酒性侵她。
全文如下:

1,這事有什麼證據嗎?
口説無憑,當然不能只靠一個小作文就相信她説的,所以她還放出了不少聊天紀錄和監控錄像作為證據。
這個聊天記錄,用來證實和她對話的人確實是錢楓,他們2018年12月底認識的。

這個聊天記錄,大概是案發後第二天截的,正好對應她自述裏的:
“我那個時候整個人已經傻掉了,滿心崩潰套上衣服離開他的家。外面下着雨,我衣服也被撕爛了,自己還沒反應,是路上一個老太太喊住告訴我的。”

這一條,對應的是:
知道真相的我開始微信質問他,他通過打錢哄騙我要談戀愛等等手段想壓下來這件事,看着他這些行為明顯是個老手。我沒要他任何錢,沒受他任何哄騙,我直接報警。

同時,她還曬出了錢楓轉賬她沒收的截圖:


當然,眾所周知聊天記錄可以隨意偽造,所以發在網上的聊天記錄,基本上只信20%就好了。

所以這位小藝同學又放出了幾段視頻監控紀錄,裏面顯示確實一名女性在樓梯口摔倒,被人扶起來。

推進了電梯:

從接下來幾個視頻也能看出來,女方已經站不穩了:


但因為她説“小區監控保安不給拍”,所以整個監控沒拍太全,很多地方看不清楚,也不知道里面誰是誰。
我之前家裏被入室盜竊過,我們小區的保安確實不給拍,所以這點我相信她。
2,這事有什麼疑點嗎?
我們不要求完美受害人,但也不是説每一個自稱受害人的人就一定是受害人,也不是説每一個自稱受害人的人就不能質疑了。
既然受害人把這一切發到網上,求助於網友,那必然會收到網友對她自述的質疑。
那這事有疑點嗎?
確實是有的。
首先是今日頭條上的網友最疑惑的:
既然她當天晚上意識模糊,肯定不是她叫的網約車。那第二天她是怎麼知道當晚網約車司機電話的?

對應小藝同學自述中,應該是這兩段。
描述自己斷片了:
吃完飯後錢楓又提議要去KTV,後面我就意識不清了。第二天我醒過來,頭疼愈烈,發現我一絲不掛的躺在了一個陌生的牀上。我轉過頭尖叫,身邊有一個脱乾淨的裸男——錢楓。他開始安撫我説昨晚上我喝多了硬要跟他回家,他因為喜歡我不得不帶我回來,然後他沒忍住發生了關係。
描述她找到網約車司機電話:
我打給頭天晚上的網約車司機,司機得到的證言是在車上錢楓手腳不乾淨,我説別碰我,我要生氣了。我一直喊着要回家,錢楓硬拖着我下了車。
這事我倒是能稍微解釋一點。
斷片並不是真的就不省人事啥都幹不了了,而是記憶從某個時間點就消失了,之後再去想只有記憶碎片。
就像電影《宿醉》裏演的那樣,斷片之後你完全可能像正常人一樣叫車、回家、偷老虎。只不過事後你完全不記得你做過啥,必須通過詢問他人、尋找線索、推理才知道前一天發生了啥。

比如有一次我在外面喝斷片了,再有記憶時發現我正躺在自己家牀上,然後觀察家裏的種種狀況推斷出,我前一天晚上還洗了個澡才睡覺。
之前B站上還有個UP主,喝多了在直播裏表達對日本排放核廢水的不滿,邊哭邊嚎“50天啊,全完了!”(意思是核廢水57天能污染全球)
然後憤怒地買了飛往日本東京的機票。

後面,又開始憤怒的在遊戲裏氪金:

醒來,他還是看直播錄像才知道前一夜發生了啥。
(我們的過去其實就是我們的記憶,而當一段記憶不存在時,我們甚至會覺得那段時間直接被我們跳過去了,就像不存在一樣,也是非常哲學了。)
所以,即使小藝同學那晚真的喝醉了,也是完全有可能自己叫網約車的。至於這個網約車最後怎麼開去了錢楓家,還等待更多證據爆出來。
除了這點之外,網友覺得小藝爆出來的聊天記錄有問題,特別是下面這張,為什麼下午4點07才説“剛才從你家出來”。

所以他們得出結論:
被qj後,在男家吃了早飯順便午飯解決。下午四點…

這我也要為女方説一句,前一天吃完晚飯又去KTV,然後喝酒喝斷片了再回家肯定已經凌晨了。宿醉一整天,第二天一直睡到中午甚至下午醒是完全有可能的,所以這個下午4點才從錢楓家走,也算不得什麼“反轉證據”。
雖然上面兩條我都為女方説話,幫女方辯白,但這隻能證明“女方説話不一定就矛盾就説謊”,現有證據依然完全無法指控錢楓性侵。
事實上,根據小藝同學自己爆出來的聊天記錄,錢楓對她説:
而且不是在你酒後發生的事情啊,不是嗎?你今早不是很清醒?
沒有啊,我沒硬起來。

説明錢楓不認可兩人發生關係是在前一天女方意識不清醒時,反而認為是第二天早晨女方清醒以後。
所以你要問我錢楓性侵了嗎。
我不知道,只能説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他性侵。
3,所以警方為什麼不立案?
有人把這事和吳亦凡事件作類比,但其實這兩件事還不太一樣。
吳亦凡事件,是吳亦凡的媽媽報的警,最後警察查出來吳亦凡涉嫌性侵。
而這件事,這位爆料者表示她第一時間就報警了,但警方喊她去做了口供,之後就不了了之了,等於説警方不予立案。

此話一出,正好最近《掃黑風暴》大火。
立馬有人覺得這是“資本的力量”,有人覺得是湖南台手眼通天:


還有人表示上海警方就是有問題:



包括上海警方的官方微博下,也有一羣人在那每條都刷:




怎麼説呢。
對於現在我國娛樂圈的種種亂象,發生過什麼事情我都不奇怪,説這些男明星有多壞有多爛我都覺得沒問題。
但要對上海警方提出這種指控,我覺得太過了。
一方面,評論裏提的樂樂美髮廳事件,沒有證據説上海警方坐視不管,最後也是便衣民警偵破這場案件:

而且這次事情,記者也聯繫了涉事飯店,飯店説警察不是沒管,當時就去取證了:

另一方面,強姦罪是重大指控,而錢楓實在也不是啥大咖,你硬説錢楓一個湖南衞視主持人勢力能大到讓上海警方對他強姦視而不見。
我覺得也有點突破我的認知了。
就在剛剛,長寧警方發佈了他們的調查結果,表示:
“我們為報案人進行身體檢查;對案發現場進行細緻勘察,提取雙方相關生物檢材並進行司法鑑定;對涉事雙方、參與聚餐相關人員、網約車司機、小區保安開展調查取證;調取案發地周邊場所視頻資料等,最後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存在強姦犯罪事實。
同時針對小藝説“警方傳喚我做筆錄之後,事情忽然沒有下文”的指控。

長寧警方表示:
2019年我們把《不予立案通知書》給了報案人,並告知其可以申請複議。但是報案人肖某沒有提出異議並簽字確認,之後也沒有申請複議。
還表示:
如果有新的證據可以提交,如果對警方的調查不滿意,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

警方通報出來以後,評論區還是有很多人不相信警方説法。
但我在沒有新的證據出來之前,還是更願意相信警方。同時我覺得警方説的沒錯,如果有不同意見,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4,幫寫作文的人呼籲幫助,但不一定要第一時間就全部相信。
我知道這文章發出來一定會有人説我太天真,會有人説我不和受害者共情。
怎麼説呢,第一次看到這種小作文我很憤怒。第二次看到這種小作文,我保持憤怒。但是現在已經不知道多少次看到小作文了,這些小作文有些完全反轉了有些反轉了一部分。
乃至於知乎上一些比較極端的人做了這麼一張圖:

雖然我不同意其中很多例子,但經過這麼多事,再看到這種單方面自述的小作文,確實只覺得身心俱疲,沒辦法完全相信了。
今天這事出來,我第一時間就幫忙轉發,並且@了上海警方:

幫忙轉發,梳理信息,呼籲警方介入,我覺得這已經是我們作為圍觀網友能做的極限了。接下來就看警方怎麼調查怎麼通報,以及被指控者怎麼回應了。
還是那句話。
你呼籲關注,可以,確實不能讓“弱者”寒了心。
你説要警方介入調查要報警,支持,舉雙手雙腳支持。
但如果你要引導輿論,要我幫你一起直接去網暴別人,我不幹。
也希望“正義感爆棚”的網友們,如果真的是有正義感的話,不要去幹。
輿論監督輿論監督,輿論正確的用法是“監督”,而不是微博審判和微博定罪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