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治國往事——知丁法_風聞
西方朔-2021-08-30 09:37
王小東22分鐘前 來自 華為Mate40保時捷設計朱元璋治國往事——知丁法
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推行“知丁法”,規定老百姓之間有彼此監督、互相檢舉揭發的責任和權利。
朱皇帝本來覺得這一套是既能給朝廷省錢、又使民間“風俗淳”的德政,可沒想到的是,法令一出立馬鬧出了很多駭人聽聞的幺蛾子:
當時浙江安吉縣一個佃户名叫金方,租種了地主潘俊二的一畝二分地,連續兩年沒有交田租。潘俊二到金方家裏去索討,不聊金方見債主上門,立馬“響應”朱元璋的號召,把潘俊二當作禍害百姓的豪強綁了起來。逼着後者給他黃牛一頭、肥豬一口、還寫了“已經收取田租、不曾遭勒索”的文書,然後大搖大擺將其綁到了京城。
同省烏程縣百姓餘仁三做的則更絕,他是本縣富户遊茂玉家的佃户。水災期間,富有的遊茂玉同情餘仁三生活困頓,借給他許多米糧。事後,餘仁三非但不還糧,反而勾結一百多個人跑到遊茂玉家裏打砸搶。在搜出所有的借據之後,餘仁三等人將遊茂玉當作害民豪強捆綁起來,押送到了京城。
這些故事都記載在《大誥》當中,這本《大誥》是朱元璋親自編寫的刑事案例集成。
當然,能寫到該書中的這類冤案,一定都是舉報者行事不密,最終被英明的皇上看出破綻,平反昭雪了的。
但從這些“平反”了的冤案中,我們也可以看出當時社會全民互相舉報的風氣有多麼嚴重。連朱元璋自己都不得不在書中承認:“(“知丁法”一出)鄰里親戚有所畏罹,其蘇、松、嘉、湖、浙東、江東、江西,有父母親送子至官者,有妻舅、母舅、伯、叔、兄、弟送至京者多矣。”鄰里之間彼此拌句嘴就互相檢舉揭發,甚至有父母親自舉報他們的子女,親戚之間的“互坑”則更多,這樣風氣淪喪的社會,當然與朱元璋夢想中的“烏托邦”南轅北轍。
但朱元璋想不通,他拒絕承認“知丁法”的思路是錯的。所以只能用嚴厲的懲處那些引發公憤的“舉報黨”來平息民憤和自己憤怒——前文提到的那兩個無賴,最後都落了梟首示眾,家屬流放的下場。
我估計,皇上在砍這倆貨的時候,是沒心思聽他們辯解當初如何“響應號召”的。
大學時我看明史,特別喜歡“圍觀”朱元璋的種種腦洞。這個人想要“治平天下”的願望也許是真誠的,但因為是草莽出身,文化水平實在感人,所以想的辦法都特別粗拙、野蠻、搞笑而又南轅北轍。
比如這個“知丁法”,朱元璋想的挺好,覺得鼓勵老百姓互相檢舉揭能幫自己省心。但結果不但沒有移風易俗,還讓民風大壞,生出無數麻煩事。
對此,半文盲朱元璋只能惱羞成怒,大罵“刁民難治”——不是朕想的土辦法不好,是這屆老百姓覺悟太低。(轉)收起全文d