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股東一致行動關係解除,新晨科技無實控人?_風聞
智瑾财经-2021-08-30 12:41
■文 | 尚義
近日,新晨科技變更為無控股股東及無實際控制人的公告引起了深交所關注並下發關注函。
8月23日,新晨科技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福華、康路、張燕生(以下簡稱“三方”)簽署的《一致行動解除協議》。三方達成的一致行動關係在2021年8月20日三方簽署《一致行動解除協議》後終止。公司由原三名一致行動人共同控制變更為無控股股東及無實際控制人。
來源:公告截圖
截至本公告日,李福華直接持有公司14.53%股份,康路先生直接持有13.09%股份,張燕生直接持有公司11.38%股份,合計持有公司39%股份。
根據公告顯示,根據三方簽署的《一致行動解除協議》解除後,三方之間的一致行動關係終止,但三方各自所持公司股份不變。
依據三方所持公司股份來看,《一致行動解除協議》解除後,李福華、康路、張燕生為公司前三大股東。
前十大股東及其持股比例;來源:公告截圖
從新晨科技前十大股東及其持股比例來看,徐連平、蔣琳華的持股數量分別為33118750股、31693750股,持股比例分別為11.04%、10.56%,位列第四、第五大股東。
**8月25日,新晨科技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要求其説明:
李福華、康路和張燕生解除一致行動協議的背景、原因、決策過程,是否違反原協議或相關承諾的約定,是否存在相關增持或減持計劃,是否存在通過解除一致行動協議規避股份減持及相關限制性規定或變相豁免承諾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020年6月28日李福華離任公司董事。自公司成立起至2020年6月28日,李福華、康路和張燕生三人長期擔任公司董事長、董事及總經理、董事及副總經理等重要職務,共同控制公司。康路現任公司董事長,張燕生現任公司董事及總經理,負責公司治理和實際經營。請補充披露解除一致行動協議前後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免安排、重大決策程序變動情況,並結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逐一分析説明認定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並説明李福華、康路和張燕生三人之間是否存在其他一致行動安排或約定。
公司變更為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狀態是否會對公司日常經營、公司治理等方面帶來不利影響,未來是否會存在控制權爭奪的風險。
8月27日晚間,新晨科技公佈2021年上半年業績報告顯示:
2021年上半年,新晨科技實現營業收入3.95億元,同比下降4.71%;實現淨利潤1690.37萬元,同比增長2.70%;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137.63萬元,同比增長18.04%;基本每股收益為0.04元;平均淨資產收益率ROE為2.36%。
後續有何進展,老司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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